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875
華嚴經義海百門(并序)

 京薦福寺沙門法藏
輸入者 周愛東
         一校者 周海燕
         二校者 袁雪梅
         改稿者 劉海燕

緣起難思。諒遍通於一切法界叵測。誠顯現於十方。莫不性海沖融應人機而表一。智光赫奕耀世間以通三。殊勝微言輕毫彰於圓教奇特聖眾纖埃現以全身。迥超情慮之端。透出名言之表。竊見玄綱浩澣。妙旨希夷。覽之者詎究其源。學之者罕窮其際。由是微言滯於心首。恒為慮之場。實際居於目前。翻為名相之境。今者統收玄奧囊括宗。出經卷於塵中。轉法輪於毛處。明者德隆於即日。昧者望絕於多生其意則山岳易移。乖其旨則錙銖難入。輒於一塵之上。顯其德。窮茲性海。覽彼行林。總舉十門。別開百義。參而不雜。一際皎然。義煥爛於篇題。理昭彰於文字。庶入道之士。粗觀其致焉。所列名目。條之如左。

緣生會寂門第一 實際跡門第二
種智普耀門第三 鎔融任運門第四
體用顯露門第五 差別顯現門第六
修學嚴成門第七 對治獲益門第八
體用開合門第九 決擇成就門第十

緣生會寂門第一

緣起萬有。有必顯於多門。無性宗。宗蓋彰於眾德。分其力用。則卷舒之趣易明。覽其玄綱。則理事之門方曉。今就體用而言。略分義。

一明緣起 二入法界
三達無生 無相
五了成壞 六示隱顯
七發菩提 八開涅槃
九推去來 十鑑

初明緣起者。如見塵時。此塵是心現。由心現。即與為緣。由現前心法方起。故名塵為緣起法也。經云。諸法緣起無緣即不起。沈淪因緣。皆非有。終無心外法。能與為緣。縱分別於塵。亦非攀緣。然此一塵圓小之相。法上起。立似有。竟無實體。取不可得。捨不可得。以不可取捨。則知。塵體空無所有。今悟緣非緣。起不妙。但緣起體寂。起恒不起。達體隨緣。不起恒起。如是見者。名實知見也。
二入法界者。即小塵。緣起是法。顯。差別。是界此法。以無性故則分齊。融無二相。同於真際。與虛空界等遍通一切。隨處顯現明了。然此一塵。與一切法各不相知。亦不見。何以故。由各各全是圓滿法界。普一切更無別法界。是故不復更相知見。縱說知見。莫非法知見。終無別法界可知見也。經云。即法界無法界。法界不知法界。若性相不存。則為法界。不礙事相宛然。是事法界。合理事無礙。二而二。二即二。是為法界也。
三達無生者。謂塵是心緣為塵因。因緣和合幻相方生。由從緣生。必自性。何以故。今塵不自緣。必待於心。心。亦待於緣。由待故。則無定屬緣生。以無定屬緣生。則名無生。非去緣生無生也。論云。不自生。緣生故。不自生。因生故。生今由緣生。方得名生。了生無性。乃是無生。然無生。互成互奪。奪則無生。成則緣生。由即成即奪。是故生時無生如是了者。名達無生也。
無相者。小塵圓小之相。是心變起無實。今取不得。則知。塵相虛無。從心所生。了自性無相。經云。諸法本性空有毫末相。然相雖取不得。詮無之義非絕。以無體性法即立。以法為無相之佐由不失法相故。相即非相。非相即相。相與無相。實差別也。此無相義。如繩上蛇。全言無蛇。當知。繩是無蛇之依。今法是無相之法。全以法為無相之相也。
五了成壞者。如塵從緣起立。是成即體。不作於塵。是壞今由了緣非緣。乃名緣成。了壞非壞。乃名緣壞。以壞不妨始成於法。是故壞時正是成時。以成無所有。是故成時。正是壞時。皆成立。無先後。無壞即成。是自性有。無成即壞。是斷滅空。成壞一際。相由顯現也。
六示隱顯者。若觀塵相不可得時。相盡而空現。由見相不即於理。是事顯而理隱。又此塵與諸法。互相資相攝。存亡不同。若塵能攝彼。彼隱而此顯。若彼能攝塵。即塵隱而彼顯。隱顯一際。今但顯時。已成隱也。何以故。由顯時全隱而成顯。隱時全顯而成隱。相由成立。是故隱時。正顯顯時正隱也。
七發菩提者。謂此塵即寂滅涅槃無性乃是菩提所現故。今由了達一切眾生及塵毛無性之理。以成佛菩提智故。所以於菩提身中。見一切眾生正覺轉法輪也。又眾生及塵毛等。全以菩提之理成眾生故。所以於眾生菩提身中。見佛發菩提心菩薩行。當知。菩提異見。今佛教化塵內眾生。眾生復受塵內佛教化。是故佛即眾生之佛。眾生即佛之眾生。縱有開合。終差別如是見者。名發菩提心。起同體大悲教化眾生也。
八開涅槃者。謂不了塵顯迷顯為生。復見塵隱迷隱為滅。即依流動生滅之相。緣於塵上。迷心變起。謂是真實。今求生滅之相。竟無起處。亦可得。動念自亡。妄想皆滅。隨其滅處。名涅槃。故經云。流轉生死不動涅槃
九推去來者。謂塵隨風東去時。求去相不可得。隨風西來時。求來相亦不可得。皆唯塵法。竟無來去之相。以無實故。來時所從來。去時亦所去。經云。去來。常不住故。良以了塵去來無體。所以去來去來去來而恒來去。一際成立。彼此之差別。是故經云。菩薩不來相而來。不去相而去。所以不移塵處。而詣十方。恒不離十方。而入塵處。恒不來去。而來去之量。等於法界也。
十鑒靜者。謂塵隨風飄颻。是動寂然不起是靜。今靜時由不滅。即全以動成靜也。今動時由靜不滅。即全以靜成動也。由全相成。是故動時正靜。靜時正動。亦如風本不動能動諸物。若先動。則失體。不復更動思之。
然上諸義緣生既立。理不合孤窮萬有以為同括。無盡而成總。若尋其奧。雖處狹而常寬。欲究其淵。縱居深而逾淺。緣起之義其大矣哉。

