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五
輸入者 錢冬霞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 玲
改稿者 錢友楠
答第五問明十住菩薩見不了了諸佛見了了
廣辯八大人覺辯十二頭陀
釋師子吼問戒則無因涅般無果義
廣釋重因重果義
辯涅槃無因而是果義
辯佛性非果義
辯性因了因義
師子吼品之第二
爾時師子吼菩薩摩訶薩(至)言一切眾生不能得見案。僧亮曰。問意謂佛性雄猛。譬金剛力士。自身有之。何故不見耶。以證無也。僧宗曰。舉第四問。以請答也。
佛言善男子譬如色法(至)三昧力故能得明了案。僧亮曰。凡夫無目。對眼不辨。 聖人有導。微遠能見。佛以二人能見。以證有也。就此答中。有八翻。此第一翻。明佛性是有。但煩惱覆故。慧眼不開。不能見耳。寶亮曰。此下去次答第四問。就答此問中。有三番明義。第一直明法體障故不見。第二借十二因緣來。證一切眾生等共有佛性。第三舉物離著。今從譬如色法不。第一段佛性雖有。但眾生為煩惱障故。不得見。若能破三種惑。見諦思惟無明住地。煩惱都盡。則見佛性也。
善男子若有人見一切諸法(至)首楞嚴定名為畢竟案。僧亮曰。第二明若如中道而見。則見佛性。若乖中道。則不見非無是理也。
善男子譬如初月雖不可見(至)亦不得言無佛性也案。僧宗曰。第三明其理幽微。非常情所了。如彼初月。不得言無。
善男子佛性者所謂十力(至)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案。僧亮曰。生死無常。稱一切。三寶常故。不名一切也。僧宗曰。第四上雖明當有。未知何為體。今顯出其體。乃是生死之外也。理即深遠。若欲見。自非破三得惑障。則無由睹見也。三惑者。謂見諦思惟無明住地也。
善男子十二因緣一切眾生(至)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案。僧亮曰。亦內者。正見也。亦外者。耶見也。等有者。未來有也。僧宗曰。十二因緣共有者。第五文借近況遠。言具十二者。始終為語耳。若胎中死。則無十二。而言具者。成就故也。亦內者現在有也。外者未來未用。義稱外耳。入胎五分四根未具者。言入胎有五陰。以四根未具之時。于時。但有名色也。深習一愛。名受者。當知愛即受分。諸經每以其為無記者。以其感果力微故也。內外貪求。為取者。貪著內身。及貪身外。因此生四取。故名取。取謂取於來果也。為內外事。起口業為有者。因向貪求。起增上愛。運於身心動作之用。說業也。現在識名未來生者。世異而已。其餘悉名老死也。色界眾生。無三受者。不具苦受。故言無耳。三觸者苦觸也。三種愛者。如寒得火。病愛湯藥。悉苦因緣。愛言上界無。如此愛但有捨。樂上生愛也。無老病者。乃有念念老耳。豈有髮白面皺。亦無四大壞死。以其凡夫。是伏結之道。後還退墮。生欲界時。得具十二佛性亦爾。
善男子雪山有草名為忍辱(至)不可說言無佛性也案。僧宗曰。雪山譬佛。草譬涅槃經。上說倒障。不見佛性。今說所以有障。不讀涅槃經故也。僧宗曰。第六翻。上雖明十力無畏。但果去人遠。寶亮曰。第二翻。眾生雖復當時有具不具。要始終經理。三世中得言悉成就有十二。明佛性亦然。未來必有也。
善男子佛性者亦色非色(至)非諸聲聞緣覺所知案。僧宗曰。第七翻。明十住所以不見。以其理故也。為成此義故。假設狀藐。不亦易可知耶。亦色者。垂形六道也。非色者。理絕形色也。非色非非色者。雙道也。亦一者理無二也。非一者。說三乘也。文中有有具釋。
善男子佛性者非陰界入(至)無邊功德之所成就案。僧亮曰。涅槃經說性如是不讀則不見也。僧宗曰。第八更寄譬顯非內非外之理也。煩惱覆故非內。惑盡則見故非外也。寶亮曰。第三翻。遺執。凡欲學者。莫承聲而著。若聞色是佛性。不得言唯色是而心非。復聞四陰是佛性。亦不得言唯心是而色非。但聖人說法。隨時逐物。所須豈可定執耶。
爾時師子吼菩薩摩訶薩(至)成就幾法得了了見案。僧亮曰。舉第五門。僧宗曰。答第五門也。迦葉更舉前問。以請答也。
