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

     輸入者 錢冬霞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 玲
     改稿者 錢友楠

有餘無餘偈義  論施闡提無福義
大眾問品之第二

世尊一切契經有餘義(至)亦有餘義亦無餘義。案。僧亮曰。昔說契經。具二種如法華中。解脫。是無餘也。復倍上數。是有餘也。其餘皆爾。法瑤曰。謗法犯重五逆罪等。初無改悔護法之心。必善根。向闡提。此謂亦魔道也。能常懷慚愧。起護正法之心。以此因緣。戒中還如初。謂亦天道也。從此竟棄捨破戒。如除稊稗。答此問也。秀曰。此下訖第四八戒齋法。正答第十問云何眾生廣說祕密也。而先訖除棄破戒案。如除稊稗。答第十六云何菩薩遠離一切病也。所以爾者。向辨難有餘。仍顯離病之法也。破戒之罪。能壞身心。謂之為病。經力能滅。故致此問也。
純陀白佛世尊所說(至)餘一切施皆可嘆。案。僧亮曰。闡提者。等善要。闡提。殺之則無從地之罪。施之亦無從地之福。故除之也。
純陀問言云何為(至)闡提者其義云何。案。僧亮曰。問已成闡提未成闡提之間也。純陀意謂。雖未成闡提。此既重惡業人。雖有微善。要與無善根同。是以重問也。
佛告純陀比丘(至)亦名趣向闡提道。案。僧亮曰。成其問也。四種惡人。永無改悔趣向闡提也。
復說言佛法眾(至)施其餘者一切讚歎。案。僧亮曰。謂法相無邊。不可一人佛法眾。雖因果。亦向闡提也。
爾時純陀白佛言(至)如是等人破戒。案。僧亮曰。三逆謗法。不必有戒。其言破戒案。此義云何四重。至破戒者。明比丘害親謗法。其罪則重於在家。今云何但說破戒也。
純陀復問如是破戒(至)說是人不為破戒。案。僧亮曰。舉二因緣。一生重悔。二勤護法。具此二善。不障解脫。名不破戒
何以故男子譬如日出(至)有施是者不足言。案。僧亮曰。上雖說大乘。未明能救重罪。是涅槃經也。
男子犯重罪者(至)施是人者果報。案。僧亮曰。法有深淺案。作罪之心。有輕有重。重心作罪。輕不能滅也。乃廣說其相也。男子譬如女人懷妊垂產(至)如是無量果報。案。僧亮曰。譬重心護法。法由人弘。弘法在行。謂戒定智慧次第相生。今日慧解。藉戒定為因。因譬女也。今解譬子。昔日戒定甚淨。必生勝慧。譬垂產。遇值惡緣。而犯重禁。譬國亂也。捨淨之穢譬之他土。以本因力。聞涅槃經。譬天廟也。信常樂淨。以譬生子。又經說護法功德。能除犯重。譬聞舊邦安隱豐樂。勤加護法。譬攜持其子也。令本戒清淨。譬還本土也。末法耶惑。執偏教者。不受常說。譬水暴急不得度也。遂執常解。沒命不捨。譬終也。雖有破戒本惡。以護法之功。起登道。為中也。法瑤曰。為改悔護法者。設譬也案。明昔善已有今解之萌。譬懷妊也。天廟者。講之處也。改悔。生護法之心。譬子也。
純陀復言世尊闡提一切所旋非差別。案。僧亮曰。菴羅漢者。漢能生漢。譬善也。種果之法。破核除肉則難生。全核因肉則易生。而犯重罪之人。以譬果肉也。吐核置地者。核生雖難。猶自可為果種。明雖犯重罪。而猶有微善。可作善種也。破而嘗之者。以貪甜故。滅果種也。譬愚癡重故。斷徵善根也。生悔恨以下。明果種已斷。雖欲將護。果不可生。譬善斷不悔。安生哉。不名闡提者。以不悔故案。名闡提耳。非以悔故。名闡提也案。法瑤曰。此譬不改悔闡提之徒。初受戒果。破戒為吐核也。
純陀復言何故如來(至)捨棄破戒如除稊稗。案。僧亮曰。是弟子。未得清信。亦事尼楗。為說唯施尼楗有福。餘則無福。疑以問佛。佛因事答之耳。
