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第五十

     輸入者 錢冬霞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 玲
     改稿者 錢友楠

廣出與六師無我義
廣釋娑羅雙樹緣起
廣釋五日緣起
廣釋一切法無住住義
廣釋涅槃無相
廣釋定慧捨相奢摩他等相

師子吼品之第六

爾時大師周遍六城(至)唯說如來常樂我淨案。僧亮曰。師子吼能令眠者覺悟也。佛說中道。能悟偏執之眠也。寶亮曰。吼道既窮於此處。故論義也。
爾時六師是言(至)響喻於見者喻我案。僧亮曰。根機不同。俱是執著。而陳中。無常以受道。六師因我樂。以反真也。聞我則欣同。故說已解以自多。而此說非色為我。謂與佛不同也。寶亮曰。此中往復。不異下先尼中。但自猶有徒眾。未所稱。至於徒黨都盡。十師方現受降伏。歸還正道也。
佛告六師若言見者(至)聞見六麈當知無我案。僧亮曰。此下三開。難所執我。此即第一難。謂根非我人向之異。一向之中。具見聞也。
所引向喻雖經百年(至)年邁根熟亦異案。僧亮曰。第三難。向辨無用。知見非向。今明根熟則昧。故知見根非是我也。
人向異故見內見外(至)若不見云何我案。僧亮曰。第三難。若不外俱見。豈是於我耶。
六師復言瞿曇無我者(至)我者常樂淨案。僧亮曰。見屬緣。無別見者也。
六師瞿曇色亦非我(至)遍一切處猶如虛空案。僧亮曰。然等以因緣故。具四過。我所以說。我相虛空。不以因緣成遍一切處。難以分數分也。湛然常住。不可生滅。而能知能見。常御諸情也
言若遍者則不應言(至)無常云何云遍案。僧亮曰。有兩開。此第一難。言汝我既是見者。今物若遍。見亦應遍。遍則無物。物則不遍也。
若遍五道之中(至)云何而言轉受人天案。僧亮曰。第難也。若遍五道。則一時合者。不得捨人受天也。
汝言遍者一耶多耶我若一者則父子怨親人案。僧亮曰。第三難也。既言是一。云何有尊卑之異耶。
我若多者一切眾生(至)善業惡業愚智差別案。僧亮曰。第四難也。若各有自在之生。豈有愚。智之別耶。造業亦理然是同也。
曇瞿眾生我者有邊際(至)眾生不得差案。僧亮曰。外道教義但救多我之切也。我有遍常。不遍常法。非法不遍也。常我雖遍。然行法則智。行非法則愚。不得差也。
六師非法(至)若不爾者云何言遍案。僧亮曰。我若遍者。應各各具二。具二者。業根應等。若不爾。云何言遍耶。
瞿曇一室燈百千燈(至)脩善行雜合案。僧亮曰。救義意。如燈之小大。皆遍一室。不容以小故不遍也。
汝等若我如燈者(至)眾生我者則不如是案。僧亮曰。破此執三開。此第一緣生故。燈大。所以能異也。不從緣。不應異也。寶亮曰。燈之與明。悉從有。我既不爾。云何為喻燈明。要有本有末。在主之炎為本。譬上之明為末。成不從出。出住在異處。故無我也。
明從燈出住在異(至)從身而出住在異處案。僧亮曰。第難也。燈與明異。與法非法不異。若異者。我則不遍也。
光明與闇共住‘當知初明與闇其住案。僧亮曰。第三難也。初燈小故。不能破於大闇。與闇共住。闇無明。明則不遍也。
瞿曇無我者誰作善(至)師子吼者名涅槃案。僧亮曰。不作善惡也。惡是作業。必應有作者。作者作者有為無常也。
男子東方雙者破於無常(至)大寂定者名涅槃案。僧亮曰。八法樹擬八法也。八於茲而顯也。猶明處是耳。
師子吼世尊如來何故(至)我於涅槃案。僧亮曰。有待漏盡者。時節即道也。說如來真實者。就起四倒之時破者。六時者。猶是三時各分為二也。寶亮曰。修道之第五文。次時為道也。既是眾生入道之津。由遣其橫計之情。令覺虛而安理也。
師子吼如來(至)而是母人實不死也案。僧亮曰。以初生乃至得道。皆方便。非圓極故。因未滿而顯之也。今所明理圓。寄滿月也。
師子吼菩薩世尊何等比丘莊嚴娑羅雙樹案。僧亮曰。修道之第六。寄人以明道。所謂待伴漏盡也。
男子比丘受持讀(至)誦常住於此娑羅樹木案。僧亮曰。法由人弘。故問弘法之人也。寶亮曰。眾生根性不同。若應以千人為緣。少一人則不悟。要須數足。今略數人。若廣列者。其事亦難。具可頓顯也。