善男子菩薩具足成就十法(至)以大涅槃教化眾生案。僧宗曰。今言成就十法。非不是行。但未具足。故不見耳。有五重解釋。此第一總明十法淺深為異也。寶亮曰。次舉第五問來請答。佛言。菩薩正行此十法。未滿足故。見不明了。佛得此十法。已滿故。見佛性了了。既問除障法。故佛下有五番來。廣解此十法。更無餘義也。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雖見佛性而不明了案。僧亮曰。十法者。前八法。猶是八大人覺耳。後二法。一讚歎解脫。二以涅槃教化為異成十也。有五翻此第一。
復次善男子出家之人(至)雖見佛性而不明了案。僧亮曰。第二辨出樂。以出家在林離俗。忽務遠離。正體餘者非也。寂靜樂者。得禪定也。永滅樂者。得無漏也。畢竟樂者。得二涅槃也。僧宗曰。第二偏就觀門。以辨十法也。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至)雖見佛性而不明了案。僧亮曰。第三隨從天行。是名正定。以此方知四禪是天行者也。僧宗曰。第三就比丘於此經修行。以明十法也。
復次善男子夫少欲者(至)雖見佛性而不明了案。僧亮曰。第四以十二頭陀為少欲。行轉除也。僧宗曰。第四離聚落。以辨十法也。
復次善男子為多欲故(至)雖見佛性而不明了案。僧亮曰。第五翻也。及五種者。解脫五欲樂也。僧宗曰。第五就現相。以明十法。
善男子如汝所言十住菩薩(至)見於佛性而得明了案。僧宗曰。舉第六問也。今言。以佛眼故了了。菩薩以慧眼。故不了了也。寶亮曰。如所言十住菩薩。以何眼見。而不相了者。此下去次答第六問。佛言菩薩。唯得四眼。用慧眼。故不明了。佛具足五眼。照了窮源。故見佛性了了也。下去有數重解。十住菩薩。由為菩提作行。故見不明了。十住菩薩。唯自知得佛。不知他有佛性者。亦是不了義之辭。煩惱本障智慧。十住菩薩。斷或垂盡。何容指自知作佛。不知他有佛性。他惑亦不能障我智不理。今所以有此言者。為辨難易相。明以成佛者。得言易知。未成道人。事跡幽隱難知。故有此之說也。
善男子慧眼見故不得明了(至)心不生信不名聞見案。僧亮曰。稱第六問佛何眼見故也。初得名慧。滿足佛為菩提。行者進趣名行。住十住故者。應去不去名住也。住不住者。不應去而住非住也。又云不去不住。十住在生滅境。故有去住。佛不生不滅。不去不住也。僧宗曰。就答中有四翻。第一明佛與菩薩。見有了不了。第二明乃至十地。尚不了了。況其餘耶。至極雖復妙絕。非常情所察。若因跡尋本。可以知也。第三修戒定為因。則其理也。第四結聞見之理。以曉前宗也。此則第一翻也。
善男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當云何觀而得知耶案。僧亮曰。六種問答。是第二觀門也。僧宗曰。此下第二翻也。寶亮曰。此下師子吼。大段之第二也。上六問六答。已定因果性。使物識因果。修德集業。若當於此深理。未能領悟。信心不立者。勸使約應佛。依十二部經教因果。就事以生信也。凡開五門。此下第一觀果也。
善男子一切眾生實不能知(至)一者眼見二者聞見案。僧亮曰。先觀果性。觀之粗也。寶亮曰。佛雖勸觀。但物情不解。故師子吼問。明一切眾生。實不能測知如來心相。當云何得知。佛言當依二法。一者眼見如來身業。二聞佛所說教法。唯依此二事。得知如來心想相。若見如來身業。有三十二相。在世運動。為為眾生。為為利養。若見說法。一向為物。不自為已。得知此人可尊可重。必非生死果報所為。若無此妙極來應。眾生云何得斯之身處世救苦。必應可信。果既如之。必有妙因。是以動人。依十二部經。約應佛觀如來心用。可得信知因果之性也。但文十別。事義自顯矣。
若見如來所有身業(至)為誰受身是名眼見案。僧亮曰。云何受身者。有二種。有自在不自在。知如來自在也。何故受身者。知如來為眾生故受也。為誰受身者。為中有等不等。明如來等眾生也。僧亮曰。云何而受是身者。乃知感應之道。而不能知所以爾耶。謂以大悲何之心。故受身也。
若觀如來云何說法(至)應當依是二種因緣案。僧亮曰。不破煩惱者。真諦也。非不破者。世諦也。真俗中。非破非不破者。是真諦。亦是俗諦。何者非盡能破也。五人能破非不破也。皆說真俗中道。不自言師。亦可俗諦中道。初二種云何知者。第二觀門。觀緣因也。因成就名眼見。又聞見因不成就。雖識佛。不名眼見。亦非聞見也。二種者。外細內粗。內細外粗。善惡難知者也。
