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
陳隋國師智者大師撰
輸入者 焦遠蘭
一校者 王 麗
二校者 徐文美
改稿者 譚海云
四弘誓願初門第四十一
一未度者令度。二未解者令解。三未安者令安。四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次十二因緣。而辯四弘誓願者。上二卷所出法門。或是凡夫共法。或與二乘同有。並未明菩薩諸佛不共之道。故今此一卷。略出二十科法門。皆是別明菩薩所行。諸佛證法。故從弘誓而辯也。所以凡夫二乘法中。雖有慈悲。而並無弘誓之德者。若凡夫人。既不識四諦十二因緣。雖修慈悲。止是為大福德。生梵天中。受梵王果報。此於眾生。無出世利益。豈能因慈悲。樹立弘誓之功。若是二乘。雖知四諦十二因緣。所修慈悲。但為自調。其心欲於一世盡苦。獨入無餘。既不能久處生死。荷負一切。豈能因慈悲。而起弘誓之德。今菩薩善達四諦十二因緣。憐愍一切。同於子想。故能為眾生。久處生死。發心荷負一切。共入涅槃。是以必須大誓莊嚴。要心不退也。此四通言弘誓願者。廣普之緣。謂之為弘。自制其心名之曰誓。志求滿足。故云願也。菩薩摩訶薩。以慈悲緣四真諦。運懷曠闊。自要其心志令一切眾生。同證四真實究竟之道。故云四弘誓願也。菩薩若以諸法實相之慧。發此四願。即是發菩提心。萬行之本。靈覺之源。是以一切大士。由斯弘誓。曩劫修因。十方大聖。緣此四願常處生死。廣度眾生而不永滅。今明不共之法。先從弘誓為始。意在此也。
一未度者令度。此弘誓緣苦諦而起。故纓絡經云。未度苦諦。令度苦諦。今明苦者即是生死也。生死有二種。一分段生死。謂六道眾生。所稟陰入界身。果報既粗。有形質分段之成壞也。二變易生死。謂羅漢辟支。及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雖無分段粗報。猶有細微因轉果移。變易生滅之所遷也。若一切未度二種生死苦者菩薩發心。願令得度故云未度者令度。
二未解者令解。此弘誓緣集諦而起。故纓絡經云。未解集諦。令解集諦。今明集者。即是煩惱潤業。能招聚生死。煩惱潤業有二種。一四住地煩惱。潤分段生死業。能招集分段生死苦果也。二無明住地煩惱。潤變易生死業。能招聚變易生死苦果也。若一切未解此二種集者。菩薩發心。願令得解。故云未解者令解。
三未安者令安。此弘誓緣道諦而起。故纓絡經云。未安道諦。令安道諦。今明即是能通涅槃之正助道也。有二種正助道。一偏緣真諦。修正助道。此道但得至小乘盡苦涅槃。二正緣中道實相。修正助道。此道能到大乘大般涅槃若一切未安此二種道者。菩薩發心。願令得安。故云未安道者令安也。
四未涅槃者令得涅槃。此弘誓緣滅諦而起。故纓絡經云。未得滅諦。令得滅諦。今明滅諦者。即是業煩惱滅。生死苦果滅也。有二種業煩惱生死。一分段生死業。四住地煩惱。滅。則分段生死苦果滅。即二乘所得滅諦也。二變易生死業。無明住地煩惱滅。即變易生死苦果滅。諸佛及大菩薩所得。不共究竟滅諦也。若一切未得此二種滅諦者。菩薩發心。願令得滅。故云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今四種弘誓所緣四諦。與前聲聞中明四諦。有半滿異。前但明半字有作四聖諦。今明滿字無作四聖諦。所以二種四聖諦合明者菩薩之道。教門不同。若是三藏教通教。所明弘誓。但緣有作四聖諦而起。若是別教圓教。所明弘誓。通緣有作無作二種四聖諦而起。故約弘誓分別四諦。半滿異於前也。
六波羅蜜初門第四十二
一檀波羅蜜。二尸羅波羅蜜。三羼提波羅蜜。四毘梨耶波羅蜜。五禪波羅蜜。六般若波羅蜜。
次四弘誓願。而辯六波羅蜜者。菩薩之道。願行相扶。既發大願。必須修行。今六波羅蜜。即是菩薩正行之本。是以法華經云。為求菩薩道者。說應六波羅蜜。故次弘誓而辯之也。檀尸乃至般若。並是外國語。至下別釋中當各翻名。此六通云波羅蜜者。並是西土之言。秦翻經論多不同。今略出三翻。或翻云事究竟。或翻云到彼岸。或翻云度無極。菩薩修此六法。能究竟通別二種因果。一切自行化他之事。故云事究竟。乘此六法。能從二種生死此岸。到二種涅槃彼岸。謂之到彼岸。因此六法。能度通別二種事理。諸法之曠遠。故云度無極也。若依別釋。三翻各有所主。若依通解。則三翻雖異意。同無別也。
