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

     輸入者 錢冬霞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 玲
     改稿者 錢友楠

耆婆闍世王詣佛
廣說雜緣
頻婆娑羅中勸闍世
三昧義為
闡提柱殿義

梵行品之第八

王今且聽提桓因(至)所有重罪必當得除。案。僧亮曰。昔未說治罪人有驗。今出所治之人為證。
大王且聽有婆羅門子(至)為無上醫非六師也。案。僧亮曰。鴦崛摩羅。此言鬘也。
大王復有須毘羅王子(至)為無上醫非六師也。案。僧亮曰。昔有慳貪今日渴飢。說其過。生慚悔。見水得飲。
大王婆提國群賊五百(至)為大良醫非六師也。案。秀曰。第四廣諸蒙益之事。道力。能曠益無窮也。
大王能信臣語者(至)若不見善思之。案。寶亮曰。上至此。第六引現事為證。自出世至今。有犯罪而見佛者。不除滅。云何王罪。獨不滅耶。
大王諸佛世尊大悲普覆(至)亦當視佛如父母想。案。僧亮曰。恐王思惟。不敢佛次說大悲怨親平等。廣出等事也。僧宗曰。第四廣此證。以勸王行。
大王當知如來不但(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案。僧宗曰。第五佛普覆。不限一人也。寶亮曰。第七平等彼此也。秀曰。第五佛不偏。所以能除王罪也。
大王假使一月常以衣(至)到如來所誠心聽法。案。僧亮曰。犯罪既重。唯應聽法。非財施所能滅也。僧宗曰。第六格量去留。功德多少也。寶亮曰。第八功德智慧因重。能滅人罪也。秀曰。第六佛能加益心。所以見佛。心有福利也。
爾時大王耆婆言(至)深自鄙悼都去心。案。僧亮曰。不以往為慮。自鄙穢累。非聽法眷屬。往恐不必接敘也。僧宗曰。第七王自念重。去心也。寶亮曰。雖聞上六種勝脫。猶未敢去也。
爾時中尋出聲言(至)瘡蒸毒熱但增損。案。僧亮曰。證耆婆之言。王罪既重。佛能除。故說佛欲涅槃。勸速往也。僧宗曰。第三別也。前外道勸覓邪見師。次耆婆勸也。今其父自勸。令隨耆婆語也。寶亮曰。闍世重。恥至所。其父恐隨耶師今故勸也。秀曰。此下第三其父以神通之力。勸之令詣佛也。
爾時世尊雙樹間(至)至無量劫涅槃。案。寶亮曰。此明如來闍世之心。處可救之理。言味而求。五為欲從闍世解常故耳。
迦葉菩薩白佛世尊(至)何故獨為阿闍世王。案。寶亮曰。時人不解此旨。故迦葉致問也。
男子是大眾中(至)是故投於地。案。僧亮曰。聖人現滅。欲以益物。若生定滅之倒。致絕之者。佛則為之不涅槃也。
男子如我所言(至)涅槃經亦不可思義。案。僧亮曰。釋密語也。前四句出所為之事。後句說涅槃不滅。不應以佛滅絕也。寶亮曰。釋之疑也。非直一人。並為一切未解常者也。秀曰。此下有七別。放光引王詣佛。說法。滅王罪也。至彼自言其七事。此即第一先唱密語
爾時世尊大悲導師(至)身瘡即愈鬱蒸除滅。案。僧亮曰。所以光遠至者。王聞父誨。地獄苦報。必不疑。謂不可消。自鄙凶穢。不接顧。此二疑。不敢詣佛。光遠至。二疑俱釋也。僧宗曰。此下第五段也。前言為王世治其心。雖有其言。未見其實。三昧。始為驗也。寶亮曰。先治其身。後治心也。秀曰。第二放光滅苦也。
王覺瘡愈身體清涼(至)先治王身然後及心。案。僧亮曰。引雙樹經。稱會聞人說夫劫火。不燒眾生。先三月並照。除眾生病。使得修生。月光既出。無病不愈。其時未至。而有光。所以喜而問也。答云。應故現光。無定相也。非色非色。雙釋真定相也。非青非齊。偏釋真也。為眾生者。偏釋應也。
王言耆婆如來世尊(至)是故復名三昧。案。僧亮曰。七子之中。子遇病。譬凡夫。六子譬六住。慈本緣苦。若重則慈得。初住已離三塗六住則永離人天。佛則放捨慈也。秀曰。第二翻正列放光。滅其身苦事也。
王語耆婆我聞如來(至)當有何心往如來。案。僧亮曰。雖蒙遠光。身病得除。聞引經語。懼不敢往也。無陷地者。若違經見佛。恐交致此苦也。我如來者。向引經語。此以情推也。僧宗曰。雖蒙光照。猶以善惡事隔。且慚愧在顏。不欲去也。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渴人(至)而當不蒙慈悲救濟。案。僧亮曰。為闡提說法者。以重況輕。證必濟也。兼非所引之經。若果為為闡提說法云何不與惡人坐起耶。
王言耆婆昔聞(至)何故如來而為說法。案。僧亮曰。如來言不虛設。云何乃為闡提說法。必不然也。寶亮曰。耆婆申佛意。傍為說法。,尚為闡提說法。況王非闡提耶。秀曰。第三王雖蒙光。心猶未達。請耆婆為決。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人(至)語彼醫言速疾上車。案。僧宗曰。此下第六說譬以慰王勸令去。寶亮曰。為闡提說法。凡三意。如醫治人。一為除現苦。二遣眷屬橫苦。三息外人誹謗。合譬此。可知也。
爾時良醫即自思惟(至)如是者必死不疑。
案。僧亮曰。譬如來闡提說法。如醫審知者必死。不得說法。一為人。二為親族。諸佛亦爾。不得不說也。
大王世尊亦爾於闡提輩(至)為闡提演說法。案。僧亮曰。明闡提說法。有二利不虛。前去凡夫誹謗。後明利闡提。顯說法不空也。譬淨人者。喻未來善根也。
王語耆婆若使如來(至)得道之人不地獄
案。僧亮曰。冀汝捉持者。懼犯罪增生。地獄也。秀曰。第七始從耆婆勸命駕。至所去也。僧宗曰。第四翻之機發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