實際跡門第二

夫歸宗巨壑亡委輸於百川。會寂真源銷緣成於萬有。是故眾流亡而相盡。多緣寂而法空。歸體息於攀緣。奪相止於迷惑。今就理而言。略顯義。

二無我 二明遮詮
三如虛空 四不生
他 六無分別
不二 差別
九明一味 十歸泯絕

初明二無我者。謂能分別塵相者。是人所分別之塵。從緣具體。是法由相虛假似有而無實體。即為無我。經云。我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由塵從緣而自性。是法無我。論云。若法從緣生。此則自性。以人法無我一味也。
二明遮詮者。問曰。塵是耶。答曰不也從自性即空故。問塵是無耶。答不也。不礙緣起有故。問塵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空奪盡唯空。有奪空盡有。互不存故。問塵是非有非無耶。答不也。不礙俱存故。俱除計有無之見。非無法也。經云。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是為護過。
三如虛空者。謂塵體空無所有。即分限亦不可取捨。而遍通十方。能與一切理事解行等為所依。而有無大用。猶如虛空。與一切法為依。而全建立分限。遍通十方。猶如虛空虛空虛空身無礙用也。
四不生滅者。謂塵從風起散。而生滅之相。今推生相滅相。悉皆空無。經云。因緣故法生。因緣法滅。由生時是無性生。由滅時是無性滅。以無性不生。滅亦不滅。
他者。謂塵是緣為他也。是因為自也。今心。必待於緣。既由緣始現。故知。自性也。又塵不自塵。亦待於心。既由心方現。故知。無他性也。又一切法。皆不自生。亦不他生。故他也。今言他者。非別異見。自是他自。他是他。一際自在說也。論云。自性亦不有。他性亦復無。
無分別者。謂見塵圓小之相好惡飛颺者。是分別也。分別之心。緣塵而起。尋起無體名相自亡。是無分別。但分別情破。說為無分別。非如木石。經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又云。無分別智分別無窮。無窮之相性分別滅由分別無體。即分別無分別。由無體不礙緣。即無分別分別
不二者。謂見塵與心有二。二即二也。若執塵為一。遮言不一。以迷心無緣故。若執塵為二。遮言不二。以離心無別塵故。由與塵二即二。唯心無體。一亦一。由一。二。無礙現前不二。當經云。二智慧中。出人中師子不著二法。知二故。
差別者。謂見塵相圓小。與一切法分齊異。是為差別。觀塵無體一切皆空。唯理所現體。是差別。又此理性隨緣成一切法。非分齊。是即差別。經云。諸法差別分別。知了差差法。非無理事故。然差別緣起有無法界一空。由空與有別互融。會萬有以為一空。差即差。一空而成萬有。差即差。差與一際顯現。四句作之可見。
九明一味者。謂塵從緣成立。皆自性。縱理事教義萬差。莫不唯空寂一味。秖以緣起萬差。說一味無萬差。是一味。若舉一味唯空。若舉性即一味唯性。若舉如則一味唯如。類顯可知。
十歸泯絕者。謂與塵互相泯絕。若以塵唯心現。則外塵都絕。若以心全現塵。則內心都泯。泯則泯其外之見。存則存其全理之事。即泯常存。即存常泯。四句可知。
然上諸義實際難思心行罕緣其致。真源叵測名言詎賾其端。然無言不絕言。依體興其萬用不辯事。隨緣顯。以一空明事。要必談空。說體寧不開用。是故斂跡則緣心罔托。亡相乃妄無依。方得稱於緣生。將符順於法界