一檀波羅蜜。檀那。秦言布施。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為檀。布施者。有二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財施者。所謂飲食衣服田宅六畜奴婢珍寶。一切己之所有。資身之具。及妻子乃至身命。屬他為他財物。故云捨身。猶屬財施。隨有所須者。悉能施與。皆名財物也。法施者。若從諸佛及善知識。聞說世間出世間善法。若從經論中聞。若自以觀行故知。以清淨心為人演說。皆名法施。菩薩以質直清淨心行此二種施。故名為檀。波羅蜜者。翻名如前。若菩薩於檀中。能具修五種心者。是時布施。名波羅蜜。何等五。一者知施實相。二者起慈悲心。三者發願。四者迴向。五者具足方便。一云何名知施實相。若布施時。施人受人。及財物三事。皆空不可得。入實相正觀。以無所捨法。而隨他有所須者。能捨不吝。是為知施實相。二云何名起慈悲心。若菩薩雖知布施實相。無所有而起大慈大悲。欲因此施與一切樂拔一切苦。是為起慈悲心。三云何名發願。施時願因此施。得無上佛果。不求凡夫三乘果報。是為發願。四者云何名迴向。隨所施時。迴此施功德向薩婆若。及施一切眾生。是為迴向。五云何名具足方便。所謂能於布施一法。旋轉通達一切佛法。遍修諸行。是為具足方便。菩薩若能具足此五心者。是時隨有所施。因中說果。亦名事究竟。亦名到彼岸。亦名度無極也。是以菩薩所行布施者。名為行檀波羅蜜。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檀波羅蜜。具足成就。
二尸羅波羅蜜。尸羅。秦言好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尸羅略說。有二種。一者在家尸羅。二者出家尸羅。在家尸羅者。所謂三歸五戒八齋戒也。二出家尸羅。所謂出家。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尼六法戒。大比丘比丘尼具足戒。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律行。若菩薩十重四十八輕。則通在家出家共戒也。若菩薩以質直清淨心。持如是等戒。皆名尸羅。波羅蜜者。翻名如前。若菩薩住二種尸羅中。能具足修行。五種心者。是時尸羅名波羅蜜。何等為五。一知尸羅實相。罪不可得。而好行善道。不自放逸。餘四類如檀中分別。菩薩若能具修。此五心者。隨所持戒行善。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持戒。名為行尸羅波羅蜜。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尸羅波羅蜜。具足成就也。
三羼提波羅蜜。羼提。秦言忍辱。內心能安忍外所辱境。故名忍辱。忍辱有二種。一者生忍。二者法忍。云何名生忍。生忍有二種。一於恭敬供養中。能忍不著。不生憍逸。二於瞋罵打害中。能忍不生瞋恨怨惱。是為生忍。云何法忍。法忍有二種。一者非心法。謂寒熱風雨饑渴老病死等。二心法。謂瞋恚憂愁疑婬欲憍慢諸邪見等。菩薩於此二法。能忍不動。是名法忍。菩薩以質直清淨心。修此二忍。為羼提。波羅蜜者。翻名如前。若菩薩住羼提中。能具修五種心。是時羼提。名波羅蜜。何等為五。一知忍實相。雖不得能忍之心所辱之事。而隨對生法二種所辱之境。心能安忍不動餘四心類如檀中分別。菩薩若能具足。修此五種心隨所忍事。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修忍。名為行羼提波羅蜜。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羼提波羅蜜。具足成就。
