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

     輸入者 錢冬霞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 玲
     改稿者 錢友楠

涅槃涅槃義 舉有山大山等喻
聲聞習氣
有因緣名及無因名義
釋五神通
二種神通一與外道共一與二乘
涅槃音聲之音
王品之第五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王(至)云何涅槃云何涅槃。案。僧亮曰。所以重問者。雖說斷漏。能得涅槃常樂我淨。不自在之用。涅槃之義未障故也。寶亮曰。次下答王第二問也。上聞不聞中。佛答六難竟。更設二問。佛答問竟。今更舉第二問。以請釋也。
爾時佛讚光明遍照(至)是名涅槃涅槃。案。僧亮曰。涅槃雖有多義。會是無苦之稱。息苦者。皆得名焉。寶亮曰。今借十譬。以辨小之相異。正以無苦樂。故名涅槃也。若得少食。以除飢苦。亦名涅槃。但不得涅槃如是種譬。其義一例。小海亦名海。大海亦名海。若除少苦。名小涅槃。若除苦都盡。名涅槃。其文中自廣彰云。二乘人八萬劫乃至萬劫。名小涅槃者。上乘三處。明皆言到佛果。今此中說名小涅槃。其義云何欲於我前。不言行萬劫竟名小。未行八萬劫之前。隨其所得處。以此義為小。及其行八萬劫佛。由名涅槃。而此旨於一部之中。雖復說異。亦莫測其然。要隨義而安也。
男子若凡夫人及以聲聞(至)乃得涅槃也案。僧亮曰。凡夫世俗聲聞道者。更釋非之義也。還生煩惱者。釋凡夫也。有習氣者。釋聲聞也。
男子譬如有處能受眾流(至)之所得故故為大。案。僧亮曰。前說人實。後說法實。合海譬也。河城等皆合也。十譬之中。唯不合地及中天二譬也。
云何涅槃(至)以是義故名涅槃。案。僧亮曰。八自在者。各有文也。一者不小能小。不多能多也。二者以小為大也。三者以重為輕也。四者以三事體。心不移。無不至。所作事一。而見者不同也。五者一根知六麈也。六者見法如空也。七者一切法也。八者不可見。令一切見。
復次男子譬如寶藏(至)具足成就初分功德。案。僧亮曰。無為名大。釋常住故。故稱大也。
復次男子云何菩薩(至)昔所不得而今乃得。案。僧亮曰。諸漏既盡。則神通。皆聖行功德也。今見者。謂眼通。更就所得中分別也。今聞者。耳通也。今到者。如意通也。今知者宿命也。寶亮曰。第二功德。以五通為體。此五是一方之所須。菩薩化道之要用。第一天眼通。須見眾生身業二修天耳通。聞其口業三修他心通。知其業。雖知三業。若不達其過去。有善惡之厚薄可化。亦於化道有闕。故次修宿命通。而下愚之流。離以玄言。必須運身到彼。然後受化。故第五次身通。今就文所辨。先明身通。昔明身通。直據色身轉變而已。今談色心自在。修短所通。適物所宜。而經亦有言如意通。亦名身通。若身通。則沒如意名言。若如意。便廢身通。若如昔教明五通。是禪定家果。要因定後。方能發通。就今涅槃經五通智慧之異用。故菩薩摩訶薩。依六行教學。不有無相。但使物感稱根而應。一家所解。此五通必是菩薩家化。方非外道凡夫聲聞之伎。何以知耶。若實是凡夫云何此法。而在外道中唱言者。皆是應跡外道雖言得禪定。而思慧。所以此神德也。聲聞觀解既不成。復不能即在定。而變通亦由已安。不得所。復未能忘懷。故發家唱云。菩薩得通不與外道聲聞二乘等共久。
通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至)昔所不得而今得之。案。僧亮曰。不與外道。共五通五。一心作一者。釋不與二乘外道共。但與二乘外道可知也。寶亮曰。雖言二乘人。一心作一。不得多。此正表二乘不得道之意。聲聞入定發通。要須定前作意作意若一。在定唯能一變。若作意五事。但能現五變。雖在定。併發五耳。由得言一心作一。何以然。由其前方便有五故。若極利根者。在定亦容可得二變。此皆據跡作。諸菩薩則不然。發輒德。以曠被為懷。及至物感。則稱本心。隨力而現。不假興意。行解者。則不能一心五通身也。
又復云何昔所不得(至)昔所不得而今得之。案。僧亮曰。如意說名自在。於自在中。分作變化。初對凡夫。故言不爾。
復次男子菩薩摩訶薩而諸眾生各見各異。案。僧亮曰。得異耳根耳。三事異。一者下地聞土地。二遠及恒沙。三耳識相。是不聞而聞。初無音聲相者。菩薩耳識真俗兼見。故不相。
復次男子云何菩薩(至)昔所不聞而今得聞。案。僧亮曰。此下明天耳通。而文中敘相。皆是初學之方法。昔小乘天耳通耳識取聲。然後生智。二心更相資導。故合二心為通。天眼通亦爾。今用此經中。學得天耳天眼乃至得通六識之用。即是智慧。故天眼通即中二諦觀。此經既理教正。明有為無為二理炳然。心行大法。生解亦大。若始行之流。則未及此也。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王(至)云何而言無果。案。僧亮曰。即是果相者。若作因善。即是果相者。從因生。即是果也。
爾時如來讚言善哉善哉(至)凡所演說果相。案。僧亮曰。答意謂。若刀是定因。面是果者。云何顛倒耶。
男子夫涅槃非聲(至)吾當為汝更分別說。案。僧亮曰。上一切因果不定。此說涅槃常法非果。
男子男子(至)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案。僧亮曰。一字不作相。一句不作句相。從經門。可說為聞因之成果。不如是者。則非聞也。
男子如汝所言聞惡聲故(至)昔所不聞而今得聞。案。僧亮曰。涅槃非果。可上說。三惡是果。聲是定因。須更說之。
  男子云何昔所不見(至)昔所不見而今得見 案。僧亮曰。若依欲界四大者。依欲界定修得天眼通。悉是骨相者。天眼能見不淨諸法定相。見因緣相者。空有兩見也。寶亮曰。此下明天眼通。此明天眼通。不但色。亦見眾生善惡心。乃至第一義諦故。所以作知名說也。
眾生所有色相(至)昔所不而今得知。案。僧亮曰。知小根者。乘色故知根也。一觸心者。因身知根同。乘色心。義屬天眼故下知見兩名也。
復次男子云何昔所不知(至)昔所不而今得知 案。僧亮曰。次明宿命通也。
  復次男子云何昔所不知(至)昔所不而今得知。案。僧亮曰。次明宿命通也。 
復次男子云何昔所不知具足成就第二功德。案。僧亮曰。須陀洹十六心者。三諦由滅見也。昔滅未徹。三諦不明。既已滅。遍四諦起念現前。其心甚遠。是果十六心也。寶亮曰。下去次明他心通。知須陀洹初心次第十六心者。聲聞人欲知初心不能得。利根者。要至第七心方知。若鈍根者。至第十六心方知。菩薩不爾。十六心一一次第差別盡知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