種智普耀門第三

大智照明就纖毫而觀性海。真源朗現即塵以眺法身。磊落雲繁。多開而隨應。崔嵬岳聚理事分以成形。今就體用現前。略分義。

一顯六通
三明難思 四生佛家
五示圓音 六辯依正
七會機感 八施
五眼 十分三智

初顯量者。謂塵體空無。是如理。不礙事相宛然。是量。今塵性。順真則分齊一切法。全依性顯。是故一塵中見一切事。此事是如理智量之境界也。
六通者。謂此塵無體不動塵處。恒遍十方剎海。去來之相。是神足通。經云。不起于座。遍遊十方。又見。塵法界際。而有理事教義一切等。諸菩薩皆同證入。皆同修習。此法更無別路。是他心通。又見塵法界解行現前之時。即知。過去曾於所親聞此法。以觀心不斷。是故今日得了。為宿命通。又見塵性空無相可得。即二見見相即為二見也。由無相有二。名天眼通。經云。不以二相見名真天眼。又了塵無生無性空寂。即執心不起。是漏盡通。經云。斷結空心是則生。又說塵法界差別之聲。即知。一切聲全是耳不復更聞也。然此無緣得。於聲悟一切法。是常一切佛法。為天耳通也。
三明難思者。謂塵不壞小量。而遍十方一切。於中顯現。斯由量即非非量即量。又居見聞之地。即見聞之不及。處思議之際。即思議之不測。皆由不思議體自不可得故。即思不可思。經云。所思不可思。是難思
四生佛家者。真如法無生之理為家。今見塵無生無性時。此智從無生法顯生故。名生佛家也。經云。於分別。是則從如生。又云。普於三世佛法中。知無生已而化生但契義理即名生佛家。是佛之子。亦名出現也(有本云。無生之理菩提涅槃為家)。
五示圓音者。謂此說塵之音。然音具足智慧之藏。隨眾生機。有深淺之感。若於聲上。了小音韻是空無所有故。然聲是實者。此乃小乘機性。即愚法教顯也。於聲上即知聲事無體。會事顯理者。此由大乘機性。即終教顯也。於聲上即知音聲空無所有。生心動念即乖法體一味一相不可分別者。此乃大乘機性。即頓教顯也。於聲上了知聲是緣起法菩提涅槃主伴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如帝釋殿珠網無盡境界。此由一乘機性。即圓教顯也。此音上。由機有小令此法門亦復不一。一切諸聲。各各如是。乃為如來無礙圓音法輪常轉爾。
六辨依正者。謂塵毛剎海是依。佛身智慧光明是正。今此塵是佛智所現。體全是佛智。是故光明佛剎。又剎海塵。全用法界性。而為塵體。是故塵中見一切佛說法化等事。當知。依即正正即依。自在無礙乃至塵毛國土一一法。各各如是。全佛依正也。
七會機感者。謂塵如如平等法界。隨所顯。機大則義顯 亦大。機小則理顯亦小。隨眾生根性。有證悟之淺深。是為機感機感。全如來法身應現也。
八施事者。謂塵音聲文字。皆悉性離即解脫故。此無性文字。非事之事。以空無故。佛智所顯。隨所施為。不失法界。即為事。經云。所施為。無非事。
五眼者。謂塵無性之色為肉眼也。塵是緣起之法為法眼。塵性空無所有慧眼。塵無相可得。息諸分別不二見故天眼。塵性空寂。無相可得。依正無礙圓融有無平等佛眼。然不可以五眼見於塵。但於塵處隨顯立名也。
十分三智者。謂達塵性空無之理。決擇邪正。順理入真。此決擇之心。是加行智。又見此塵全是亡言絕慮。性超圖度能所不起動念亦非。此為正體智。又見塵緣幻有不礙差別。雖種種差別不空無所有。以不失體故。全以法體而起大用。無礙主伴相攝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為後得智
然上諸義分齊。現必時理不礙差。隱顯一際。用則波騰鼎沸。全真體以運行。體即鏡水澄。舉隨緣而會寂。若曦光之流釆無心。而朗十方。如明鏡之端。形不動而呈萬像。

鎔融任運門第四

性海無涯。眾德以之繁廣。緣生不測多門由是圓通。莫不迴轉萬差卷舒之形。隨智鎔融一際開合之勢。從心照不生機。縱差別而恒順用非乖體。雖一味而常通。今就體勢而言。略分義。