四毘梨耶波羅蜜。毘梨耶。秦言精進。欲樂勤行善法。不自放逸。謂之精進。精進有二種。一者身精進。二者心精進。若身勤修善法。行道禮誦講說勸助開化。是為身精進。若心勤行善道。心心相續。是為心精進。復次勤修施戒善法。是為身精進。勤修忍辱禪定智慧。是為心精進。如是等種種分別。身心精進之相不同。今不具辯。若菩薩以質直清淨心。修是二種精進。故名為毘梨耶。波羅蜜者。翻名如前。若菩薩能於精進。具足修五種心者。是時毘梨耶。名波羅蜜。何等為五。一者菩薩知精進實相。身心雖不可得而能勤修一切善法。餘四心類如檀中分別。菩薩若能於精進中。具此五心者。隨所勤修善法。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精進。名為行毘梨耶波羅蜜。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毘梨耶波羅蜜具足。成就。
五禪波羅蜜。禪秦言思惟修。一切攝心繫念。學諸三昧。皆名思惟修也。禪有二種。一者世間禪。二者出世間禪。世間禪者。謂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即是凡夫所行禪。出世間禪。復有二種。一出世間禪。二出世間上上禪。出世間禪者。謂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八念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乃至三明六通如是等禪。皆是出世間禪。亦名二乘共禪。二出世間上上禪者。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皆出世間上上禪。亦名不共禪。不與凡夫二乘共也。若菩薩以質直清淨心。修如是等禪。名之為禪。波羅蜜者。翻名如前。若菩薩能於諸禪中。具修五種心者。是時禪定名波羅蜜。何等為五。一者知禪實相。不亂不味。而能遍修諸禪。餘四心類如檀中分別。菩薩若能如是於所得禪中。具修此五心者隨所入禪。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所修禪定。皆名行禪波羅蜜。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禪波羅蜜。具足成就也。
六般若波羅蜜。般若。秦言智慧。照了一切諸法。皆不可得。而能通達一切無礙。名為智慧。智慧有三種。一者聲聞智慧。二者辟支佛智慧。三者佛智慧。一求聲聞智慧有三種。學無學非學非無學。非學非無學智慧者。如乾慧地。不淨觀。安那般那。欲界繫四念處。暖法頂法忍法世第一法等。學智者。苦法忍慧。乃至阿羅漢。第九無間中。金剛三昧慧。無學智者。阿羅漢第九解脫智。從是已後。一切無學。如盡智無生智等。是為聲聞智慧。求辟支佛道智慧亦如是。但以是人無漏善根純熟。雖生無佛之世。不從他聞。自然覺悟得禪定。三界漏盡。所得三明六通等功德。小勝聲聞。是為辟支佛智慧。又以觀十二因緣。智慧深利。能侵除習氣。勝於聲聞。從四諦觀門斷結。此為異也。求佛道智慧者。菩薩從初發心已來。行六波羅蜜。破魔軍眾及諸煩惱。得一切智成佛道乃至入無餘涅槃。隨本願力。從是中間。所有智慧。總相別相。一切盡知。是為佛智。若菩薩以質直清淨心。修此三種智慧。故名為般若。波羅蜜者。翻名如前。若菩薩隨所修智慧中。能具足五種心者。是時般若。名波羅蜜也。何等為五。一者了知智慧實相。非境非智。心無所得。而能遍學三乘智慧。及一切世間知見。餘四心類。如檀中分別。菩薩能如是。於所修智慧中。具此五心者。隨所得智慧。因中說果。皆具三義。是以菩薩所修智慧。皆名行般若波羅蜜。若至無上菩提佛果。方是般若波羅蜜。具足成就也。
四依初門第四十三
一依法不依人。二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三依義不依語。四依智不依識。
次六波羅蜜。而辯四依者。菩薩既欲學六波羅蜜之正行。而行不孤立。必有所依。而得成就。依憑若正。則具正行。能至菩提。依憑若邪。則墮邪道。故次六度。而明四依也。此四通名依者。依憑也。依憑此四法。能成諸波羅蜜萬行之因。滿足菩提佛果。故云依也。
