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論疏卷中(方便品)
胡吉藏撰
輸入者 吳迎香
一校者 譚海云
改稿者 張曉云
依論十七種名中第十三名一切諸佛大巧方便經。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為眾生說人天二乘等法名大巧方便。故云方便品。又下論明佛有七種方便。故云方便品。依下論末論主開方便為五段。一說妙法功德。次說如來法師功德。三明大眾三義。四明如來四義。五釋四種疑就文二。前牒經。次論釋。經文既長。今前科之。然後更取論釋。依論科經為三。一敘如來起定。
方便品。經曰爾時世尊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動以如實智觀從三昧安詳而起。從定起已告舍利弗下。第二出對揚之人。
起已告舍利弗。從諸佛智慧已下。第三明二種功德。一妙法功德。二法師功德。明二種功德即二。初章二者。一總明內證甚深阿含甚深。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見難覺難知難解難入如來所證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從何以故下。第二別明阿含甚深又開八別。初明受持讀誦甚深。
何以故舍利弗如來應正遍知已曾親近供養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無數諸佛。於諸佛所下。第二明修行甚深。
於諸佛所盡行諸佛修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舍利弗如來已於下。第三明果行甚深。
舍利弗如來已於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勇猛精進所作成就。名稱普聞下。第四明增長功德甚深。
名稱普聞。舍利弗如來畢竟下。第五明決妙事心甚深。
舍利弗如來畢竟成就希有之法。舍利弗難解之法下。第六明無上甚深。
舍利弗難解之法如來能知舍利弗難解法者已下。第七明入甚深。
舍利弗難解法者諸佛如來隨宜所說意趣難解。一切聲聞辟支佛下。第八明不共二乘所作住持甚深。
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何以故舍利弗下。第二次明如來法師功德。妙法功德是佛之自德。法師功德是佛化他德。又開為二。一初總明法師功德。
何以故舍利弗諸佛如來自在說因成就故。從舍利弗下別明法師功德。就中復二。一略明如來具四功德皆為法師。第二廣明四種功德。初亦是標章門。第二名為釋章門。
舍利弗如來成就種種方便種種知見種種念觀種種言辭。言四功德者。一種種方便者約住功德。種種知見者第二教化功德。種種念觀者謂畢竟成就功德。種種言辭下。第四說功德。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已下。第二廣明四種功德。即釋四章門。即為四別。第一前廣住功德。
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於彼彼處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於諸著處令得解脫。舍利弗知見下。廣上第二教化功德。
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到於彼岸。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下。廣上第三畢竟成就功德。
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障無礙力無所畏不共法根力菩提分禪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皆已具足。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下。廣上第四說功德。就文更開七別。即有七舍利弗。第一明種種解成就。
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舍利弗如來下。第二別言語成就。
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止舍利弗下。第三明相成就。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舍利弗佛所成就下。第四明堪成就。
舍利弗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舍利弗唯佛與佛下。第五明無量種成就。
舍利弗唯佛與佛說法諸佛如來能知彼法究竟實相。舍利弗唯佛如來下。第六明覺體成就。
舍利弗唯佛如來知一切法舍利弗唯佛能說下。第七明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成就。就文又四。一總明如來說一切法。
舍利弗唯佛如來能說一切法。從何等法下。第二別明說證等五種法。
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體法。何等云何下。第三明說教等五法。
何等云何何似何相何體。如是等一切法下。第四總結證教二法如來現見非不現見。
如是等一切法如來現見非不現見。今且示文處。後依論別釋。論曰下第二論釋。就文為二。第一總釋一部經。第二別釋。
論曰自此已下示現所說法因果相應知。言所說因果相應知者。近而為言方便一品明因果義。如云受持讀誦甚深等明因義。諸佛智慧甚深無量等明果義。遠而為言此經唯顯一理說一乘唯教一人。故以一乘因果為宗。爾時世尊下。第二牒經解釋。有五章經。即為五段。如前所說。初文二。前牒佛從定起及告舍利弗二章經而解釋。次牒妙法功德及法師功德而解釋。
爾時世尊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動以如實智觀從三昧安詳而起起已告舍利弗者。以如實智觀者。上一句明正念不動。謂靜極。以如實智觀謂鑒明。鑒明謂知病識藥。從三昧安詳而起者。以知病識藥既竟。應病授藥時至故從定起。起已告舍利弗者出對揚之人也。
示現如來得自在力故如來入定無能驚寤故。示現如來得自在力故者。釋上正念不動及如實智觀。以定力自在得身心不動及如實觀察。如來人定無驚能愕者。釋安詳而起。以無外緣驚愕故得安詳起定也。前明內有自在之力。今明無外緣愕。並是歎無量義定有此二力。何故唯告舍利弗下。釋第二對揚之人又開二別。一釋不對餘聲聞。次解不對菩薩。一一中有二。初何以故即是問。
何故唯告尊者舍利弗不告餘聲聞等者。隨甚深智慧下。第二答。
隨深智慧與如來相應故。今正說平等大慧。唯身子智慧第一與佛相應。餘人不爾。是故唯告身子。何故不告諸菩薩者。第三釋不告菩薩。初問。次答。
何故不告諸菩薩者。答中初總標五義。
有五種義。從一者已下。別釋五義。
