No.1619
無相思塵論

陳那菩薩
    陳西印度三藏法師真諦
        輸入者 朱艷春 
        一校者 朱艷春
        二校者 夏桂蘭
        改稿者 王 麗


若說鄰虛 是根本
不似起故 非境如根
識似聚起 不從彼生
有體 譬如
二義 物非塵
有說鄰虛 聚成
識似彼起 故立為塵
鄰虛相 若是實有
識不似故 非境如塵
鄰虛若塵 則無別
若言相異 則識不同
異相在假 故體非真
鄰虛體量 眾無別
若除鄰虛 萬識不起
是故物 悉是假名
內塵相 如外而顯
立為識塵 識現故
緣緣 隨生決定
共立功能 次第
二根共生 勝能為根
無礙 更互為因
勝能為塵 互無始

人執六識。緣境起。是人或分別鄰虛為境。是識因故。或分別鄰虛聚為境。似聚識起故塵者何相。若識能別其相。相識起。是故說此名塵。鄰虛無此事。若鄰虛實是識因譬五根。是故鄰虛非塵。若爾鄰虛聚應是境。如聚識起故。雖復其相起。識不從此生。是故聚亦非塵。何以故。若塵能生識。似其相可信為塵。何以故。可說此塵為識緣故。聚者則不此。非實有故。譬如月由眼根亂。識似月起月非。境界有故。聚亦此。離鄰虛無有實體故。聚非境界。是故外塵二義境界一一分不具故。有諸師說。是鄰虛聚集成物。有種相具足。立此為境界。何以故。有別相證智。非但鄰虛及鄰虛聚。是故於鄰虛及鄰虛聚中。有相六識作境鄰虛相者非塵。譬如堅等。鄰虛中有堅濕熱動觸。此物實有眼識境界眼識其起故。鄰虛中物亦此。何以故。鄰虛者於物中若生識。是識則差別。以物中鄰虛無異故。若汝言由相差別故生識異。物相貌不同。緣此相故起異。是不然。何以故。此相貌差別。於假名物中。不無於鄰虛。物中則無鄰虛。體量不異故。於物中鄰虛體量。所謂圓細差別。是故物相貌非是實有。是假名有。是假名相者。謂諸物。若除鄰虛。似等識不生故。物者。若析相應法物識不滅。未析時。於五塵識生。析竟五塵識亦不滅故。五塵等是實有此鄰虛及聚。物不能生識。是故外塵境界。若爾何法名塵。於內塵相如外顯現。是名識塵外塵無所有。於識中眾生亂心分別故。起六塵分別。此分別如在於外。此顯現。是四緣中名緣緣。以是相故此識生故。所以者何。是識作內塵相。從內塵生。具二法故。是故內塵境界。問曰。如塵起識是亦可然。內塵是識一分一時起。云何得作緣緣。答曰。立緣緣者。謂緣此有二故。緣者一時共起。能成餘法從他生決定隨逐不生故。問若次第所緣緣相云何。答曰。若因在前果在後。果隨因因不隨果。若果必有。若因果必無。果隨因或有或無。是名因果相。復次為功能次第故。立所緣能緣。是似塵識次第起為生。似果起功能生識相續。問曰。若內塵是識。緣緣緣生。經當云何釋經言依根緣眼識生。廣說如經。答曰。功能相能共造果。說為根。問根者體用云何答勝能為體。此體因何法可比知。有由自果故。是其勝能可得別。非有四大色此功能於識中有妨礙。此功能在識中離識。其不可顯示。如我所立根與汝所立根。同功能為體。此有何異。功能及似塵相。更互為因。功能及似塵相生從無始來悉爾。依功能說名根緣內塵名境。是亂識不可言其相。此法更互為因亦有始。何以故。或功能成熟故起似塵識。或似塵識故功能得成。識者或異二或不異二或不可說內塵二法故可為境。

無相思塵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