一依法。不依人。依法者。實相及一切隨順實相善法。通名為法。亦名法身。若依實相法身。而修諸波羅蜜。萬行功德。皆悉具足。一切清淨。能至菩提。故云依法。不依人者。人是攬五陰所成。假名相好之身。若依相好之身。而修諸波羅蜜。萬行功德。則皆墮顛倒。終不得見真實法身。故云不依人也。所以者何。如涅槃說。魔王波旬。尚能作佛。況不能作四依之人。是故雖是凡夫。若所說行。與實相相應。則可依信。雖現佛身相好。若所說行。乖實相法者。則不應依。況餘人也。
二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了義經者。謂諸大乘方等十二部經中。皆明中道佛性。實相如如之理。若依此教。而修諸波羅蜜。萬行功德。則心與中道相應。能見佛性如來藏理。故云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者。所謂聲聞所應行。九部中不修中道。佛性如來藏理。若依此教。而修諸波羅蜜。萬行功德。則隨二邊。不見佛性如來藏理。故云不依不了義經也。
三依義。不依語。依義者。義是中道第一義諦。若依中道第一義諦。而修諸波羅蜜。萬行功德。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破諸顛倒。心心寂滅。自然流入無量禪定。故云依義。不依語者。語是世間語。文字章句。虛誑無實。乃至二乘所見。真諦涅槃。亦是文字。故法華經。以化城喻。若依如是文字言語。而修諸波羅蜜。萬行功德。則增長諍訟。妄想煩惱。或墮二乘之地。不到大乘大般涅槃。故云不依語也。
四依智。不依識。依智者。照了之心。名之為智。若於正觀智慧心無所著。而修諸波羅蜜。萬行功德。則能破散五住煩惱及無邊生死之業。必獲大乘涅槃常樂我淨。故云依智。不依識者。妄想之心。名之為識。若依妄識。而修諸波羅蜜。萬行功德。則搆集五住煩惱二邊生死之業。是以流轉無際。眾苦不息。故云不依識。
九種大禪初門第四十四
一自性禪。二一切禪。三難禪。四一切門禪。五善人禪。六一切行禪。七除煩惱禪。八此世他世禪。九清淨淨禪。
次四依而辯九種禪者。菩薩既得正依憑處。則能進修深廣之大行也。至論深廣之內行。莫若禪定。故大智度論云。禪最大如王。言禪則一切皆攝。所謂若諸菩薩成道。起轉法輪入涅槃。所有勝妙功德。悉在禪中。今明別觀。菩薩成道。起轉法輪入涅槃。勝妙功德。思惟修法。並在九種禪中。故次四依而辯也。此九種禪。纓絡經中。雖有其意。而不列名。解釋彌勒菩薩造地持處。明六波羅蜜。方乃辯出九種相。並是菩薩不共之禪。從自性禪乃至清淨。不與二乘人共。今為明菩薩不共次第。深廣內行。思惟修法。於六波羅蜜中。的別出此九種大禪。此九通名禪者。翻釋名同前。是則名同。而法相有別。
一自性禪。云何名自性禪。於菩薩藏聞思前。行世間出世間善。一心安住。或止分或觀分。或此二同類。或俱分。是自性禪。
二一切禪。云何名菩薩一切禪。略說二種。一者世間。二者出世間。又隨其所應。各有三種。一者現法樂住禪。二者出生三昧功德禪。三者利益眾生禪。菩薩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第一寂滅。自舉心息。捨離味著及一切想。是名現法樂住禪。菩薩禪定。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十力種性。所攝三昧。彼諸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不知其名。況復能知。起及所出生二乘解脫除。入一切無礙慧無諍願智。勝妙功德。是名菩薩出生三昧功德禪。利益眾生禪者。十一種如前釋。菩薩依布施眾生。所作以義饒益。皆與同事。為除眾苦。知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諸難憂苦。能為開解。資生不具。給施所須。如法畜眾。善能隨順。見實功德。歡喜讚歎。等心折伏。神力恐怖。或令歡喜。是名略說一切禪。無餘無上。
三難禪。云何菩薩難禪。略說三種。菩薩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令成熟。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是名菩薩第一難禪。菩薩依禪。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深三昧。出過一切聲聞辟支佛上。是名第二難禪。菩薩依禪。得無上菩提。是名第三難禪也。