一者為諸聲聞所應作事故二者為諸聲聞迴心趣向大菩提故三者護諸聽聞恐怯弱故四者為令餘人善思念故五者為諸聲聞不起所作已辨心故。但明聲聞有五義。所以須告。一者為聲聞所應作事故者。下譬喻品云。我雖說汝等滅度但盡生死而實不滅。今所應作唯佛智慧。菩薩已發佛心行佛已作佛智慧業。故不須告菩薩。聲聞未作佛業。欲令其作。是故告之。二者為諸聲聞迴心趣大菩提故者。菩薩發心趣於大道。故不須告。聲聞未迴。今欲令迴。是故須告也。上令作佛因。今明趣佛果。三者護諸聲聞恐怯弱故者。聲聞怖佛道長遠。是故須告。菩薩不爾。四者為令餘人善思念故者。自身子之外人天菩薩之流並稱餘人。聲聞本非作佛人當得作佛。我佛云何不求佛耶。令其思念道理。五者為令聲聞不起所作已辨心故者。聲聞自有保究竟之執。是故須告。菩薩無有此病。故不須告。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第二釋二種功德。即二別。就釋妙法中為二。第一總釋二種甚深。第二別釋阿含甚深。初又二。一正釋。二舉經示釋處。釋中為二。一牒。二解釋。牒中前牒智慧及甚深二章門。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為諸大眾生尊重心下。第二解釋。就文為二。初總生起二章。次別釋二章。
為諸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初應有問。佛何故從定起歎智慧甚深無量。故釋言。為諸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言甚深者下。第二釋二章門。一釋甚深章門。二釋智慧章門。就釋甚深章門又三。一總明二種甚深。二別明證甚深。三釋甚深體。初文標二種勸知。
言甚深者顯示二種甚深之義應如是知何等為二下。列二種甚深。
何等為二一者證甚深謂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故二者阿含甚深謂其智慧門甚深無量故言甚深者是總相餘者是別。證甚深者。即是內所證法。阿含甚深法。釋道安云。阿含名為趣無。說一切法皆趣畢竟空法。故名趣無。僧肇云。阿含名為法歸。其為萬善府藏眾法所歸。然阿含正是外國教名通於大小。四阿含等為小也。涅槃云。方等阿含此即大也。言甚深是總相餘是別相。是總別者甚深通證教。故言總。而有證教不同。所以稱別證甚深有五種示現下。第二別釋證甚深也。
證甚深者有五種示現一者義甚深謂依何等義甚深故二者實體甚深三者內證甚深四者依止甚深。五者無上甚深義甚深者。余初釋五深未見文意。後見佛性論及勝鬘經方乃悟解。佛性論釋五藏竟引勝鬘五藏為證。如來藏自性為義。一切諸法不出自性。無我為相。自性義者辨此一藏是一切諸法體。一切諸法以真如為體。故無有一法出於如外。即接論五義中第一性義。此論名體甚深也。第二是法界藏。以因為義。聖人念處觀等皆依此性作境界故。此意云。法界是念處等緣。緣增上緣。因即接大乘論五義中因義是。此論中依止甚深。三法身藏。以至得為義也。一切聖人信樂正性令諸聖人得如來功德。即攝論中第三云藏義。一切虛妄法所隱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緣。故此少不相似。但佛性論取顯時為義。故言法身藏。以至得為義。攝論據隱時為言。故云藏。即是此中證甚深也。四出世間上上藏。以真實為義。世者有三義。一對治可滅。二妄心念念滅。三內有倒見不得聖法。具此三義名為世。過彼三義故名出世。即攝論中五義第四真實義。即此論中無上甚深也。五自性清淨藏以祕密為義。若一切法隨順此性即名為內。是正非邪。若違此理即為外。是邪非正。即攝論中甚深義。此論依何等義甚深。此五藏體一而約義不同。一切皆以真如為體。故名體義。即真如為聖人觀行之因。名為因義。即證得此真如為法身名證得義。即此真如超過世間名上上義。甚深微名祕密義。攝大乘論初明一切法依止門。辨果有五義。並是佛性論勝鬘經意。今此五種並是五藏之義。意謂少不次第。今明體甚深。即是第一如來藏甚深內證甚深。即是法身藏。至得甚深依止甚深。即法界藏。無上甚深即是出世上上藏也。依何義甚深即是自性清淨藏。問。何故但明五種不多不少。答。初一是自性住佛性。第二依自性住佛性。起諸觀行即是引出佛性。第三即是主得佛性。第四歎此三種世間所無。第五義甚深唯佛境界。此五攝一切佛事義盡。問。何故明此五事。答。今佛說一乘欲令眾生成佛。成佛之義要具此五。是以命初即便辨之。若言法華未明佛性者。破此五義罪業無邊。了此五義福慧無量。何故甚深者。第三正釋甚深體。
何故甚深者謂大菩提故大菩提者如來所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又甚深者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名甚深。別出甚深體。正以無上菩提為甚深體。菩提言忘慮絕。故稱甚深也。又甚深者下。前明當體甚深。今明二乘不測故名甚深。言智慧者。上來釋甚深門竟。今釋智慧門。
言智慧者謂一切種一切智義故謂一切種一切智智義故者。一切種謂一切種智也。智度論云。智慧門名為種。種謂種別。以智慧門種別不同故名為種。一切智智義故者。一釋云。一切智人之智故重安智。又釋。一切智所知故名智智如經已下。第二舉經示釋處。
如經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見難覺難知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言阿含甚深者。自上已來總釋二種甚深。今第二別釋阿含甚深。前總後別。皆是天親釋經之體。就文為二。一者前牒阿含甚深為章門。
說阿含甚深示現有八種下。第二解釋。初總明有八。
示現有八種一者受持讀誦已下。別釋八種。即成八門。一一中有二。前標名。如經下引經證。
一者受持讀誦甚深如經佛曾親近供養無量百千萬億無數諸佛故問。經云親近供養無量諸佛。云何是受持讀誦。答。所以親近供養者為欲受持讀誦故二者修行甚深。
二者修行甚深前既受持讀誦。今則如說修行。又前是聞慧。今是思慧。又前是信受。今是修行。問。前云何是信。答。龍梵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故知前是信也。
如經於諸佛所盡行諸所修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故三者果行甚深。
三者果行甚深前是思慧。今是修慧。以三慧滿足去果義近。故言果行。又二慧為因故以修慧為果。
如經舍利弗如來已於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勇猛精進所作成就故四者增長功德心甚深。
四者增長功德心甚深前是三慧。今是證慧。證慧者是修慧後分始證得真如法身。故言增長功德心。
如經名稱普聞故五者快妙事心甚深。
五者快妙事心甚深上來四種明因甚深。從此後四種明果甚深。快妙事者。謂大涅槃。
如經舍利弗如來畢竟成就希有之法故六者無上甚深。
六者無上甚深第五涅槃果。第六是菩提果。即攝論第九第十二勝相也。前亦是果果。今是其果。又前是法身。今是應身。
如經舍利弗難解之法如來能知故七者入甚深。
七者入甚深者名字章句意難得故自在住持不同外道說因緣法名為甚深三身為論今是化身。自他分別前二名為自德。後二謂化他德。言入甚深者。如來說教令人悟入於理能自在住持。不同外道說因緣法。外道所說或墮邪因或墮無因。又因緣者名為所以。所以者是義。外道之法有字無義。佛法不爾。
如經舍利弗難解法者諸佛如來隨宜所說意趣難解故八者不共二乘住持甚深。
八者不共聲聞辟支佛所作住持甚深前不同外道。今則不共二乘。而言所作住持者。諸佛如來凡所施為造作住持佛法。並非二乘所知。
如經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如是說妙法功德已者。自上已來別明妙法功德。今是論主總結令人識知分齊也。