男子一切諸法(至)汝云何言願如來住案。僧亮曰。修道之第七文。次遣著。以明道也。道者。忘懷為德。其存住。即便背道。今就此門中有三翻。皆是遣執也。
男子凡言住者色法(至)南西北方四維下案。僧亮曰。第一疑云。如來涅槃。便不得自在。今遣此執也。佛已斷一切色縛。累盡而體無相。若不達於空。可存有去住也。
男子有說(至)於拘尸城亦無是處案。僧亮曰。有為相續故住無實住。如來有為。不應請住也。寶亮曰。第二遣執。向既辨道相但空理難安。於下愚未悟故。引譬以明。理謂必然。功夫行善。不可使得惡果。亦不可使行惡得善果。兩因既不可使。迴換明道。是無相無為。竟何所住耶。
男子如來今於此拘尸城(至)以是因緣禪定窟案。僧亮曰。上云。涅槃無生諸有如來涅槃。而言。宮之生。雙樹之滅。謂以出動為生。入寂為滅。應物之跡也。何故入禪定窟者。將顯現滅之旨。以益當時。故發問也。寶亮曰。勸入定。為化眾生無相涅槃也。
師子吼世尊無相定者(至)以是義故涅槃名常案。僧亮曰。重問涅槃無相義也。明涅槃之中無十相之苦。行者修因。起之為樂。知著相為失。無相為得也。說道有廣有略。初從滅定。訖時方廣門也。今略門有二。但說始終此定也。
師子吼世尊何等比丘(至)修集捨相是名三相案。僧亮曰。已說涅槃無相之利。利由因得。故問也。時修集。至是名三相。一是修時。一是修時也。定能除亂。慧除顛倒。捨調遲速。略問舉要。此三者涅槃要行也。寶亮曰。修道之第八文也。出能修道人。明菩薩無時修定三法。故言時也。
師子吼世尊云何為(至)慧捨二相亦復如是案。僧亮曰。心在緣。不散為定。念念緣。皆不散也。心在一境。至不名三昧心相續。一境名定也。其非定非一切智者。緣四則非定。所以互破者。修定一切智一切智者無法不知。名一切智。審定名智。一體具二。不具非一切智也。非一切智云何定者。若不餘緣。不知一切。非直失一切。亦復失知下。以行為異耳。定慧如是者。亦以非定破慧。非慧破定也。寶亮曰。既唱此三名。時眾有疑。故師子吼。於一法中。作三難也。舉為隅耳。慧捨亦然也。此第一謂。眾生三昧。何須修耶。第難云。定本攝心一境。佛既遍緣萬境。便應非定也。第三難云。若以一行三昧者。是則六度之中。一禪是。餘五應非。若定不能生智。亦非定也。
男子如汝所言(至)如是餘緣亦一境故案。寶亮曰。先遣第難。唯使一境得定。則一切境悉照。故言如是餘緣亦一境也。
行亦如是案。寶亮曰。答第三難也。夫六度之行。無非是靜。悉緣中解用。豈非智耶。
又言眾生三昧(至)云何而言不須修集案。僧亮曰。答意雖分分別四諦。皆得緣。亦定亦智。善三昧者。為涅槃三昧。非住境。便是涅槃因也。寶亮曰。答第一難也。此言三昧。名善三昧一切眾生心行。雖有善惡。不取此為定也。
以住如是三昧中(至)見佛性者捨相案。僧亮曰。此下廣說不善相也。寶亮曰。此下凡三翻。明此三法也。第一直總明定慧捨相。第二從奢摩他為能滅。以去別解。此三法也。第三從奢摩他二種世間出世間以下。偏釋定慧二法也。十住菩薩智慧力多三昧力少者。若攝心在境。不馳蕩緣。目之為定。十住菩薩未居極位。不免企上之心。故義言智多定少耳。此非了義言也。
  奢摩他為能滅(至)亦名不行為捨案。寶亮曰。第二釋也。奢摩他。此為定。此中以五種義釋定也毘婆舍那。此言智慧。此文中有六義釋也。憂畢叉者。此言捨。據空解為目。文中有義釋也。
男子奢摩他者有二種(至)男子是名三昧相案。僧亮曰。上總說。今別三相之能也。寶亮曰。第三別釋定慧深淺之相。無別體。故不分門也。此中有二意。一正各辨定慧深淺之相。第二明修定所為。中深淺相者。世間有相定。出世間無相定也。此先辨定深淺相也。
男子慧有二種(至)復四種所謂觀四真諦案。僧亮曰。不別說定慧二體。無別體。下說也。寶亮曰。辨慧之深淺相也。
男子為三事故修奢摩他(至)為破一切煩惱故案。僧亮曰。上說三相多能。今說為能中要者。故修也。寶亮曰。第重。次明修定慧。所為也。先三句明定。後有三句明慧。合定慧二門。凡成六句釋義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