四一切門禪。云何菩薩一切門禪。略說四種。一者有覺有觀俱禪。二者喜俱禪。三者樂俱禪。四者捨俱禪。
五善人禪。云何菩薩善人禪。略說五種。一者不味著。二者慈心俱。三者悲心俱。四者喜心俱。五者捨心俱。
六一切行禪。云何菩薩一切行禪。謂六種七種。略說十三種。善禪。無記化化禪。止分觀分自他利正念禪。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名緣義緣止相緣舉相緣捨相緣現法樂住第一義禪。是十三種菩薩一切行禪也。
七除惱禪。云何菩薩除惱禪。略說八種。一者菩薩入定。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鬼。是名咒術所依禪。二者菩薩入定。能除四大所起眾病。是名除病禪。三者菩薩入定。興致甘雨。能消災旱。救諸饑饉。是名雲雨禪。四者菩薩入定。濟諸恐難。一切水陸。人非人怖。是名等度禪。五者菩薩入定。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眾生。是名饒益禪。六者菩薩入定。能以財物。調伏眾生。是名調伏禪。七者菩薩入定。覺諸迷醉迷十方者等開覺之。是名開覺禪。八者菩薩入定。眾生所作。悉令成就是名等作禪。
八此世他世樂禪。略說九種。一者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二者隨說調伏眾生禪。三者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四者為惡眾生示惡趣禪。五者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六者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七者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八者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所謂書數算計。資生方便法。如是等種種眾具禪。九者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九清淨淨禪。云何菩薩清淨淨禪。略說十種。一者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二者出世間清淨淨禪。三者方便清淨淨禪。四者得根本清淨淨禪。五者得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六者住起力清淨淨禪。七者捨復入力清淨淨禪。八者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九者離一切見清淨淨禪。十者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如是菩薩無量禪。得大菩提果菩薩依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得當得。
是中所明九種禪。從始至終。並是出地持處彌勒菩薩之所說。未有一句私言。讀者自思取其意也。
十八空初門第四十五
一內空。二外空。三內外空。四空空。五大空。六第一義空。七有為空。八無為空。九畢竟空。十無始空。十一散空。十二性空。十三自相空。十四諸法空。十五不可得空。十六無法空。十七有法空。十八無法有法空。
次九種禪。而辯十八空者。前九種正為重顯禪波羅蜜深廣之階級。今十八空次成般若波羅蜜。智慧照了。無得無著之妙絕也。故次而明之。此十八通言空者。無也。無此十八種有。故名為空。若菩薩始從初修自性禪。終至清淨淨禪。雖有大功德神通智慧之用。而禪定是門戶。詮次階級之法。若不善以十八空慧。照了遣蕩。或於所證諸禪三昧中。十八有法。隨滯一有。則不得無礙解脫。縱任自在。故須修十八空。照了無住無著也。經論明空。開合名數不同。或以略故。合十八空。但為十四空。或為十一空。或為七空。乃至三空。二空一空。或以廣故。開十八空。為二十空。二十五空。乃至無量空。今處中用十八空。遣蕩諸有。罄無不盡。則諸波羅蜜禪定三昧。萬行悉皆清淨也。