如是說妙法功德已次說如來法師功德者。第二次明法師功德。就文為二。一者總明法師功德。二別明法師功德。前明妙法功德。亦初總後別。二種甚深為總。阿含甚深為別。今亦明總別也。就總中為二。一論主總標法師功德。二者引經證。
次說如來法師功德成就應知妙法功德是自德。法師功德是化他德。要前自德然後化他。故云次說如經下次引經證。
如經何以故舍利弗諸佛如來自在說因成就故云自在說因成就者。有自在說法之德。此德即是說法之因。故言自在說因。問。前第七第八亦有說法義已是法師。云何至此方始辨耶。答。論主大判二章。故開二門耳。初章非無法師。後段亦有妙法。又前第七第八直明如來言教等不同外道二乘未正明化物。今正明化物。故名法師功德如來成就四種功德下。第二明如來法師功德。就文為二。一略明四種功德。二廣明四種功德。亦即初是標章。後解釋。就初又二。一者論主總明四種功德。第二引經別明四種功德。即釋上自在說因。以具四種功德能為說法故。
如來成就四種功德故能度眾生四種功德是說之因何等為四下。第二引經明四種功德。即成四別。一一中為三。一者標名。二者引經證。三者釋經。言住成就者。謂標名也。
一者住成就住種種方便度脫眾生。故名為住。或有論本物為往字。所言往者眾生有二種。一背小向大。名之為來。如窮子還向本國乃至遂至父舍。二背大向小。名之為去。亦如窮子背宅而去。佛亦二種。一者應身。為大心眾生故名為來。二化身。成就眾生。如彼長者執持除糞器往到子所。今此中八相成道即往義。故言往方便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如來成就種種方便故種種方便者。第三釋經。
種種方便者從兜率天退乃至示現入涅槃故八相成道即八方便。故云種種。若依佛性論有十四種方便。一現本生事。二現生兜率天。三從天下受中陰。四入胎。五出胎。六學伎能。七童子遊戲。八出家。九苦行。十詣菩提樹下。十一破魔軍。十二成佛道。十三轉法輪。十四般涅槃。二者教化成就。釋第二亦有三別。一標章。二引經。三釋經。
二者教化成就言教化成就者。如來能知深淨因緣。染法誡之令捨。淨法勸之令修。以具誡勸二門故名為教化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種種知見故種種知見者示現染淨諸因故者下。第三釋經。
種種知見者示現染淨諸因故以有染有淨故稱種種。若依攝論阿賴耶識是一切染淨因。故彼偈云。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是道有染淨。及有得涅槃。又釋。依勝鬘經如來藏是染淨因。以染淨依如來藏故。二者通論。一切染煩惱是生死染法之因。無漏是涅槃淨法之因。如彼眾名章廣說及勝鬘經。生死依如來藏故。通釋者染淨種子為生死因。無漏熏習是涅槃因。佛內知此二。外為物示現。故名為法師。有論本云染淨諸因。今謂。知染淨因攝知因義盡。若言淨因者。但知淨不知染。攝因義不盡三者功德畢竟成就者。釋第三亦三別。初標。次引證。後釋。
三者功德畢竟成就而言功德畢竟成就者。依後兩處又釋之。一者下云具足力無畏等一切功德名功德畢竟成就。二者依後文具人無我及法無我觀。唯就大乘法中有此功德名畢竟成就如經下第二引經證。
如經種種念觀故種種念觀者。第三釋經。
種種念觀者以說彼法成就因緣如法相應故次說彼法成就因緣者。夫欲說法要須成就諸德。即是說法因緣。有說法因緣方得與諸法相應。諸法相應方得說法。前第三知染淨因明佛知有法。今顯人法二無我觀謂知空法。以具知空有故名法師。問。云何名種種念觀。答。具人法二無我名為種種四者說成就亦三。初標。
四者說成就如經下引經。
如經種種言辭故種種言辭者。第三釋經。
種種言辭者以四無礙智依何等何等名字章句隨何等何等眾生能受而為說故依何等名字章句者。釋上種種言辭也。隨何等何眾生者。隨萬類眾生。故有種種言辭。然羅什法師經無此四種功德文。但言吾從成佛已來種種因緣譬喻廣演言教。種種因緣當是四中之第三。廣演言教可擬第四功德。種種譬喻可擬第二。無第一種種方便。所以然者無數方便中攝一切方便故。初更無方便也。問。此四種功德云何次第。答。一切諸佛皆住八相成道故。第一明住功德。所以住八相者。如來知染知淨。令眾生捨染得淨。故有第二教化功德。夫欲化物須內備諸德即與法相應。故有第三畢竟功德。德備於內巧說於外。故有第四說法功德。此四攝化物義。故總名法師功德復有義下。第二廣四方便。亦是釋章門。釋章門即應成四別。但論主大分為二。釋前三方便為一類。釋第四為一類。前三方便為二。一經釋。二論釋。經釋即三。一一章中皆三。謂初標。二引證。三釋經。
復有義種種方便者示現外道所有邪法如是如是種種過失故復種種方便示現諸佛正法如是如是種種功德故言復有者。上明八相。方便義猶未盡。今欲廣釋。故言復有義種種方便者。標種種也。示現已下釋種種也。可有三段種種。一者示現正法種種過失。如九十六種。二示現佛正法種種功德。略說五乘。廣有八萬法藏。三者邪為一種。正為一種。故云種種如經下引證。就文有二。一者正明無數方便。
如經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廣演言教無數方便二從引導已下。釋說方便意。
引導眾生於諸著處令得解脫故復有無數方便者。第三釋經。就文為二。一者釋無數方便。二者釋上說方便意。
復無數方便者令入諸善法故復方便者斷諸方便疑故復方便者令入增上勝智中故復方便者依四攝法攝取眾生令得解脫故。此中明四種方便。今以三義釋之。一者未入善法眾生。令其入善。雖入善法未得無疑。故為斷疑。雖復斷疑未入勝智令得勝智。雖入勝智未得解脫故令得解脫。二者即是勝鬘四種重檐。云何為四。初為無聞非法眾生說人天乘。令入善法。第二說聲聞乘斷四諦中疑。故言斷諸疑故。第三說緣覺乘令入勝智。以緣覺智勝聲聞智故。第四方便為說大乘。於大乘中以四攝法攝之。以布施攝之令為己眷屬。以愛語攝之令發菩提心。以利行故攝之令善根增長。以同事攝之令其成佛。三者依佛性論。為四人破四障。成四因得四果。故不多不少但明四種。初方便破闡提不信障。令信樂大乘為成大淨種。第二方便破外道邪我相障。令得波若。為大我種子。而言斷諸疑者。無有虛妄之我有佛性之我。於有無法中諸疑得斷。第三方便破聲聞怖畏生死障。令得破虛空三昧成就為大樂種子。種子以勝前二種方便故云勝智。又初一為下。次一為中。後一為上。故云增上。第四破獨覺自愛身障。令得大慈大悲成就為大常種子。以緣覺無悲故。今明四攝法。即是大悲諸著處者下。第二釋說方便意。就文為二。初牒總釋。
諸著處者彼處處著或著諸界下。第二別釋文為二。初列四著。次釋四著。
或著諸界或著諸地或著諸分或著諸乘故上明四種方便。今明四著者為有四種著故。所以說四方便。非是別治。但是總治耳著界者下。第二釋四著。即四別。今前釋著界也。
著界者謂著欲色無色界故著地下。釋第二也。
著地者著戒取三昧初禪定地乃至非非想及滅盡定地故戒取者。即外道用諸邪戒為道。三昧著者。此是欲界中三昧。如成實論電光定等。又是毘曇未來禪也著分者釋第三。前列著在家出家二章門。
著分者著在家出家分故次釋二章門。
著在家分者著己同類作種種業邪見等故著出家分者著名聞利養種種諸覺煩惱等故。易知著乘者釋第四。前列聲聞菩薩二章門。
著乘者著聲聞乘菩薩乘故次釋二門。
著聲聞乘者樂持小乘戒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故著大乘者謂著利養供養恭敬等故著分別觀種種法相乃至佛地故。易知復種種知見者。廣第二種種知見義。就文亦三。一標章門略釋。二引經。三釋經。
復種種知見者自身成就不可思議勝妙境界與聲聞菩薩等故自身成就不可思議境界。謂絕二乘菩薩境界也。與聲聞菩薩等故者。上明異大小二人。今明同大小二人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者。第二引經還證前二義。