一會理事 二達
三通小 四收
五明純雜 六融
七了八會
九明卷舒 十總圓融

初會理事者。如塵相圓小是事。塵性空無是理。以事無體。事隨理而融通。由塵無體。即遍通於一切。由一切不異理。全現塵中。故經云。廣世界即是世界。狹世界即是世界
二達空者。如見塵從緣成立是色。無體故是空。空無色而言空。即是世諦之妄色。因妄色而有真諦真空。色空而言色即是真諦真空。因真空而有世諦之妄色。今但了妄無體即是真空。非無色空也。經云。色性自空。非色滅空。
三通小者。如塵圓相是小。須彌廣為大。然此塵與彼山。小相容。隨迴轉。而不生滅。且如見廣之時。是心現大。非別有大。今見塵圓小之時。亦是心現小。非別有小。今由見塵。全以見山。廣之心。而現塵也。是故即小容大也。經云。金剛鐵圍數無量。悉能毛端。欲明至大有小相菩薩因此初發心
四收近者。謂此塵是近。彼十方世界是遠。今塵無體。該通一切十方十方全是塵之十方。是故遠恒近也。然十方雖遠。秖是塵性之十方。縱超不可說世界。亦是不出塵性。何以故。塵量無體。等虛空界。不可出過故。是故一切十方。唯塵性顯也。又雖離此至十方。時亦見此塵。何以故。由塵無體。事隨理而融現。是故塵性。遍一切時。塵事亦同顯現。此乃一塵中顯現一切。而近彼此宛然。十方一塵中。遠而恒近。塵遍十方。近而恒遠。塵與十方。近之與遠。一際顯然。更無別異思之。
五明純雜者。謂塵無生。即一切法無生是純。即塵無生義中。具含理事。亦空亦色亦菩提涅槃等是雜。理不礙事。純恒雜也。事恒全理。雜恒純也。由理事自在。純雜無礙也。
六融劫者。如見塵時。是一念心所現。此一念之心現時。全是百千大劫。何以故。以百千大劫由本一念方成大劫。既相成立。俱無體性。由一念無體。即通大劫大劫無體。即該一念。由無體。長短之自融乃至世界。佛及眾生三世一切事物。莫不皆於一念中現。何以故。一切法。依心而現。念既無礙。法亦隨融。是故一念即見三世一切事物顯然。經云。或一念即百千劫。百千劫即一念
七了多者。如塵自相是一。由自不動。方能遍應成多。若動自一。即失遍應。多亦不成。二三皆亦如是。又多相由成立。一全是多。方為一。又多全是一。方為多。多無別一。明知。是多中一。一無別多。明知。是一中多。良以非多。然能為多。非然能為一。以不失無性。方多之智。經云。譬如法從一增至十。乃至有量。皆從本數起智慧差別
八會局者。謂塵之小相是局。無體是通。今無邊剎海。常現塵中乃通恒局。一塵全遍海乃局恒通又不壞小而容大。即不思議一塵廣容佛剎。不泯大而居小。即不思議佛剎海常現塵中。是為無礙也。
九明卷舒者。謂塵無性體全遍十方是舒。十方無體隨緣全現塵中是卷。經云。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一亦無餘。今卷則一切事於一塵中現。若舒則一塵一切處即舒常卷。一塵一切故。即卷常舒。一切一塵故。是為卷舒自在也。
十總圓融者。謂塵相既盡惑識又亡。以事無體故。事隨理而圓融。體有事故。理隨事而通會。是則終日有而常空。空不絕有。終日空而常有。不礙空。然不礙有之空。能融萬像。不絕空之有。能成一切。是故萬像宛然。彼此無礙也。
然上諸義鎔融之勢。因無性得通任運之形。因緣起而得會。全攝一塵。所以頓彰。彼此相收瞻纖毫以之齊現。良以心通法門自在。義顯則大智由成。尋之者詎究其源。談之者。罕窮其奧。任運之用。何可稱哉。

體用顯露門第五

法體圓通真源滿徹。顯則十方洞鑒示。乃一切咸彰。指塵以睹玄宗。舉纖毫而觀佛境今達妄開真。略分義。

一顯光明 二了境智
三明了因 四明佛境
五辨因果 佛性
七表性德心現
出世間 托生

初顯光明者。謂見塵中法真如理事之時。顯了分明。此是智慧光明照也。智光。則理事不顯。但見法時。是心光明。由積智功圓。是故放光明。則法界不顯示。常觀察一切法界。是為放光明照一切也。
二了境智者。一塵圓小事相世諦。了塵無生無性真諦。彼真俗二諦。是所依之境。此貫達之心。是能依之智。此智於境。能取所取二種分別。何以故。今智由法成時。方得言智。法則分別之智。法由顯時。方得言。法離智亦分別之境。以心智寂故。雖流照而常安。由隨緣故。雖空寂而恒用。
三明了因者。謂塵體空寂緣起法之義。由方顯。是了因。見塵體已修於解行生起力用。是生因。然無生。還同法體。了亦非了。豈等緣生。生之與了。差別行。了則據體。無體即體。了則無生。體即無體。生還為了。契一際分別
四明佛境者。謂塵體不可得。此不可得。是佛得塵相分齊可依。此無依。是佛依塵體不生。此不生生塵無分別。是分別。由無依無生。方能建立一切法。又塵全見更不可見乃至不可聞。皆是佛見聞。經云。所不可見。所聞不可聞。
辯因果者。塵即是緣起事現前為因。體空不可得是果。果不異因。全以因滿稱為果也。由不異果。全以圓稱之為因也。若不得果。果亦非果也。若果不得因。因亦非因也。皆成立無別異故。是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成正覺已。乃是初心。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悉與三世如來等。
佛性者。謂覺塵及一切法。從無性佛性。經云。三世佛種。以無性為性。此但一切處。隨了無性即為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以無情故無。今獨言有情者。意在勸人為器也。常於一塵毛之處。一切理事。無非如來性。是如來性起功德名佛性也。
七表性德者。問塵是耶。答是非有之有。水月鏡像。經云。非有是有。問塵是無耶。答是有之非有空無性也。經云。非有。問塵是亦有亦無耶。答從緣生故有。自性故空。空有一際自在成也。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問塵是非有非無耶。答有相空相不可得也。互相奪盡。所成立。今此性德。但執著。不礙分別。論云。若有與無亦遮亦應。聽不著。是則過。
八明心現者。如見此塵時是心現也。今塵既由心現。即還與為緣。終無心外法。而能為心緣。以非外故。即以塵為心現也。離心之外。更一法。縱見外。但是心所現。無別外。此無過也。
出世間者。謂見塵色相作實解。即為處世間。今塵相空無所有。是出世間也。經云。三世五蘊世間。斯由虛妄有。無分別出世間也。
十托事生解者。如見塵相。是事於事處貫達。即無生之理現前。是謂托事生解也。又別托物以表此法。表塵自在故。以塵表之顯法潤益故。以雲雨表之。顯塵性德深廣故。以海表之。如是無量。更所表。各異。以智推之。
然上諸義。惑盡智生相亡體顯。差別緣起。方騰性海之波。一味真源。用顯隨緣之鏡。會真之道失。何遠哉。