一內空。內空者內法空。內法者。所謂內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耳鼻舌身意。亦如是。是為內空也。
二外空。外空者。外法空。外法者。謂外六入。色聲香味觸法。色空無我無我所。無色聲香味觸法。亦如是。是為外空也。
三內外空。內外空者。內外法空。內外法者。所謂內外十二入。十二入中無我無我所。無內外法。是為內外空也。
四空空。空空者。以空破內外空。內外空破是三空。故名為空空也。故維摩經云。得此法已。無有餘病。唯有空病。空病亦空。故名空空。
五大空。大空者。十方相空。故名大空。所以者何。東方無邊。故名為大。亦一切處。有故名為大。遍一切色。故名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為大空。乃至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如是。
六第一義空。第一義空者。諸法中第一者。名為涅槃。涅槃中亦無涅槃相。涅槃空即第一義空。
七有為空。有為空者。有為法名因緣和合生。所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今有為法。二因緣故空。一者無我無我所。及常相不變易。不可得故空。二者有為法。有為法相空。不生不滅無所有故。是為有為空也。
八無為空。無為空者。無為法名無因緣。常不生不滅如虛空。今待有為。故說無為。若有為法不可得。則無無為之可著。故即是無為空。
九畢竟空。畢竟空者。以前八空。破諸法畢竟盡淨。名為畢竟。若無諸法。亦無畢竟之可著。故名畢竟空。又解畢竟名為終竟觀。是終竟之法。亦不可得。則不執有究竟之法。名為畢竟空。故法華經云。乃至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十無始空。無始空者。一切世間。若眾生若法。皆無有始。如佛告諸比丘。眾生無始無明。覆愛所繫。往來生死。無始可得。可破是無始。於無始中無執著。故名無始空也。
十一散空。散空者。五眾和合故有人。若以智慧。一一分別。破散人與五眾及所破散法。皆空無所有。如佛告羅那。此色破散滅令無所有。餘眾亦如是。是名散空。
十二性空。性空者。性名自有。不待因緣。若待因緣。則是作法。不名為性。今諸法中皆無性。何以故。一切有為法。皆從因緣生。因綠生則是作法。若不從因緣和合。則是無法。如是一切諸法性不可得。故名為性空。
十三自相空。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種相。一總相。二別相。總相者。如無常等。別相者。諸法雖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有堅相。火有熱相。如是二種相皆空。故名相空。分別性相不同。或言名異體同。或云名體俱異。所以者何。性言其體。相言其識。性以據內。相以據外。相如見黃色為金相。而內是銅火燒石磨。知非金相性。故別明相空。
十四諸法空。諸法空者。一切法名。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是諸法空。皆入種種門。所謂一切法。有相知相識相緣增上相因相果相總相別相依相。是等一切皆空。空無實故。名諸法空。
十五不可得空。不可得空者。一切法及因緣畢竟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又解云。上以諸法空。空一切法。皆不可得。若作可得。則為斷滅。若知是不可得。亦不可得。則於不可得中心不沒。故名不可得空也。
十六無法空。無法空者。無法名。法已滅。是滅無。故名無法空。有人解云。過去未來法。名無法。是無法不可得。故名無法空也。