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到於彼岸故前證上與聲聞菩薩等。如來真實過聲聞菩薩。而能同聲聞菩薩。故言方便也。此方便並異上來方便。仍取同聲聞菩薩以為方便也。到於彼岸者。證於第一絕二人境界也到彼岸者下。第三釋經。
到彼岸者勝餘一切諸菩薩故當勝聲聞菩薩不待言也復種種念觀者。廣第三種種念觀。此文但二。一者標章。
復種種念觀者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障無礙力無畏不共法根力菩提分禪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皆已具足故所以無第三釋經者。此中明力無畏等。處處經論皆以釋竟。又文顯現者。不須解釋又第一成就下。自上以來第一依經廣三方便。今第二論主重廣三方便。即成三別。一一中有二。一者牒。可化眾生下。第二解釋。論釋與經異者。經多就法解。論但就人釋。所以為異。
又第一成就可化眾生依止善知識而成就故第一成就。即是種種方便。所以示種種方便者。令可化眾生依止善知識得成就故。
第二成就根熟眾生令得解脫故第二成就。即是種種知見。令根熟者得解脫。
第三成就力家得自在淨降伏故第三成就。或言。力家自在以家為正。力者十力。家者諸德。是力家流類。故稱為家。自在淨降伏者。第三即種種念觀。種種念觀者謂力無畏等。如上列。上二成就化兩種眾生。今第三成就既具一切功德。故能普降伏一切眾生。又上二種成就利益根熟及未熟眾生。今第三成就降伏如來一切煩惱。是故前明化他德。今敘自德。所以前門辨人知是化他。後不明人知是自德第四說成就者。自上以來廣前三方便竟。今廣第四說成就。就文為二。第一從初竟此七種。令眾生自身功德成就。明如來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第二從教化成就下。明如來說法使化他行成就。前釋現瑞中。大法雨等八種亦具此二。初六種佛欲令眾生自行成就。後二法令化他行成就。是故現瑞。今說定起為物說法。亦令二德成就。自德成就中有二。第一經廣。第二論略。就經廣中為二。初牒章門。總廣標七數所以。
第四說成就者有七種第四說成就有七種者。此章正明法師功德。法師雖具四德而以說法為正。故廣明具七種德能為物說法。
一者種種成就下。第二正明七種成就。即成七別。初中有二。一標章。二引經。
一者種種成就而言種種成就者。於一切法門皆窮其源底。然後能為物說法。
如經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故二者言語成就亦二。初標章。次引經。
二者言語成就得五種美妙音聲說法上明內窮法門。今明外有音聲美妙法然後能為物說法。
如經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故三者相成就亦三。初標。次引經。後釋經。
三者相成就而言相成就者。可相時而動。可語即語。宜默便默。故名為相。二者有利根眾生。聞上所說悟解相現。不須復說。故名為相如經下。第二引證。
如經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故有法器眾生故下。第三釋經。
有法器眾生心已滿足故即是利根菩薩聞佛上來所說法華。即便得解不更重說也。而三請後更廣說者。為鈍根聲聞說耳。又此中通歎諸佛有知機之德。有利根之人已解佛悟不須復說第四堪成就者。上明利根之人已解佛語不須復說。今明堪受化人猶未得解故應為說。初釋。
四者堪成就所有一切可化眾生皆知如來成就希有勝妙功德能說法故次引經。
如經舍利弗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故易知第五無量種成就。就文有三。一標章略釋。二引經。三釋經。
五者無量種成就說不可盡無量種成就者。法身具眾德。而說不可盡故也如經者。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與佛說法諸佛如來能知彼法究竟實相故言實相者已下。第三釋經。
言實相者謂如來藏法身之體不變義故如來藏者。在煩惱之內名如來藏。亦名如來胎。法身之體不變義故者。雖在煩惱不為煩惱所染。故名不變。佛性論虛妄法有三變異。釋無變異義。一果報盡故變異。二對治所破故變異。三念念滅故變異。法身離此三過失。一前後寂靜故。無果報盡變異。二無漏故。無對治破變異。三非有為故。無念念壞變異。六者覺體成就。就文為三。初標。次釋。後引經證。
六者覺體成就上第五明法身。今明應身。亦是報身覺體。即是佛體亦名佛性。以佛性顯現故名成就如來所說下。第二解釋。
如來所說一切諸法唯佛如來自證得故如來外能說一切法者。唯佛自證得故。自證得者即是自證得法身也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如來知一切法故七者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者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七者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成就彼法此第七即是化身。隨眾生意為說修行法者。佛隨眾生意說法令眾生修行也。此七法次第者。夫欲說法要備七德。一者內窮法原。二外有巧辨。三者知默。四者知悟。此四內外語默二雙也。所以有此二雙者。要由備法身現化身故。後三即明三身也。成就彼法者。如來成就隨順眾生意為眾生說法也何等如是等故者。此第二解釋。即是牒經中何等法云何法。用經以釋論也。
何等如是等故何等法者。牒五門之初也。如是等者。等取下四句也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如來能說一切法故第一種種法門下。自上已來第一就經廣釋七法。今第二就論重釋七法。就文為二。一者釋前。第二結前釋後。釋前七章。即成七別。第一種種法門者。牒上第一種種成就。
第一種種法門攝取眾生故攝取眾生者。心內窮種種法門方能攝取於物也。
第二令不散亂住故第二令不散亂住故者。以外具五種音聲。聽佛音聲美妙心不散亂也。
第三令取故第三令取故者。既聞法不亂。即令其取法也。
第四令得解脫故第四令得解脫者。以取法故便得解脫也。
第五令彼修行成就得對治法故第五令彼修行者。所以得解脫要須對治故也。
第六能令彼修行進趣成就故第六能令彼修行進趣者。前令得見道。今進趣修道。
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故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者。令得無學道也此七種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就故者。上來第一別說七法。今第二欲結前釋後。言結前者。論主釋七法明佛為眾生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