師子吼菩薩白佛言世尊(至)唯依是二不可得知案。僧亮曰。第三門因緣也。因成就名眼見。亦是聞見。因不成就。雖識佛不名眼見。亦非聞見也。二種者。外細內粗。內細外粗。善惡難知也。寶亮曰。第二文約佛弟子所行法觀因。佛唯極果。無因可觀。若不舉弟子所行。則無以為驗。佛果若不舉弟子所行。則無以為驗。佛果若不真。那得信佛語者。盡得實解。故知其理必可信。今者師子吼。先舉上菴羅果喻四品人來驗。若內外俱熟。內外俱生。此亦易別。餘外熟內生。外生內熟。此之二人。云何得知。佛言。此實難知。雖曰難知。當以四法來驗。必知真實。若論此四法。正是共住智慧。開共住為二。智慧為兩。故成四句。若用此四法。則知持戒破戒。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然後得知持戒破戒案。僧宗曰。四人常近。猶不可知。況復如來。而可測耶。
善男子戒有二種持者亦二(至)為為利養為究竟持案。僧亮曰。以因緣故。受持禁戒者。或為自度。或為人天也。若不為究竟非究竟持也。僧宗曰。此第三翻也。要修究竟戒者。乃能見也。寶亮曰。下欲以此究竟不究竟。來證戒成就不成就。若究竟持戒者。名為眼見聞見。若不究竟持戒。亦不名眼見聞見。自信首五根立以上人。悉屬究竟持戒數。若從一信已後。終入內凡夫。相續不捨。乃至成佛。亦名究竟戒。
善男子如來戒者無有因緣(至)畢竟持戒究竟持戒案。僧亮曰。性不為惡。自然得戒。是究竟戒也。不生嗔礙者。亦性不為惡也。
善男子我昔一時與舍利弗(至)三藐三菩提案。僧亮曰。出證因中無惡。果有此力也。寶亮曰。證如來持戒最勝也。
復有二種一為利養(至)及以如來持戒之人案。僧亮曰。重釋而正法者。是究竟也。
復有二種一性自能持(至)及以如來亦名聞見案。僧亮曰。即是無因緣戒也。曠世修習。惡心永滅。善成性也。
復有二種一聲聞戒(至)能見佛性如來涅槃案。僧亮曰。聲聞厭生死。行乖涅槃。非見法也。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何以故法必爾故。案僧亮曰。釋究竟義。亦明從戒生法。終至涅槃。皆是緣因義也。曰推因也。有十一重相釋。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云何得名我樂淨耶案。僧亮曰。上說持戒。至涅槃因果相乘生因了因。未辨涅槃從何因有。故發問也。僧宗曰。難意欲令戒則無因故常。涅槃有因故無常也。寶亮曰。戒前既無因。應是常。涅槃以解脫為因。便應無常。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諦聽諦聽當為汝說案。僧亮曰。將欲答難。先舉往事。以證得理。而滅之先。
戒亦有因因聽正法(至)一者聽法二者思惟義案。寶亮曰。戒是有為。從聽法而生。為生因善男子信心者(至)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案。僧亮曰。亦因者。聽法是信心之因也。因因者。信心復是聽法之因也。今與因為因。名為國因因。亦果者。信心聽法之果也。亦果者。聽法是信心果也。與果互得相生。皆是因是果。故名有為。
善男子譬如尼乾立拒舉瓶互為因果不得相離案。僧亮曰。信心聽法。互為因果。不得相離。指據此二。為因因果果也。
善男子如無明緣(至)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案。僧亮曰。借此以顯手因果義也。無明為因。行為果。自有行後。還起輕煩惱。說為無明。是明輕重前後。互相生起。迭為因果。亦得重因重果義也。
善男子生能生法(至)生生不自生賴生故生案。僧亮曰。借毘曇家義。寄明重因重果之旨也。小生唯生一法。大生乃生八法。是則小生大生。更為因果。亦有重因重果義也。不能自生者。大生三體。不能自生也。由生生生者。由小生來生其體也。生生不自生者。生大生之生不自生。亦賴大生故生也。
是故二生亦因亦因因(至)信心聽法亦復如是案。僧亮曰。舉一事二義。以為類釋也。