十七有法空。有法空者。有法名。諸因緣和合生。故有。二法無故。名有法空。有人解云。現在一切法。及無為法。名為有法。如是有法。皆空故。名有法空。
十八無法有法空。無法有法空者。取無法有法相不可得。故名無法有法空。亦以觀無法有法空。故名無法有法空。有人解云。過去未來現在一切皆空。故名無法有法空也。
十喻初門第四十六
一如幻。二如炎。三如水中月。四如虛空。五如響。六如犍闥婆城。七如夢。八如影。九如鏡中像。十如化。
次十八空而辯十喻者。此十喻既為易解空故說。若修十八空觀者。不善用十喻。曉其迷執滯有之情。體法真空。正解發則無由。故次十八空而辯十喻。為成觀空之易悟。亦以異於二乘壞法而修空也。此十通名喻者。借事四理。以曉迷情。故名為喻。今以世間幻夢易解之空。以譬迷心冰執難解之空。令同易解。故此十事為喻也。
一如幻。如幻者。譬如幻師幻作象馬。及種種諸物體。雖無實。然有幻色可見。幻聲可聞。與情相對。而不錯亂。無智不了。謂之為實。諸法亦如是。皆是無明幻作。雖空而可見聞。不相錯亂。迷心不了。妄執為實。修空觀者。若知諸法同如幻相。則心無所得。豁然開解。悟一切法皆悉空寂。故說如幻。
二如炎。如炎者。炎以日光風動塵。故曠野中如野馬。無智之人。初見謂為水。男相女相。及一切法相。亦如是。結使煩惱光諸行塵邪憶念風。生死曠野中轉。無智慧者。謂為一相。為男為女。是名為炎。復次若遠見炎想為水。近則無水相。無智之者。亦如是。若遠聖法。不知無我。不知諸法空。於陰入界性空法中。生人想男想女想。近聖法則知諸法實相。是時虛誑種種妄想盡除。以是故說如炎。
三如水中月。如水中月者。月在虛空中。影現於水。實法相在如法性實際虛空中。凡夫心水中有我我所相現。以是故如水中月如小兒見水中月。歡喜欲取。大人見之則笑。無智人亦如是。身見故見有吾我。無實智故。見種種法。見已歡喜。欲取諸相。男相女相等。諸得道聖人。愍之而笑也。
四如虛空。如虛空者。虛空但為有名。而無實法。虛空非可見。遠視故眼光轉見彯色。諸法亦如是。空無所有。人遠無漏實智慧故。棄實見彼我男女屋舍種種物。若修空觀。入實相理。則一切皆無所有。故說如虛空也。
五如響。如響者。若深山溪谷中。及空大舍中。若語聲若打聲從聲有聲。無智者謂為有人語聲。智者了是聲無人作。但以聲觸。故名為響。響事空而能誑耳根。三切音聲言語。亦如是。人欲語時。口中出風。名憂陀那。還入至臍。響出時觸七處退還。是名語言如響。無智者不識語之因緣。謂為實心。取生憂喜。智者知語因緣無實如響。聞之心不生著。諸法如是。故說如響。
六如揵闥婆城。如揵闥婆城者。日初出時。見城門樓櫓宮殿。行人出入。日轉高轉轉滅。但可眼見。而無有實。無智人不識。謂之為實。智者見之。即知無實。諸法亦如是無智不了。妄計有假名。吾我陰入界之實。智者了達。皆無所有故說如揵闥婆城。
七如夢。如夢者。夢中無實事。謂之有實。覺已而還自笑。人亦如是。是諸結使。眠中實無而著。得道覺時。乃知無實。亦復自笑。以是故說如夢。又夢以眠力故。無法而見有。人亦如是。無明眠力故。種種無而見有。所謂我我所。男女等也。
八如影。如影者。但可見而不可捉。諸法亦如是。雖眼根等見聞覺知。實不可得。又如影映光則現。不映則無。諸結使煩惱。遮正見光。則有我相法相影。若結使煩惱滅。則我相法相皆無。又如影人去則去。人住則住。善惡業影。亦如是。後世去時亦去。今世住時亦住。報不斷故也。
九如鏡中像。如鏡中像者。鏡中之像。非鏡作非面作。非鏡面和合作。亦非無因緣作。雖無定有。而亦可見分別。諸法亦如是。非是自有非他有。非共有亦非無因緣有。雖有不可得。但以名字。而有分別。如鏡中像。實無所有。而誑惑小兒。令生憂喜。智者雖見。即知非實。故無憂喜。諸法亦如是。誑惑凡夫。生諸煩惱。實智慧者。雖復見聞。既知無實。不生結業。故說如鏡中像。
十如化。如化者。若諸天仙聖。得神通者。能有變化。諸物如化人。無生老病死。無苦無樂。亦異於人生。以是故空無實。一切諸法亦如是。皆無生滅。又如化主無定物。但以心生便有所作。皆無有實。人生亦如是。本無所因。但從先世心。生今世身。皆無有實。以是故。說諸法如化。
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