此七種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就故問。此七法云何自行成就。答。此七法即是地前四位及地上三位。第一令其得十信位。故言攝取。攝取者令入十信。第二令不散亂住即是十住亦云十解。第三令取即修十行故稱修為取。第四令得解脫。解行淳熟必得解脫即十回向。第五登初地正是斷煩惱證得法身。故云得對治故。第六即是二地已上修道。故云進趣。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者。從八地已上勉於三退。乃至佛地稱無學道。是故名為自行成就又與教化令其成就者。自上已來明佛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今第二釋經。明佛說法令眾生化他成就。若接次相生。即釋廣經中第七隨順眾生意修行成就。謂何等法云何法之言也。問。何以得知前令其眾生自行成。後令眾生化他行成。答。論中佛及論主兩重釋七法竟總道。此七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熟。故知前是自行成也。次即云。又與教化令得成就。故知是教化他行也。就文為二。一總明化他。二別細約五法以明化他。就初又二。初牒與化他章門。故言又與教化令得成就也。
又與教化令得成就者與此二種法已下。第二釋化他章門。就文為四。一總標二法。二別明二法。三明二法相貌。四明二法次第。與二種法令彼成就者。第一文。
與二種法令彼成就何等為二。第二釋出二法。
何等為二一與證法二與說法一與證法令成就者謂依證法而授與故二與說法令成就者謂依說法而說與故佛令眾生為他說法時。若宜依證法而說者。可授之以證法。教法亦爾此二種法如向前說者。第三出二法相貌。
此二種法如向前說前第一佛經明七種。佛內自證七法然後為物說法。此即是為物說證法。論主後明七種法。若望佛經令眾生成就如此七法也。即是為物說教法也依此二種法有何次第者。第四明二法次第。就文有二。初即是問。二法次第。
依此二種法有何次第而得修行二法有何次第得修行即彼前文句再說應知者。第二解釋。
即彼前文句再說應知若依修行次第前依論主七法明自行成就。然後依佛七法而得化他。故云再說應知也。若依佛次第前明七法成就。後始得化他。如論主七法又依證法有五種下。上來第一總明化他竟。今第二別約五法以明化他。就文二。一約證法以釋五法。二約教法以釋五法。就初又二。一標列五法。二釋五法。初標證法有五種。
又依證法有五種以內心解達五法故。名為證從一者已下。次列五法。
一者何等法二者云何法三者何似法四者何相法五者何體法故羅什經有十法。今明五法。或可梵本廣略不同。難可詳會。亦可以此五而攝彼十。可自推度。問。何故但明五法。答。夫欲化他必須識法。此五法攝一切法盡故。若證法若教法悉在此五法中。是以化他須明五法何等法者。第二解釋。凡作三周釋之。初周約三乘一乘。又釋約法就人以釋五法。
何等法者謂聲聞法辟支佛法佛法故云何法者謂起種種諸事說故何似法者依三種門得清淨故何相法者謂三種義一相法故何體法者無二體故無二體者謂無量乘唯一佛乘無二三故何等法者。問。法名謂三乘法者。佛但證一乘。云何言證法有三乘。答。佛內照達三乘。故名證三乘也。又從此三乘令眾生證。故名證法也。云何法者。責諸法所因起。此三乘法名因何而起。因三乘種種教起故也。云何法者謂起種種諸事說故者。或法或譬。隨時隨人說三乘法。何似法者。責法譬類。攝論有二釋。一以理法為似。以理似門故。二得果為似法。以果似因故。又果與文理相似。今宜用果為似法。前二句說三乘法。今得三乘果。是故文云依三種門得清淨故。何相法者。責法外相。上來三句明三乘法。此下兩句明一乘法。說三乘教令歸一乘。一乘即是一相。何體法者。責法內體宜。取一佛乘為體。無二三者。緣覺為二。聲聞第三也復有義下。第二周釋五法。前就三乘一乘以釋五法。今通就一切法釋。亦得一一門攝一切法。又釋約理就事釋。
復有義何等法者謂有為法無為法等云何法者謂因緣法非因緣法等何似法者謂常法無常法等何相法者謂生等三相法不生等三相法何體法者謂五陰體非五陰體故初有為無為法門。即三有為三無為攝一切法盡。第二責法所因起。因緣非因緣亦攝一切法。有為法從因緣生。無為法不從因緣生。何似法責其譬類。謂常無常法亦攝一切法盡。問。常無常與有為無為何異。答。若取攝法論名義異體更無異。若取異者有為無為即三有為三無為。今常無常者謂法身常應化無常。至後當釋。問。常無常云何名似法。答。證得無常果故言相似。亦得無常理與文相似。何法相者責法相。有為法有生住滅三相。無為法無生無住無滅無三相。此二亦攝一切法。問。生等三相不生等三相與常無常為無為復何異。答。約相不同。所以異耳。體更無異。何體法者責法體。五陰是為體。非五陰是無為體。約五陰體非五陰體不同。此二亦攝一切法盡。又一切法要具五義。謂為無為乃至陰非陰也。如智論云。一切法要具九義。又何似法者。第三周釋。但重釋三法不解前二。
又何似法者謂無常法有為法因緣法又何相法者謂可見等法又何體法者謂五陰能取所取以五陰是苦集體故又五陰者是道諦體故何似法中。取無常有為因緣此等法舉類相似。何相法取可見可聞六塵相。何體法者有漏五陰為苦集體。無漏五陰為道諦體復有異義下。自上已來三周明應與證法授與證法竟。此第二周明應授說法者授與說法。
復有異義依說法說何等法者謂名句字身等故云何法者謂依如來所說法故何似法者謂能教化可化眾生故何相法者依音聲取故以依音聲取彼法故何體法者謂假名體法相義故異上證法。故云復有異義也。夫說法要具五種。一者有名字句身。二依佛所說所因。三依可化眾責其譬類。可化眾生而化之。不可化者即不化之。四責相。依音聲取所說之法。五所說法但有假名責體。問。依論此偈云何頌上二種功德。答。初三偈頌上妙法功德。餘並頌法師功德。上妙法功德中有二。初二偈明證甚深。次一偈明阿含甚深。初證甚深中。論主直開五義。今文分之為兩。初一偈總明甚深。後一偈別明功德甚深。亦初偈是能證之人甚深。次偈明所證之法甚深。長行中但明智慧一德甚深。偈中明一切功德甚深。次一偈頌阿含甚深者。上阿含甚深有八種。今但頌始終四種。初句頌第一受持讀誦甚深。次句頌第二修行甚深。次句頌快妙事甚深。次句頌第八不共甚深。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已下。頌法師功德。上法師功德有二。初略。次廣。今偈總攝為二。第一偈歎如來自德功德。即令眾生自行成就。第二偈已去頌上令眾生化他行成就。頌上吾從成佛已來究竟盡諸法實相文。從如是大果報已去。頌上化他功德。就文為二。初雙標二章門。次雙釋二章門。雙標者初標佛佛解章門。次標眾生不解章門。標佛解章門明佛能自解。次標眾生不解須化眾生令眾生得解。從假使滿世間者。釋二章門。初釋眾生不解章門。從又告舍利弗下。釋唯佛解章門。方便品經必須依論講之。偈亦須望論意。頌長行餘文句必不須可知。自此已下依三種義示現者。自上來釋方便品妙法功德法師功德二章義竟。今第三釋大眾三義。即是釋三請中。初請經文。就文為二。初標三義。第二別釋三義。初又三。第一總標三義。
自此已下次依三種義一者已下。第二別列三義。
一者決定義二者疑義三者依何事疑義即應當善知者。第三勸知三義。
應當善知決定義者。第二別釋三義。即成三。一一中有二。前以義釋。引經示釋處。
決定義者有聲聞方便證得深法作決定心於聲聞道中得方便涅槃證故知是二種證法示現有為無為法故有聲聞方便證得深法作決定心。此言方便者。蓋是聲聞中修涅槃處方便非權巧方便也。於聲聞道中得方便涅槃證故者。此方便是權方便也。實無聲聞涅槃。方便說有聲聞涅槃。而彼謂是究竟。故名決定。如是二種證法示現者。此出聲聞所證法也。有為無為法故者。即是有為無為二種功德。證得此二種功德謂為究竟。二種涅槃是無為功德。住有餘涅槃時無漏戒定慧等。是有為功德如經下。第二引經示釋處。
如經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漏盡阿羅漢乃至亦得此法門到涅槃故亦得此法謂上有為。到於涅槃謂上無為也疑義者釋第二章門亦二。前釋。次舉經示處。
