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六(現病品第八)

     輸入者 錢冬霞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 玲
     改稿者 錢友楠


無病因謂憐愍眾生者藥
釋五種人謂須陀洹萬劫菩提乃至
辟支佛千劫菩提
現病品第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菩薩遠離一切病。病在前品已明。而未釋無病。是則示現之義未彰。此品顯也。法瑤曰。因佛現病。迦葉得廣顯無病之因。明菩薩地時久已離病。豈況今耶。當宗雖舉。未有微實。將顯至人。患累斯盡。是以先示病相。請更起儀顯勝。以表無病之旨也。因答第九問也。秀曰。此下是經之第二段。廣明義也。又有二別。第一正說。第二廣流通。廣正說中有三科第一廣果。此品也。第二廣因。即五行也。第三廣佛性。即師子吼迦葉葉兩品也。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至)患苦悉除畏案。案。僧亮曰。此下舉入事。仰推如來不應有病也。秀曰。此下四翻。第一迦葉舉七復次事。推無病。第神力三種相。第三群生蒙益。請佛說法。第四廣述無病以遺時情。
  世尊一切眾生毒箭(至)汝等當為大眾說法案。案。僧宗曰。第一明有病之因。莫過此四箭。如來已離。不病也。
二因緣則無病苦(至)何緣於今自言有病案。案。僧亮曰。第無病之因。莫過此二。世尊所行。故無病也。
世尊世人有病或坐或(至)云何右脅而臥案。案。僧宗曰。第三明如來既無篤病之相。云何有病耶。
菩薩等凡所給施永斷如是三障病案。案。僧宗曰。第四明自昔已來。外化事曠。善功還已。不應有病也。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至)乃於今日唱言有疾案。僧宗曰。第五明脩因之日。備有諸願。略舉九願。顯無病要旨也。
復次世尊者(至)不應說今背痛案。案。僧宗曰。第六明世人臨終之時。不能所誡敕。高推如來。不應同此。
復次世尊者(至)不應默右脅而臥案。案。僧亮曰。第七茍此跡。必為外道所誚復次世尊者(至)利益眾生摧伏外道。案。僧宗曰。第八借以力推。比佛必有病。仍說偈以勸也。秀曰。此七復次。是第一翻。推病也。
爾時世尊大悲(至)修行惡法闡提。案。僧宗曰。前偈請云。大悲今何在。是以經家以佛起故。故云大悲薰心也。秀曰。此第二翻放三種神力。以利益也。
爾時一切天龍鬼神(至)遍至淨居悉皆聞之。案。秀曰。第三翻大眾蒙益。廣設供養。請說法也。
爾翰佛告迦葉菩薩(至)便謂如來真實有疾。案。秀曰。第四翻佛先廣顯久離病也。
迦葉如言如來人中師子(至)亦不畢竟涅槃。案。僧亮曰。既廣如來無病理。若言有病。是密教也。因此復得廣宣祕密。次答。云何眾生廣說祕密
迦葉涅槃即是諸佛(至)非是聲聞緣覺處案。法瑤曰。此下訖云何當有病苦耶。次答問云何示現究竟涅槃
迦葉汝上所問如來何故(至)云何當有病苦耶。案。僧亮曰。次答云何示現究竟涅槃
迦葉三人其病治(至)供養恭敬為他者。案。僧亮曰。次答云何畢竟也。先說病行大眾請佛治病。說先治病之行也。藥以對病為名。依涅槃修行無病不治。欲顯病行之能。先說諸經。不治之病也。此三種人。契經所不治。是說畢竟二乘之病。聞餘方等。雖發心。不知佛常終。不成佛不名畢竟者。上諸人。聞涅槃生信。不須外治。自能成佛疑說也。病行之名。事盡於此也。法瑤曰。是涅槃即是諸佛甚深禪定。非是二乘所行之處。入此深定。故曰畢竟涅槃也。非永盡滅涅槃故。不名畢竟涅槃也。畢竟畢竟義。存於此也。僧宗曰。畢竟畢竟。各有其旨。非不定也。但執言失旨。以為不定之說。疑網是生。得旨則知定說。疑網斷矣。又義昔教皆說畢竟永盡。今因現病。以表無病。得顯病是密語。因廣說如來密語也。
迦葉有五種人於是大乘(至)有病行如來也。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而得近最勝無上道也。上云自然得成。今轉近為得。但說五人者。以斷結定故。凡夫定位。無劫數之限也。八萬劫者。後支菩提心。亦云八萬劫處。是小涅槃。似是菩提心成就耳。思惟煩惱小乘斷之。不必在菩薩劫數此。故知偏愛易斷。等悲難成也。法瑤曰。因表如來無病得命者。心之義也。二乘有病。不能發心。要從法也。夫利根雖不從法。而發心。知此人。所以得近無上道也。曇識曰。五種人者。從須陀洹乃至緣覺。以一果准兩地。如是初地地准初果乃至九地緣覺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