差別顯現門第六

夫滿教難思。窺一塵現。圓宗叵測。觀纖毫而頓彰。然用就體分。非差別之勢。依理顯。一際之形。今且略舉大綱。以顯義。

一明止觀 二開二諦
入定 四通性起
五辨六相 六顯帝網
七鑒微細 八通逆順
九定主伴 十登彼岸

初明止觀者。如見塵無體空寂之境為止。照體之是觀。今由以無緣觀心無性之止體。心境二。是止觀融通。由止無體不礙是心故。是以境隨智。而任運。由觀心不礙止境故。是以智隨法而寂靜。由非止觀以成止觀。由成止觀。以非止觀。二而不二不二而二。自在無礙
二開二諦者。謂如見塵相圓小。幻有現前。是世諦。了塵無體幻相蕩盡。是真諦。今此世諦之有。不空相。方名世諦。又真諦之空。隨緣顯現。不有相。方名真諦。又空依有顯即世諦。成真諦也。由有攬空成。即真諦俗諦也。由非真非俗。是故能能俗。即二而二。不礙。二之義歷然。經云。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通達無礙。真入第一義
入定者。謂見塵性空即是十方一切真實之理。入定也。然見此塵無性空理之時。乃是十方空也。何以故。由十方之心。見於一塵。是故全以十方為塵。定亦不礙事相宛然。是起然起之與定俱等虛空界。但以融通無礙。是故一入多起。多一起。差別一際起。一際差別起。悉皆一際成立。有別異。當知。定即起起即定。一與一切三昧起。一切塵中正受毛端頭三昧起。
四通性起者。謂塵體空無所有不盡。一真性。以空不守自性。即全體而成諸法也。是故而有萬像繁興。萬像繁興而恒不失真體一味。起恒不起。不起恒起。良以不起即起。起乃顯於緣生。起即不起。不起乃彰於法界。是故此塵即事即滅即生。皆由不起而起也。此塵亦空理亦壞亦隱。由起而不起。是故終日繁興。而無施設也。
五顯六相者。今塵全以理事解行教義以成緣起。此為總也。由塵總現前。方於塵處。辨體解行教義。各各差別。是別也。此一塵所辨諸義。各各無性。互不相違。是同也。此一塵處。諸義體用性相各各差別。是異也。此一塵處。諸現前塵法方立。是成也。此一塵處。諸義各各顯自性相不相成相作。是壞也。一切諸法。皆具此六相緣起方成。若不此。則失六義也。
六顯帝網者。謂塵無體。顯現一切緣起理事。菩提涅槃教義。及解行等。此諸無性。理通十方一際。或一現一。或一現一切。或一切現一。或一切一切四句時。一際顯然。無盡自在現也。如帝釋殿珠網。重互現無盡。論云。帝網差別。唯能知。非眼境界
七鑒微細者。謂此塵及十方一切理事等。莫不皆是佛智所現。佛智所現之塵。能容一切剎海事理教義具足。所以然者。由十方差別雖多。恒是一塵十方一塵雖小。恒是該通一切之塵。是故顯現。有先後。不礙差別近宛然。經云。微細世界中。容世界境界不了。智慧山王行。又云。於一塵中。普現三世一切佛剎等。又云。乃至一塵一世界一佛眾生等。皆如是頓顯故。
八通逆順者。謂舉塵相。不必見理為逆。以塵無體即空為順。由相取不可得。逆則常順。以理不礙身。順則常逆。由事理融通。是以逆順無礙自在用也。
九定主伴者。謂塵是法界分齊普遍一切。是為主也。一切各各別故是伴也。然伴不異主。必全主而成伴。主不異伴。亦全伴而成主。主之與半。互相資相攝。若相攝彼此互無。不可別一切。若相資則彼此互有。不可同一切。皆由即主即伴。是故亦同亦異。當知。主中亦主亦伴。伴中亦伴亦主也。
十登彼岸者。謂塵名相生滅。是此岸。今了塵名相空寂不生不滅。是彼岸。但以不了為此。了即為彼。了不了邊。寄彼此以言之。經云。菩薩不住此岸。不住彼岸。而能運度眾生彼岸
然上諸義體無別異。舉則全彰。理不殊途。談皆頓顯。良以二邊相盡差別體融。隨智卷舒。應機屈曲。是故言起。即起誰云路之不通。舉多即多。孰談之無在。自非迥超特達捿心物表之者。焉能了此乎。

