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七十一
輸入者 錢冬霞
一校者 錢冬霞
二校者 王 玲
改稿者 錢友楠
梵志名淨第六 犢子梵志第七
納衣梵志第八 弘廣婆羅門第九
阿難為魔所嬈事
說阿難初為侍者緣起
為須跋陀說法
憍陳如品下
復有梵志名曰清淨(至)乃至非如去非下如去案。僧亮曰。聞常無常。並是倒。不知倒之所由。故問也。寶亮曰。論義更無所執。直捉六十二見。來問也。佛即為說所以離六十二見之方。於是而悟羅漢道。
梵志言瞿曇眾生知何法故(至)是人能知常與無常案。僧亮曰。知何法者。已知病起。次問滅病之方。
梵志言世尊我已知解(至)諸漏永盡得阿羅漢果案。僧亮曰。因在先名故也。果在後各名新也。
犢子梵志復作是言(至)彼若問者當隨意答案。僧亮曰。犢子以所見問佛。欲觀其同異耳。外道所見不同。或說無善惡果報。或說有善惡無道。或說有道不修得。或說男得女不得。或說出家得在家不得。或說離欲。得在欲不得。二問也。寶亮曰。亦無定執也。佛所以默者。欲申己之跡。非置答之謂也。
佛言犢子善哉善哉(至)平等雨於優婆塞優婆夷案。僧亮曰。三種善不善。及十種善不善者。三是出世。十通世間也。寶亮曰。佛今答起三善離十惡。終斷一切障。成聖道也。
世尊若諸外道欲來出家(至)還其屍所大設供養案。僧亮曰。四月試者。外道本異見。假服偷法。皆四月試。如其不爾。不必試也。寶亮曰。如優婆塞戒經云六月試。蓋隨機故。有此法耳。而犢子出家。於十五日後。方得初果者。感應之道。其事不同。著於此也。
納衣梵志復作是言(至)善不善身是義不然案。僧亮曰。說無因果。所以作闡提者。以其謂善惡有性。不從因緣非無善惡故也。寶亮曰。尋眾生之始無源。故謂善惡皆自然也。
何以故如瞿曇說因煩惱故(至)皆有自性不從因緣案。僧亮曰。第一事。謂先後皆不可一時。以身類一切法。皆無因也。寶亮曰。先作三關難。第一定煩惱。舉身之先後也。
復次瞿曇堅是地性(至)自性故有非因緣生案。僧亮曰。第二以空類五大。以五大類一切也。寶亮曰。下舉七事證義也。此第一事。證各有自性也。
復次瞿曇世間之法(至)云何說言從於因緣案。僧亮曰。第三如木不由善惡。而性有曲直之用。五道性有善惡。隨生處而得名也。寶亮曰。第二證以用有定。故無因緣。
復次瞿曇一切眾生(至)一切法中各有自性案。僧亮曰。第四以類求物。各有性也。寶亮曰。第三證也。
復次瞿曇如瞿曇說(至)生一切法以自性故案。僧亮曰。第五以五塵非貪之因。食嗔自生也。寶亮曰。第四事也。
復次瞿曇我見世人(至)各有自性不由因緣案。僧亮曰。第六謂。若有因。不應一同。而得苦樂二果也。寶亮曰。第五事也。
復次瞿曇世間小兒(至)一切諸法各有自性案。僧亮曰。第七謂。憂喜無因也。寶亮曰。第六事。
復次瞿曇世法有二(至)有自性故不從因緣案。僧亮曰。第八是故外計。虛空有用有名。菟角無用無名也。寶亮曰。第七事也。七事悉是證自然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言(至)同五大者無有是處案。僧亮曰。先破第二。明諸大無常。故無性也。寶亮曰。若使萬法。從五大者。萬法無常。五大亦應無常也。
善男子汝言用處定故(至)說一切法有自性也案。僧亮曰。答第三也。若名義有因。實亦有因也。寶亮曰。答第二也。明竹木初生。本無箭鎙之性。工匠乃成。豈非因緣耶。
善男子汝言如龜陸生(至)無有自性無有一性案。僧亮曰。答第四也。明龜若無緣。亦可入火也。寶亮曰。答第三證。皆由行業。豈得無緣耶。
善男子汝言身為在先(至)何因緣故而作是難案。僧亮曰。答第一難也。汝性亦無前後。而我因緣。亦無先後。云何為難也。寶亮曰。破三證竟。答其上所執也。且一往總非。明不應為難也。
善男子一切眾生身及煩惱(至)皆從因緣無有自性案。僧亮曰。汝有一時。而無因果果。我緣有一時。而有因果也。如炷之與明以下。若不見身因。便言無因者。汝亦不見瓶因。不應說泥是瓶因也。寶亮曰。正答也。云身及煩惱。一時而有。此言似不關眾生之始也。正應是捉十二因緣中。識枝時語也。夫受生為體。要須備起潤業潤生。若但有潤業。無潤生愛。則不為結報。故識支之起。雖由潤業。若不更起潤生。則報不相續。于時。身與煩惱。得言一時而有。雖復一時。要因煩惱而有身也。若言身不在先。知無因者。現見瓶等。不無因緣也。
善男子若言一切法(至)亦應如是精勤持戒案。僧亮曰。謂汝法能生名大。若無因緣。不應說大也。寶亮曰。身先因緣。亦同此也。
善男子汝言五大有定堅性(至)故不得說自性故堅案。僧亮曰。此等有香。香屬地故也。寶亮曰。重破初證也。彼以蘇為地。而有時同水。豈有自性耶。
善男子白臘鈆錫銅鐵金銀(至)云何說言定名火性案。僧亮曰。此有明色。色屬火也。寶亮曰。火不定。以流時水性。動時風性。熱時火性。堅時地性。亦非自性也。