疑義者謂聲聞辟支佛等有不能知故是故生疑言二乘不知者。不知二乘是方便一乘是真實。是故生疑如經下。第二示釋處。
如經而今不知是義所趣故依何事疑者。釋第三亦二。前釋。次引經。就文有二。初依昔教生疑。二依今教生疑。
依何事義疑者聞如來說聲聞解脫與我解脫不異是故生疑明三乘解脫不異。聞昔不異是故生疑謂生疑者下。第二聞今教生疑。
謂生疑者生因中疑此事云何云何如來數數說於甚深境界前說甚深後說甚深不同聲聞如是等是故生疑今教明佛解脫與二乘解脫異。正以今疑昔。今說若異昔云不應言不異。昔說若不異今不應言異也。而言生因中疑者。教是理因。於教生疑言因中疑也。雖是今昔互疑而正執昔疑於今教如經下。第二示釋處。
如經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乃至而說偈言故自此已下。方便品中第四明如來四義。即是釋第一止請已去竟十方世界尚無二乘何有三也。就文為二。一者總標四事勸知。第二別釋四事。初又三句。一總標。
自此以下示現依四種事說二列。
一者決定心二者因受記三者取授記四者與受記三勸知。
應知云何決定心下。第二釋四事。即四別。就初文二。第一前釋佛決定心。第二釋五種驚怖。初有三句。一者標決定心。已生驚怖者。第二釋決定心。是故如來有決定心者。第三結決定心。
云何決定心決定心者。佛意決定斷其驚怖。令得利益名決定心。
已生驚怖者令斷驚怖以為利益二種人故。又言二種人者。聲聞有四。一決定。二退菩提心。三變化。四增上慢。今二種者是退心并變化二人得益故。而言二種人者。即是二乘人也。又言二種人。一者有驚怖。二者無利益則是有或與無解名為二人。問。此決定心釋何處經文。答。釋佛止請意。而未釋止請文也。所以止請者。欲決定利益眾生也。
是故如來有決定心此驚怖有五種應知者。第二釋五種驚怖。即是所為之人。初總標五種。
此驚怖有五種應知次別釋五種。即成五別。損驚怖者。執小謗大。故言損也。初列二章門。次釋二門。
一者損驚怖謂小乘眾生如所聞聲取以為實謗無大乘言二門者。一執小謗大者不言大乘全無。只道大乘是菩薩境界非我二乘所學道。言謗無大乘下。第二謗大而作是言下。釋二章門。
而作是言如來說言阿羅漢果究竟涅槃我畢竟取如是涅槃是故羅漢不入涅槃如是驚怖故前釋取小。是故阿羅漢不入涅槃者。此釋謗大。以大乘不說阿羅漢入於涅槃二者多事驚怖。
二者多事驚怖謂大乘眾生生如是心我於無量無邊劫中行菩薩行久受勤苦以是念故生驚怖心起取異乘心故如是驚怖謂大乘人。彼謂。眾生不預我事。而於長時修行苦行。故欲度脫之。退大取小名為驚怖。又釋。大乘事多退大取小三者顛倒驚怖。
三者顛倒驚怖謂心分別有我我所種種身見不善法故如是驚怖實無人法計有人法。故名顛倒四者心悔驚怖。
四者心悔驚怖謂大德舍利弗等起如是心言我不應證於如是小乘之法如是悔已心即自止即此悔心名為驚怖此義應知悔取小乘亦是可驚怖。問。悔取小乘應是道理。云何名驚怖。答。不應取小而取小竟復悔取小。故亦是可驚怖事五者誑覺驚怖。
五者誑驚怖謂增上慢聲聞之人作如是心云何如來誑於我等如是驚怖故增上慢人謂。佛說一乘是誑二人。是故名誑相也。此五驚怖即是上五人。初是執小乘人。即是五千之徒。次是大乘人。三是外道人。四是悔取小乘人。五是增上慢人因受記者。釋第二門。就文為二。一牒章名。二解釋。
因受記者而言因受記者。釋止請之意。佛所以止請者。為欲令其受記作佛。此之止請即是受記因緣。亦是因欲令眾生受記故。所以止請。故名因受記。問。後第二卷方受記。今云何明受記事。答。此釋佛意。而佛所以止請者。意令二乘人得記成佛故也。問。止請云何令得記成佛。答。以佛三止有三利益即是止請之因如經下。第二解釋。就文為二。一釋三止。二釋兩請。就初又二。一牒初止請經。兼牒餘二止經。
如經止止舍利弗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人等皆生驚怖故。此因受記皆生驚怖者。第二釋止請有二。初牒。次釋。
此因受記皆生驚怖者此因受記牒章名。皆生敬怖者牒止請意。以天人等皆生驚怖。是故須止有三種義下。第二解釋。初總標三義。
有三種義從一者已下。別釋三義。即成三別。一者欲令彼諸大眾推覓甚深妙境界故者。令大眾思量。
一者欲令彼諸大眾推覓甚深妙境界故佛既止請不欲說法。當知此法必是深妙義。今者可自推覓。何等是甚深法耶。若三乘是甚深法者。佛昔已說。不應止請。佛今既止請。當知三乘之外別有妙法。佛欲令大眾生如此心。是故止請。即是第一利益為受記因第二欲令大眾生尊人重法之心。
二者欲令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第三為令增上慢人離法席。
三者為令諸增上慢聲聞之人捨離法坐而起去故問。前二可利益大眾。後一云何亦利益耶。答。增上慢人若在法席即為大眾作障道因緣。不得授記故須令其離席。又眾見罪人離席彌生重法尊人之心。又深自發心得聞勝法故亦是利益大眾。此三義即是釋三止文。第一是請前止。餘二是請後止第二請已下。上來釋三止竟。今此第二釋後兩請。問。何故不釋初請。答。前第三章中決定等三義已釋初請竟。是故今但釋後兩請。問。釋後兩請云何屬因受記。答。後之二請明其過去種善根現在修福。即是受記因緣。又此之二請尊人重法即是授記因緣也。問。初請亦尊人重法。何故非是受記決定因緣。答。初請中決定心即是執及疑。執則執小拒大不受佛語。疑則猶預未信。未尊人重法之心。故非受記因也。就文釋二請即二。一一中各兩。初正釋。次引經。第二請明過去無量佛所教化。
第二請者示現過去無量諸佛教化眾生如經是會無數乃至聞佛所說則能敬信故第三請。今現在佛四十餘年來教化。
第三請者示現今現在佛教化眾生如經今此會中如我等比乃至長夜安穩多所饒益故文處易故取授記。釋第三取授記。初牒章。
取授記者以舍利弗等下。第二解釋。
以舍利弗等欲得授記次引經。
如經佛告舍利弗汝以三請豈得不說汝今諦聽如是等故問。佛受身子請。誡聽許說。云何乃是身子取授記。答。以身子機緣中欲得受記作佛受請許說也與受記者。釋第四章。此釋正說。從初竟五濁之前經文也。問。今正說法華經。云何名與受記。答。所以說法華者意欲令其受記作佛。此釋佛意門也。就文為二。初牒名。第二解釋。
與受記者就釋中為二。第一正釋。第二引前二法證釋。就初又三。前開六門。次釋六門也。後結六門。開六門者。即是開此正說經為六門也。後結六門者。即是結開此正說經為六門也。
有六種應知一者未聞令聞二者說三者依何等義四者令住五者依法六者遮未聞者。第二釋六門即成六別。就初為二。未聞令聞牒章名。如經已下。示釋處。
未聞令聞者一乘之法昔所未聞而令得聞。故云未聞令聞。
如經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華如是等故說者下。釋第二章門。又開三別。一標章。二引經。三釋經。
說者問。何故名為說。答。欲辨三乘無有三理但有名字。故稱為說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諸法如是等故種種因緣下。第三釋經。
種種因緣者所謂三乘彼三乘者唯有名字章句言說非有實義以彼實義不可說故種種因緣。此牒經也。所謂三乘者。釋種種因緣也。以種種因緣故說三乘。故名三乘為種種因緣。又三乘入道各有由籍。故名種種因緣。彼三乘者唯有名字。解前章名。所謂說也。又釋經中言辭演說之句也。以彼實義不可說故者。實義即是無三。言忘慮絕故不可說也。問。何故不解經無數方便及譬喻語耶。答。此二句後文當釋。又無數方便上已釋竟依何等義者。釋第三章。就文亦三。初牒章。二引經。三釋經。