修學嚴成門第七

菩提大寶性起靈珠。既琢既磨。資智慧。而觀察為調為舒。藉解行以嚴成。今總舉大綱粗分義。

一法供養 二弘六度
三修解行 四常莊嚴
智慧 六崇善根
七了夢幻 八曉鏡像
九達五蘊 不共法

供養者。謂以無生心中一切珍寶乃至塵。皆能攝於法界。即以此法界一塵。而作供養。以此供養乃至遍通三世一切如來前。不顯現。彼諸如來攝受。何以故。由塵即法界。是理與體性法界相應是故遍至一切所。名廣大供養空過者。經云。諸供養中法供養勝。
二弘六度者。如見塵緣無盡理事中說。一切眾生。是波羅蜜。又塵相空無。即無非可防。惡可斷。是尸羅波羅蜜。又塵相空無所有。則緣心不起。息諸惱害。是羼提波羅蜜。又塵無體執心自盡。妄念。是精進波羅蜜。經云。不妄。精進有涯。又以塵無性。心亦自寂。是禪波羅蜜。經云。不見心相。是名正定。又塵緣無生無相空寂之理。是智慧波羅蜜。經云。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常以如理六度。修明其心。亦不礙事六度饒益眾生理事不二。為實行也。不以理中具六而礙事六。但了事為理也。
三修解行者。謂於塵處。悟達理事空無性之義。是解也。理解在心。是智也。行通為行。若行心作俗解。非名解也。不作一切解。解無寄。是為大解也。又心。作凡夫行。作聖人行。亦非行也。不作一切行。行無寄。是名大行。行非是過。由起作。解亦非過。由住著。常無住著希望。乃是解行也。
四常莊嚴者。如以智心觀察。全塵法界緣起現前有分別。是為嚴淨佛土。又修戒理事解行明。全塵法界理智圓通功德顯示。是為莊嚴佛身。又說示塵體緣起主伴帝網微細曉示一切。是為轉淨法輪。於一切處。皆是莊嚴。不礙七寶。以用莊嚴
智慧者。謂塵從緣成假。持似所現。此達有之是智。此假持幻有畢竟空無所有。此空之是慧。若於有。即失義。非慧也。若於有。即失空義。非智也。今空不異有。有必全空。是為智慧也。要由名相不存。方名智慧。若存名相即非智慧也。由不存即是存。存即是不存也。
六崇善根者。謂顯塵是法界涅槃。及以解行。此皆從塵顯發。是故即以塵為善根也。常觀察修習。是為於塵處而種善根長養之。所有一切塵毛剎海。佛及眾一。常如是也。
七了夢幻者。謂塵相生起迷心為有。觀察即虛。猶如幻人。亦如夜夢。覺已皆無。今了虛無。名不可得。相不可得一切不可得。是為塵覺悟空無所有
八曉鏡像者。謂塵相小。但似有顯現。畢竟不可得。故知。塵即虛無。如鏡中之像。經云。觀察諸法如電光。水月鏡中之像。似有非有。取不可得故。以塵空寂不礙相。宛然於法界假實二義。但由影像也。
九達五蘊者。如塵質礙為色。領納現塵相於是想。心緣塵取捨是行。辨了於塵是識。今了塵無體慮自亡。經云。三世五蘊法。說世間。斯由虛妄有。無即出世間
不共法者。謂二乘凡夫。見塵有相有體。但見一塵。而自在用。今則不爾。不與彼同。此要達塵無體證之。以成佛土。依塵修起智慧莊嚴法身。然小恒容廣大世界一塵常能普一切。是為不共法也。
然上諸義體雖空淨。資行願以嚴真性。縱包含智慧開顯。是故體稱本有。行約修生不生。還同本體。體亦非體。復等修生。何曾體而礙生。生而失體。意亡言。千里跬步。豈與夫懵道之子同年而語哉。

對治獲益門第八

  夫起藥興。妄生智立。務啼於楊葉。資靜亂於空業。百非息於攀緣四句絕於增減。然而悟無體自融起用。恒沙無非清淨。今略分義。以明對治

十二因緣 二修威儀
三明三性 顯教
五示法輪 六知無常
七入真如 八出魔網
九消藥病 十離解縛

十二因緣者。謂於塵上名相所惑。不了無體。是無明緣。於塵心計生起。是行緣。於塵上分別之心恒轉流注。是緣。於塵上妄識依止成種。是名色緣。於塵上六根受入。是六入緣。於塵上根塵相對。是緣。於塵上領納塵境。是緣。於塵樂受自潤。是緣。於塵上不了即空。是緣。於塵上愛集成業。是有緣。於塵上業熟五蘊身。是緣。於塵上名相變壞。是老死緣。今了塵名相空寂。則不緣隨了之時緣自寂滅
二修威儀者。於塵上開顯法界法門。曉示一切群生。是行。經云。菩薩二種行。所謂法行。樂聽法故。說法行。利益眾生故。於塵上平等大智隨順觀察。塵從緣起無生無相。是住。經云。所謂隨順住。正法故。於塵上空寂甚深之義。是坐。經云。所謂坐師子座演說甚法故。於塵上名相蕩盡觀心寂滅淡泊無為。是臥。經云。所謂寂靜身心淡泊故。又禪定臥。正念思惟觀察故。不礙事處。四威儀事恒理也。
三明三性者。謂塵上迷心所執計有相生以為實也。今了塵圓小之相。取不可得。惑自亡。是為遍計相。無性無我也。又塵與為緣。心法方起。今了體。仍心方現。體生。是為依他也。無生性是法無我也。二義現前。乃圓成勝義性也。
  四顯教義者。謂塵能表生信解。令通達故是教。即解之時句味可詮是義。此塵具足法界理智。是無盡教義也。教無實體。隨器施設無實趣。隨智開合。了妄無體。教亦非教。經云。十二部經如空拳誑小兒。是不知。名曰無明
五示法輪者。塵處開演法門。隨迴轉清淨顯然。是謂轉無盡法輪也。
六知無常者。謂塵念念生滅無常。即生滅無體是為常。即生滅不生滅名凝然常。經云。不生不滅無常義。即常不礙隨緣。即常不無常。又無常寂滅。即無常不異常。無常。即常義亦失。去常即無常義亦失。當知。常即無常無常即常也。
七入真如者。謂一塵迴轉。種種義味成大緣起。雖種種。而無生滅。雖不生滅。而恒不礙一切隨緣。今無生滅是不變。不礙一切隨緣隨緣不變
八出魔網者。若於塵上。心計生滅違順有無慮等。是處魔網也。於塵上能觀察平等一味真實。而無生滅之見。即出魔網。經云。魔者生死菩薩生死不捨故。
九銷藥者。如見塵生滅有無流動是病。了小。了生不生滅。知有非有等是藥。藥即非藥。以無妄可斷故。病亦非病。以智深達故。當知。動心緣境即為病。經云。何謂病本。謂有攀緣
十離解縛者。謂於塵上執生滅是縛。了生滅相不可得是解。經云。有慧方便慧方便。縛但相非相。於縛常解。若無相解還是縛。了妄無體即非縛。縛既無縛。解亦解。經云。諸法無縛。本解脫故。諸法解。本無縛故。
然上諸義妄情增起緣於名相。以心行識住有無。而成結業。所以病妄則藥妄。舉空拳啼。心通通。引虛空而示遍。既覺既悟。何滯何疑。消能所以入玄宗。泯藥病而歸法界