善男子水性名流若水凍時(至)從因緣見非無因緣案。僧亮曰。是堅守性。故名為水。然流動性同。若動不失流守性。不名為為風耶。若動不名風以下。若濕多屬水。凍時堅多應屬地也。豈是從緣得名乎。寶亮曰。若凍時猶屬水者。波本因風而動。應名波為風若不名波為風。亦不應凍為水也。
善男子汝言非因五麈生貪(至)生貪解脫無有是處案。僧亮曰。答第五難。非因者。正因也。貪有二因者。覺觀是內因。六麈是外因。因內生外。
善男子汝言具足諸根(至)無有自性皆從因緣案。僧亮曰。答第六難。有好施而貧。慳貪而富。應與諸根同難。故先答後業果。正答根具大富。修時不兼。受報則別耳。
善男子如汝所言世間小兒(至)是身因緣煩惱與業案。僧亮曰。答第七難。若笑是自性。則應常笑。如火休熱。則常熱也。不答第八虛空菟角。皆置答也。
梵志言世尊如其是身(至)除三界煩惱得阿羅漢果案。僧亮曰。還請佛為說身因。聞即悟也。
復有婆羅門名曰弘廣(至)能發無上廣大之心案。僧亮曰。弘廣晦跡。引諸無知。應弘此經。時將顯跡。現所聞不遠也。寶亮曰。更無所執。直作心念試佛。佛即知其所念。復過己心所見。於是即伏。故憍陳如先難己所為。佛即顯其跡也。
佛言止止憍陳如(至)汝今能發如是大心案。僧亮曰。入則入涅槃。出則出生死也。
爾時世尊知已即告憍陳如(至)阿難比丘今為所在案。僧亮曰。經之流通有二人。自上弘廣所持須跋以下。應付囑阿難也。後文似爾。亦可理付弘廣。而文付阿難。寶亮曰。此下去。正顯流通之意也。問阿難所在。有三緣。一欲顯阿難。有八不思議之德。二為流通經。三為名須跋故。
憍陳如言世尊阿難比丘(至)不來至此大眾之中案。僧亮曰。魔欲使佛法。無所付囑滅不流傳故。惱亂阿難也。寶亮曰。所以是表阿難之德。雖不在坐。而能受持。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至)問憍陳如阿難所在案。僧亮曰。欲顯阿難德故。所在發問。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至)若佛聽者謂往給侍案。僧亮曰。明阿難有二事。一是親屬。人所敬信。二受持佛語。無有漏失也。
文殊師利阿難事我(至)八者具足從聞生智案。僧亮曰。敘阿難有三意。第一敘進止所為。有八不思議之德。必堪弘通。第二引證。明七佛弟子。有八德者。皆通使流通。第三正釋文殊問。
文殊師利毘婆尸佛侍者(至)阿難比丘為多聞藏案。僧亮曰。第二引七佛為例也。
善男子如汝所說此大眾中(至)阿難所聞自能宣通案。僧亮曰。第三正答問也。
文殊師利阿難比丘(至)至心禮敬卻住一面案。寶亮曰。時將欲至。命文殊以咒解魔。召阿難還也。
佛告阿難是娑羅林外(至)與須跋陀還至佛所案。僧亮曰。習未盡者。乃伏欲界結。未伏習也。
時須跋陀到已問訊(至)即得涅槃是義云何案。僧亮曰。慢人不欲自受屈。故假稱外。明得失在彼。不在於我也。寶亮曰。須跋所執。現在苦樂。盡是過去。不因現在。故受投巖赴火。令苦盡也。
佛言善男子有沙門(至)是故我今責汝過去業案。僧亮曰。恐傳者之謬所定也。
彼人若言瞿曇我實不知(至)唯過去業非現在耶案。僧亮曰。下苦因緣得中上苦不者。問得展轉用不耶。若言得者。是則不定。云何定言斷過去業耶。
復應問言是現在苦(至)過去已盡云何有苦案。僧亮曰。若過去有苦。應與業俱盡。不應重受也。寶亮曰。若現在苦行。能斷過去業者。此苦行業。復用何斷耶。
仁者如是苦行能令樂業(至)是事不然何以故仁者案。僧亮曰。次問轉無苦樂。四禪以上業。無漏無報。何因緣受是苦行者。既不能壞。又不能轉。何故受耶。
譬如有人為王除怨(至)過去本業受苦樂也案。僧亮曰。證有現報也。不必盡因過去業也。
仁者若以斷業因緣力故(至)心喻於林身喻於樹案。僧亮曰。償不可畢。遮則不受也。若以受苦為償者。畜生應得道也。先當調心者。身喻於樹。林多而樹少。四陰譬林。色陰譬樹。怖從心生。不從色也。
須跋陀言世尊我已先調伏(至)受於惡身況其餘者案。僧亮曰。佛呵之已。能除粗想。何不血除細想耶。
世尊云何能斷一切諸有(至)上智觀故得無上菩提案。僧亮曰。有假空實空。而外道伏結。緣有不緣空。緣空是實想也。寶亮曰。唯有二諦。忘相為實想。實以慧斷煩惱。作想名說。此其旨也。
說是法時十千菩薩(至)須跋陀羅得阿羅漢果案。僧亮曰。得一生實想者。正一生後得佛也。若是無明住地報。則不可以一生二生往格也。乃約應而辨耳。若尋餘經比例。便是未盡。此土無緣。立以不悉來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七十一(終)
觀應二年(辛卯)月十日。於大和州大御輪寺。點寫之了。
自觀應元年九月二十四日。至同二年四月十日。一部七十一卷。為每年講讚本。一筆點之了。偏為奉助興正菩薩御願而已。
大御輪寺金剛資圓宗(生年六十五度以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