依何等義者經中稱一大事因緣。論明因緣是所以。所以即是義。今依此義故出現於世。故言依何等義。又依何等義者。以依開示悟入等四義故云依何等義。又對上三乘有語無義。一乘有語有義。故云依何等義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如是等故彼一大事者已下。第三釋經。就文為二。一初標四事勸知。
彼一大事者依四種義應善當知從何等為四已下。第二別釋四義。即成四別。就釋開義為三。一者標章略釋。二引經。三釋經。一者無上義標章。
何者為四一者無上義唯除如來一切智智下。第二釋章。
唯除如來一切智智更無餘事除佛以外人天二乘等智慧所知皆是有上。獨佛知見名為無上。今欲開無上知見。故言開佛知見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欲開佛知見令眾生知得清淨故出現於世令眾生知得清淨故者。釋開佛知見意也。所以開佛知見者。令眾生知故也。得清淨者。令眾生知佛得清淨。又一意令眾生知使眾生得清淨佛知見者。第三釋經。
佛知見者如來能證以如實智知彼義故此釋佛知見者。開示悟入四句皆有佛知見。今寄初章總釋之也。如來能證以如實智知彼義故者。如來能證謂能證法身。如實智者出能證之智也。知彼義故者。彼義即是法身。出所知法身也二者同義下。釋第二。就文亦三。初標章。次引經。三釋經。
二者同義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同義者。釋上示也。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者。釋同義也。所言同者。三乘人同法身平等故名為同。問。何故明同義。答。前雖明無上即佛獨有餘人所無。是故明三乘人一法身也。問。何故釋示以為同義。答。示其同有法身之義。故釋示為同也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欲示眾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法身平等者。第三釋經。
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更無差別故佛性法身更無差別者。亦名佛性亦名法身。佛性與法身更無差別。又三乘人同有佛性同有法身。故言更無差別也。第一無上義中。明佛得清淨即是無垢真如。今明同義即是有垢真如。佛性論以無垢真如為勝相。有垢真如為同相。以無垢勝於有垢故名勝相三者不知義下。釋第三悟義。就文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三者不知義問。何故釋悟而稱不知。答。約二乘人不知令知。故是釋悟。問。上不知同。今示令知同。與今何異。答。上直取同義。今明唯一佛乘真實究竟。故與上為異以一切聲聞下。第二釋不知義。
以一切聲聞辟支佛等不能知彼真實處故此言不知真實處者不知究竟唯一佛乘故初正釋。從不知真實義者。傳釋也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四者為令證不退轉地下。釋第四入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四者因義為欲令證不退轉地經中稱之為入。論稱為之證也。以入即是證。令不退轉者。既證法身便不退轉示現欲與無量智業故者。第二解釋。
示現與無量智業故所以令證法身不退轉者。示現欲與其無量智業故。即是用也。取不退轉者。示現欲與其。即用也。亦得無量智業故。釋經中入佛知見道。道即是業也。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欲令眾生入佛知見故出現於世問。何故明四不多不少。又此四有何次第。答。初言開者開十方諸佛法身。如前云開示如來淨妙法身令生信心故。是故第一前明其開。雖開十方諸佛法身。或謂諸佛獨有法身二乘人所無。佛得成佛二乘不成佛。是故明三乘人同有此法身同皆成佛。雖明三乘同有法身二乘人不知同一法身。故明悟有一無二。既悟有一無二則唯有進路無有退道。是故次明其人。此四無義不收。故不得多少。即是次第又示者。上來一周義釋四法。正約為二乘人也。從此以下更三周重釋。凡約三人。一約菩薩。二約外道。三約二乘。約菩薩中復有三人。一者為有疑菩薩重釋示義。
又復示者為諸菩薩有疑心者令知如實修行故。菩薩疑者。佛既稱一大事出世。昔明約為五乘事故出世。即今昔相違。所以為疑。是故今明昔方便言為五。以理言之終為一事。以同法身故菩薩疑除。故得如實修行又悟入者。第二合為二種菩薩。
又悟入者未發菩提心者令發心故已發心者令入法故既同一法身即唯應發一佛心不發餘心故。令未發菩提心者發菩提心也。既唯一無二即唯進不退。故已發心者令入法也。問。三菩薩何異。答。初是昔三乘中菩薩。後二是今一乘中菩薩。
又復悟入者令外道眾生生覺悟故次明悟者。既唯一佛道即悟無我九十六即外道歸佛道。故云悟也。
又復入者令得聲聞小乘果者入大菩提故。次令二乘人回小入大。即入十信位。謂菩提心也。令住者釋第四住義。就文為二。初標次經。
令住者。既稱唯一佛乘無有餘乘。即令二乘人等住於佛乘不住餘乘。故云住也。又釋佛意門所以說一乘者。欲令一切眾生住一佛乘故也。如下偈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也。佛既自住大乘。還令眾生住佛所住。故言令住也。亦如涅槃云。又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佛住大涅槃與眾生說法令眾生住也。
如經舍利弗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故。依法者。釋第五。就文為三。一標。二引經。三釋經。
依法者。所言依法者。依三世佛法而說法。故言依法。亦是法如是故。所以言依法也。問。依法之言以何文證。答。前文云。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論主用此文證。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就文為二。初引過去佛章。
如經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譬喻因緣念觀方便說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如是等故。如是等故者從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竟釋迦順同如此皆為一佛乘一切種智故。言譬喻者。第三釋經。凡釋四句。一釋種種譬喻。二釋因緣。三釋念觀。四釋方便。就初文三。一標譬喻。二釋譬喻。三結譬。
言譬喻者。如依牛有乳下。第二釋譬喻。就文為二。初開譬。次合譬。
如依牛故得有乳酪生酥熟酥乃至醍醐此五味中醍醐為第一。開譬即五味相生。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者。第二合譬。
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故此譬喻唯明大乘無上諸聲聞等亦同大乘無上義故聲聞同者此中示現諸佛如來法身之性同諸凡夫聲聞人辟支佛等法身平等無差別故。略合二味。謂小乘如乳大乘同醍醐。此譬喻明大乘無上者。依合味中但取一味為譬。謂此經唯明大乘無上譬同醍醐。諸聲聞等亦同大乘者。釋上唯明大乘無上也。聲聞同者下傳釋。聲聞中亦同大乘義故也。此譬喻示現下。第三結譬。