體用開合門第九

玄宗渺漭在緣起而可彰。至道希入法界無見故。標體開用助道之品蓋多。就性明緣差別之門不一。合則法界寂而二。開乃緣起應而成三。動寂理融方開體用。今就大況而言。略分義。

一顯人法 二世流布
三觀體用 五分法身
三藏 六即不即
七異不異 八明本
九會三乘 畢竟空

初顯人法者。謂能達塵者是人。所了塵者是法。人法相由顯現。由人方能顯法。由法以人。論云。以人知有法。以法知人。離人何有法法何人。今以無相故。方為顯之人。以無性故。方為成人之法。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也。
二世流布者。謂今見此塵名相小。是世流布而共說也。然塵體全法。復種種差別。全以用不體。是故存此假名。經云。一法名。真法中即無。不失法性故。流布於世間
三觀體用者。謂了達無生無性一味是體。智照理不礙事相宛然是用。事雖宛然。恒無所有。是故用即體也。如會百川以歸於海。理雖一味。恒自隨緣。是故體即用也。如舉大海以明百川。由理事互融故。體用自在。若相入則用開差別。若相即乃體恒一味。恒一恒二。是為體用也。
四明五分法身者。謂塵空無所有。即無非可防。是戒身。以塵無相自不緣。是定身。了塵空寂慧身。由塵空無則不緣於有。不於相。是解脫身。由了塵體。更異解。是解脫知見身。身以依止為義。謂智法顯。而得成立故。為法身也。
三藏者。謂塵是法界體性涅槃。皆由大智所現。而行照也。即以文字記持。塵所現之理。書之於簡為經。即修多羅藏也。謂塵處觀察體性不住名相隨順調伏。令息諸惡。是戒即毘奈耶藏也。於塵上體用法智真妄相對。發生解。事方究竟。是論即阿毘達磨藏也。
六明即不即者。如塵相圓小分齊無體法故即也。不礙塵相宛然故。不即也。秖由塵相不即於法。會通而言方為即也。又由塵即法故是即。不礙緣起是不即也。
七明異不異者。謂塵之事相是異。克體法是不異。秖由法體不異即異義方成。以不失體故。秖由塵事差別即不異義方成。以不壞緣起方言理也。經云。甚奇世尊。於異法中而說諸法異。
明本末者。謂塵空無性是本。塵相差別是末。末即非末。以不盡故。本亦非本。以不礙緣成故。即以非本為本。雖空而恒有。以非末為末。雖有而恒空。當知。末即隨緣。本即據體。今體為用本。用依體起。經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九會三乘者。謂見塵相空無所有。然法是實。據此見為小乘。悟塵從緣。息於慮。據此見為中乘。了塵無性無生空寂一味。據此為大乘。今法是一。學者分三。非以學三令法亦三。非以一令學亦一。但三乘法非三也。當知。一即三乘。所學之歸一也。三即一乘。隨應之機三也。
畢竟空者。謂塵不泯事相。而常空寂。是為畢竟空也。今事相雖存。不可得。名亦不可得。理不可得。以一切不可得畢竟空。非表說也。然畢竟空。空不礙塵法宛然。塵法宛然。恒畢竟空
然上諸義法體不空緣生非有非有之有有。遍於十方不空即空。成於一切。用開差別諸法宛而星羅體合事銷多門寂而雲斂。