善男子是果非因名果煩惱者名為過過案。僧亮曰。上說戒等是因是果。體是有為也。今明涅槃是果。非因非有為。非有為故。不從因有也。上果故者。人求無苦。以無苦為上也。沙門果故者。斷生死也。過過者。皆說苦法也。煩惱是過。又生苦故。是為過過也。僧宗曰。向已答戒信二法。互為因果。是故無常。今明涅槃。是了因家果。所以常也。是上果者。釋所以是勝也。寶亮曰。既判戒亦有因。知戒非是常。不定便位。涅槃唯得名果。不復果為他作因。故是果非因。
善男子涅槃無因而體是果(至)無有因故故稱涅槃案。僧亮曰。有為之法。是因是果故苦也。涅槃是果無因。故非苦也。僧宗曰。無生因也。寶亮曰。體是果者。了因之果也。
師子吼菩薩言如佛所說(至)有時無因故名涅槃案。僧亮曰。難意。不以不善為因。故言無。非一切無也。故取六無之中有時無也。
佛言善男子汝今所說(至)何故名因以了因故案。僧亮曰。彼所舉者。皆有為共相。形對涅槃真我。不可與無我為匹也。以是義故。是因者。上二因。是果者。上二果也。涅槃是果非因。佛性是因非果。若涅槃但果而非苦者。佛性亦但因。不應是苦也。非沙門果者。非彼二果。非不是餘果是苦也。是了因者。非彼二因。明是了因非生因也寶亮曰。當知涅槃之體。畢竟無因。如無我無我所也。雖引初句為答。後即遺也。明涅槃不同世法。所以常也。是因非果者。還據正因佛性。正因唯住因位。不得名果也。非因生故者。正因佛性。既非善惡因之所生。唯一用不移。至佛不移。至佛不動。故非因生法也。體既非因所生。亦非息心家果也。了因故者。非但緣因是了因。正因亦是了因。何者。若眾生無厭求樂心者。一念善不能作也。由有此解故。可得熟果。是故正因亦遠為佛作了因也。
善男子因有二種(至)地水糞等是名了因案。道生曰。俱是作法。亦相比而言之耳。寶亮曰。泛明一切緣正二因義。但使於果力強。便是生因。弱者屬了因也。
復有生因謂六波羅蜜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案。道生曰。此下明皆非作法。然生了之義。於茲而顯也。由六度而成菩提。故曰生也。寶亮曰。六度取菩提義力強。故名為生因。
復有了因謂佛性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案。僧宗曰。此有三種相對。通而言之。唯是了因。以拜果義強。為生因也。生者能拜無令有也。了者了已有已。就文而言。小不次。推義。第三重應在第二也。第一重取住前六度。與佛性相對。佛性雖為正因。若語拜果之力。非檀等諸度。則不得果。於了為強。義說生也。僧亮曰。正因佛性。取果力不如。故唯得作了因也。
復有了因謂六波羅蜜佛性案。僧宗曰。此取九地以還。於果義弱為了也。寶亮曰。因中六度。去佛果遠。唯得為三菩提。作了因也。
復有生因謂首楞嚴三昧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案。僧宗曰。謂十住也。寶亮曰。金剛心力強。生佛果速故謂正因。
復有了因謂八正道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案。僧宗曰。八正是偏行。以其義弱。故為了也。寶亮曰。二乘行遠。但得作了因也。
復有生因所謂信心六波羅蜜案。僧亮曰。本無今有。是生也。本有今見。是了也。如無常見常是生。無常見無常是了也。僧宗曰。此取登住至三住也。比八正義強。故名生也。所以得知三住者。以住信忍地。今言信心六度也。寶亮曰。大行到近。故名生也。
師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說(至)云何可見佛性亦爾案。僧亮曰。觀門第三。通觀因果也。辨見聞亦異。以了為見。不了為聞。寶亮曰。第三因果合觀也。師子吼舉百非。以明如來云何可見耶。
佛言善男子佛身二種(至)故名眾生悉有佛性案。僧亮曰。方便示現。是名為見者。以示現故。色聲皆名見也。解脫之身。亦名聞見也。餘悉爾。僧宗曰。第四翻領理前宗也。寶亮曰。佛還約眼見聞見二事。勸信也。一常者。謂法身也。無常者。應身也。可見者。佛與十住菩薩。不可見者。謂一切眾生。十住與佛。可名眼見。九住以來。一向是信者。故屬聞見也。佛見佛性。了了分明。故言如色。十住以還。見不分明。故言非色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