復次男子如昔日(至)一切自在安樂。案。法瑤曰。上來所明。無餘之義。周已畢。今次明昔說。皆亦有餘不盡義也。行者能了此有餘法性。則無八倒之苦。唯受於法樂耳。從此竟品。答云何知法性。而受於法樂也。爾時文殊師利菩薩(至)廣問如來如是偈義。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至)廣問如來如是偈義。案。僧亮曰。女無實德。男不自在世間無樂。不應起慢。不受佛法也。
爾時文殊師利法子(至)如是之人則我弟子。案。僧亮曰。有罪求悔者。須受悔者歡喜也。故但隨不逆。必受悔者而得清淨也。故不觀作不作。要內懷重愧。知不悔為惡。悔之為善。故但自觀不善不行
爾時世尊文殊師利(至)諮問如來如是密教。案。僧亮曰。羅漢以己譬彼者。凡夫須護。羅漢亦應須護也。
爾時文殊師利復說是(至)則墮無間獄。案。僧亮曰。無明是眾惑之主。譬父也。貪愛性染。譬母也。
爾時如來復為文殊師利(至)問於如來如是密語。案。僧亮曰。屬師不成者。制命由師。眾義斯備。苦義不成也。不屬師不成者。不從師訓。愚闇無知不成。若自在。不成就者。不屬師故。愚闇無知。不名自在
文殊師利復說偈言(至)我於爾時為說此偈。案。僧亮曰。二偈說八戒功德八戒以齋為本。釋所以齋也。生死之本。食與嫉妒。難卒除也。齋以損食。是厭生死之義也。是以帝釋漏盡之人。應說此偈。偈在論文。一切力者。釋不令斷食。為斷嫉妒。外道厭生斷食無力故。不能思道斷嫉妒也。多病苦者。茍是漸損。不制中前。而制中後者。夜不消。多病苦。於道亦妨。一切淨行。是八戒也。處中是淨。安樂涅槃也。汝若病。如是者。明齋法。本為凡夫。不為聖人也。第四八戒者。十戒具戒。此二戒出家戒也。五戒八戒。此二戒在家戒也。故云第四也。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至)云何復名一切義乎。案。僧亮曰。無餘之義。經經皆有。但從始至終。事皆實也。秀曰。由佛說法。有今昔兩異。願聞定說也。請答第八問云何畢竟畢竟耶。如令今教。定能疑者。昔何以作不定說。
男子一切者唯除助道(至)汝今所微妙甚深。案。僧亮曰。欲以一釋兩遺也。先無餘。其外是有餘也。正因緣因。相助斷惑。因名助道因盡也。果名常樂。說果盡也。所以言善者。常則非善非果。以差別因果無遺。謂一切也。說皆是實。謂無餘也。秀曰。亦名無餘者。出定教。顯佛圓果。因此言是也。其餘諸法者。出不定教體也。樂法男子者。釋其後意辨不定之說。皆為時情。
迦葉菩薩白佛世尊(至)讀誦通利書寫經卷。案。法瑤曰。向明知法性。今明所得功德即是受法樂矣。秀曰。次答云何而得近最勝無上道也。明經得功德自然趣向無上果也。
爾時諸天世人脩羅(至)諸菩薩等得住地初案。僧亮曰。初地波羅蜜案。佛現身密。受其供養此。故稱初地也。秀曰。略說中。第三略附囑也。
爾時世尊文殊師利(至)及與純陀而授記莂。案。僧亮曰。未得位者入位。已入位者受記。第三菩薩事記也。
授記莂已說如是言(至)右脅而臥如彼人。案。僧亮曰。第五現涅槃事說也。秀曰。就付囑中。有五重。第一天人請。第佛答。第三天人設供養。第四為受記。第五付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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