決擇成就門第十

夫緣情未泯。有正邪。法體隨迷故。隨緣生滅法界沖寂。泯寂滅以是非。今欲顯其實趣簡彼權門。使皂白以雙分令真妄而兩別。略舉大綱。題茲義。

一簡正見 二辨染淨
三顯無知 四佛出世
五辨四依 六除業報
七定權實 八明頓漸
九入佛海 十證佛地

初簡正見者。如見塵名相是邪。見塵空寂是正。又若以見於塵。此非為正。以不見見於塵。此亦非正。但知塵體是見。不復更見。以不見見於塵也。然見此塵時。不可以慧眼見法眼看佛眼肉眼天眼瞻見於塵也。以塵即慧即法即佛即肉即天。不復更以慧眼見。又見即不見。謂以見即不契塵也。若不見即見。謂更將不見以見於塵。亦不契於塵也。若不見不見。謂不知塵是見。為總不見也。見即見。謂知塵全是見。方為見。經云。見者即是垢。彼則所見。諸佛離所見。是故見清淨
二辨染淨者。謂見塵生滅有無是染。即不生不滅非有非無是淨。若空於有。則不名淨。以迷空故。於空。則不名染。以執有故。今有即全空。方名染分。即全有。方名淨分。由空有無礙。是故染淨自在也。經云。染而不染。不染而染。
三顯無知者。謂了知塵時。塵全是知也。不以知於塵也。若以知於塵。所不知也。知於知。此無知不異知也。今塵即是知。不復更以不知於無知者。但能所之知非無知也。經云。顯現一切法。各各不相知。
四佛出者。今如來出現。全以塵自性法界緣起菩提涅槃。以為如來身也。此身通三世間。是故於一切國土一切眾生一切事物。一切緣起一切業報一切塵毛等。各各顯現。上諸義。菩提涅槃等。為出世也。若一處不了即不成佛。亦不出現。何以故。由不了塵處。仍是無明。是故不成佛。亦不出現也。具性起品文思之。
五辨四依者。謂心了塵空寂不緣名相。是智不依識。謂了塵是緣起之法非在分別。是依法不依人。謂了塵無生無相之義。不在文字。是依義不依語。謂了塵上。若具顯一切法界。非有分限。此則了義經。不不了義經
  六除業報者。謂塵上不了心。謂心有法。即生憎愛。從業成報。然此業報。由塵妄計而生。但以有顯現。皆真實。經云。猶明鏡隨其面像現。無所有業報如是。迷者謂塵相所從來而復生滅。是迷。今了塵相無體。是悟。迷本無從來。悟亦所去。何以故。以妄心為有。本無體故。如繩上蛇。本無從來。亦所去。何以故。蛇是妄心。橫計為有。本無體故。若計有來處去處還是迷。了無來去是悟。然悟之與迷。安立。非是先有淨心後有無明。此非二物不可兩解。但了妄無妄。即為淨心。終無先淨心而後無明之。
七定權實者。謂塵事是權。空寂是實。然非實。以理不礙事故。權亦非權。以事體即空故。若作權解實解。此非解。權實不可得寄言以法體。是名解也。
八明頓漸者。若於塵處。了幻相不可得。方無相。了塵自性。方無生。了塵無體。方見空。推尋。方見為漸。今不待推尋。而直見諸法無性空寂。如鏡現像。不待次第。對緣即現為頓。
九入佛海者。謂全塵處。上百門義。並是大願海。大智慧海大智慧海大方便海之所顯現。乃至一切塵。一切毛。一切國土剎海一切佛及眾生一切事物等。莫不皆空。是佛智大海無邊無盡。深廣不可測也。當知。學者若於塵處見一切法界者。即是入佛法界智慧海也。若以開合卷舒或塵內或毛孔而能資攝。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可不可說主伴自在依正無礙。普是如來智海用。若人如是通達者。與如來等也。
十證佛地者。謂塵空無我無相是地。然此地體性。猶未清淨。以從我相彰得。了心猶未寧。亦是垢見。若作遠離空無相之者。猶為垢心。謂遠離之想未止也。今不作遠離之想。亦無動者。由初得念息。近從動念處顯也。今者無作遠離之念。亦不作遠離者。此地顯時。即智慧不得方便詮。不得文字說。自顯然。此猶假論。若稱理而言。非所知如空中鳥飛之時跡。不可求依止跡處也。然中之跡。雖無體相可得。然跡非無。此跡尋之逾廣。要依鳥飛論跡之深廣。當知。佛地要因心相而得證佛地之深廣也。然證入此地。不可一向寂滅一切諸佛不應爾。當示教利喜方便佛智慧。具地義處。思之。

華嚴經義海百門

詳校題辭

義海百門者。賢首國師。宗別教一乘所製也。囊括大經。發揮玄旨。總十門而析百義。融萬法而歸一塵。嗟乎。吾祖之訓。遺文尚存。莫有傳者。晉水淨源字伯長。苦志于茲有年數矣。遂遍搜古本。歷考十門以前之九門。具彰序意。列義通結唯後之一門。亡其通結。或諸本傳寫闕文耶。或祖師立言互略耶。抑又第六差別顯現。誤題解縛者。蓋後人橫議編簡異同。今偕詳定。以第六至第十。前五門。為一卷。恐來者不知故。直書以見其意。時熙寧二年歲次己酉四月日。於青墩寶閣講院方丈序。

湖州照慶軍烏程縣烏墩鎮普靜寺比丘(鴻緒)洎徒弟等謹捨長財十貫文足開。義海百門集茲勝因和薦 先和尚首座并報。
四恩三有者  上黨鮑 (陞) 書
直林氏晉侁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