此譬喻示現。結譬者。正結一味譬意。以一切眾生同一平等法身故名一味。問。何處具合五味譬耶。答。涅槃經云。如從牛有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蘇生蘇出熟蘇熟蘇出醍醐。如是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波若波羅蜜。從波若波羅蜜出大般涅槃。大般涅槃經以醍醐喻涅槃。今此經以醍醐喻法身平等。故知法華涅槃明義無二。因緣之義如向說者。上來釋譬喻。今釋第二。
因緣之義如向所說。因緣如向所說者。指前六門中第二說門中解也。言念觀者下。釋第三。初牒。次釋。
言念觀者。釋中前明小乘人無我觀。
於小乘諦中人無我等。次釋大乘二無我觀。
於大乘諦中真如法界實際法性及人無我法無我等種種觀故。文處易知。言方便者。釋第四。前牒。次釋。
言方便者。釋中前明小乘方便。次釋大方便。
於小乘中觀陰界入厭苦離苦得解脫故。觀陰界入厭苦者。謂見道前七方便也。離苦得解脫故者。由具起諸方便故得解脫。於大乘中諸波羅蜜者。釋大乘方便。
於大乘中諸波羅蜜以四攝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大乘中以六度等為入道方便。以四攝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者。簡異小乘也。小乘釋起方便但為自身令得解脫。大乘以四攝法俱攝自他悉令住理。對治法者。即是方便亦是住理。遮者釋六門中第六。就文為三。一標。二引經。三釋經。
遮者所言遮者。唯一佛乘一乘之外更無餘乘。故名為遮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如是等故無二乘者。第三釋經。問。云無二無三今云何但釋無二乘。答。經以緣覺為二。聲聞為三。此之二三並是二乘。故今釋二乘。即解無二無三也。依此論文乘正是果。以小乘涅槃果大乘涅槃果為大小二乘。文有四句者。一明無小乘涅槃。
無二乘者謂無二乘所得涅槃唯佛如來下。第二明有大乘涅槃。
唯佛如來證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慧名大涅槃非諸聲聞等下。第三重明無小乘涅槃。
非諸聲聞辟支佛等有涅槃法唯一佛乘故。唯一佛乘故者。舉唯有一釋無二乘涅槃。一佛乘者已下。第四釋唯大乘有涅槃。
一佛乘者依四種義說應知依四種義說應知者。即上開示悟入四義也如來此六種授記者。前章有三。一標六門。二釋六門。三結六門。二章已竟。今第三結也。
如來依此六種授記。是故前說何等法下。與授記中有二。一正明六門辨與受記。第二引前五法以證六門。初章已竟。今第二引證證六門。所以引證者凡有二義。一為釋疑故來。疑者何以得知此正說章有六門耶。是故釋云。佛上明五法即攝六門。是故當知有六門也。二者明五法敘佛為眾生說法。今此六門亦是為物說法。故辨六門。次引五法。就文為二。前引五法。次以五法攝六門。
是故前說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體法如是示現。初如文。何等法者。第二以五攝六。還以第一何等法攝第一未曾聞法。
何等法者謂未曾聞法。云何法者。攝第二說門。
云何法者謂種種言辭譬喻說故。何似法者。攝第三依何等義。
何似法者唯為一大事故。何相法。攝第四令住第五依法。
何相法者為隨眾生器說諸佛法故。隨眾生器。即是第四令住。說諸佛法。即第五依法何體法者。攝第六遮。就文為二。一者明平等法身為一乘體。
何體法者唯一乘體故一乘體者謂諸佛如來平等法身。彼諸聲聞下。明二乘非一乘體。
彼諸聲聞辟支佛乘非彼平等法身之體以因果行觀不同故。以因果行觀不同故者。釋二乘非一乘體義。約二乘因果觀行故非平等法身。七方便為因。真聖位為果。行者二乘所行四諦等法。觀者人無我觀。以此四義並不同大乘。是故二乘非平等法身之體。問。云何以平等法身為一乘體。答。乘有三種。一性乘。二隨乘。三乘得。性乘即是真如法身。要由有真如法身。然後修於萬行稱曰乘隨。證得佛果名為乘得。以性乘是根本故說為一乘體。自此已下者。釋方便品中第五斷疑章。即釋經中諸佛如來出五濁世竟長行也。就文為二。第一總明為斷四疑。第二別釋。就初文又三。第一總明佛說法為斷四疑。
自此已下如來說法為斷四種疑應知。何等四種已下。第二別出四疑。
何等四種一者何時說二者云何知是增上慢人三者云何堪說四者云何如來不成妄語。
何時說者已下。第三釋斷四疑。即成四別。一一中為二。一者牒疑。第二引經釋初疑。
何時說者諸佛如來於何等時發起種種方便說法。云何時說者。此時即是劫濁。疑意云。佛何等時中起三乘方便。為斷彼疑下。第二引經釋疑。
為斷彼疑如經佛告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謂劫濁等故。明於五濁世時起三乘方便。即斷第一疑也。第二疑中亦兩。一明疑。二引經釋疑。
云何知是增上慢者如來不為增上慢人而說諸法云何知彼是增上慢。疑意云。佛不為增上慢人說法。以增上慢人未得究竟自謂究竟不受佛語。今云何知是增上慢耶。為斷彼疑故如經下。第二釋疑。
為斷彼疑故如經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者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如是等故。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即信此法非增上慢。若聞此法不生信者非阿羅漢。是增上慢云何堪說法者。釋第三疑。前牒疑。次引經釋經。
云何堪說者從佛聞法而起傍心云何如來不成不堪說法人疑云。佛既是堪說人。而彼從佛聞法起於謗心。將知佛非是堪說法人為斷此疑已下。第二引經釋經。
為斷此疑如經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如是等故值佛聞法即不起謗若知謗佛即不為說。除佛滅後現前無佛。聞此法自不起信耳。非佛過也。問。佛滅後聞法起謗此是何人。答。若佛滅度後實是阿羅漢聞說一乘亦不起謗。若起謗者必是凡夫云何如來不成妄語。釋斷第四疑。亦前敘疑。第二引經釋疑。
云何如來不成妄語者此以如來先說法異今說法異云何如來不成妄語疑云。昔說有三今說無三。前後相違。應是妄語為斷此疑下。第二引經釋疑。
為斷此疑如經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故唯有一乘無有餘乘。一是實說。三是權說。故非妄語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自上已來釋經後長行。今此釋偈。就文為二。初釋一偈。次例餘偈。初文有二。前牒偈。從謂發菩提心已下釋偈。
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者偈為二。一明菩提心菩提行。
謂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所作善根能證菩提此二善根能證佛果非諸凡夫下。此明凡夫及決定聲聞。
非諸凡夫及決定聲聞本來未發菩提心者之所能得故此二善根不得成佛如是乃至小胝頭下。第二例釋餘偈。
如是乃至下胝頭等皆亦如是問曰。經言一切善根皆成佛。云何但言發菩提心善方成佛耶。答。佛意雖修一切善要須菩提心也。又假一切善為發菩提心因緣耳。終須發菩提心也。菩提心者是佛心。發佛心方得成佛也。尊者舍利弗說偈。自上已來釋方便品竟。
日東天台後學沙門實觀分會
法華論疏卷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