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開示八帖之內第四

輸入者 劉映霞

方便品

1 所一乘方便故故名方便品
2 攝下方便證文
後五波羅蜜多
4 其智慧門
新發意菩薩
6 謗無大乘
五千上慢還來今經會座
8 為中根宅為下根化城有何故耶
一大事體何物耶
10 總含體一乘
11 二乘所有功德大乘云事以何義證之耶
12 方便教一證文
13 方便一乘證文
14 簡別一乘時可簡別三乘
15 法華論會別一乘證文
16 行義引何文證之耶事
17 簡別破別一乘不定姓歟通定姓歟事

法華經第一開示抄(方便品上)

方便品

問。就今品題目。爾者所一乘方便故。名方便品歟為當云何。兩方。若以一乘方便故名方便者。今經者方便門示真實相。所一乘豈還為方便哉。是以勘經。或云正直方便無上道。或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就中若一乘方便者。三根聲聞已聽此經者。誰一乘趣向佛道乎。若由之爾者。玄贊方便分攝下顯上。引劣極故。名攝下方便。如云十方佛土一乘法等顯妙之法故。名顯上方便。如云說是方便得入佛惠也(云云)。此豈非以一乘方便乎。依之東土德鎰一乘故。妙法華方便品正法華名善權品(云云云何
會云。於所義理立能經名言。今品既初周說段也。方便題目豈不被一乘乎。凡於一乘理設三乘教開會前後總名方便。除一乘無餘法故。其中攝下方便者。施為可則云方。善逗機宜云便。方便二字俱目昔權教。故經云正直方便。顯上方便者。理妙可則云方。巧用能顯云便。方者目實理。便者呼權門。通彰方便濟人益之軌則。兼前二義。是以雖顯今經意。所指之權教者。昔三教也。而今兩方疑難恐俱非釋意。其故若指今經。一乘權而非實。若目三乘全不被此經者。乖本旨之故也。但德義似今一邊難。可有深意。輒以難決。
尋云。佛意存五性。雖一乘謂之權門經家探其實義可名方便品。雲雨喻說五性別。破棄一執。此故也。是以德一引十餘處文。此經自以一乘方便勝鬘經題云一乘大方便。對四乘真實一乘方便。此經設爾有何失耶。
答。佛說諸經之時。機有傍正。義有隱顯。一部總名。品品別目。先對正機顯本義。經家悟其旨立題目。今經既會昔權顯今實。方便品稱總無其義。自嘆二深至于三周意皆同。初周說法若以所一乘方便權門。為不了說。誰聲聞依此經迴心向大耶。佛意之中。設雖存品。猶是權門方便題目之詞爭可表之哉。於藥草喻品者。只顯雲雨藥草。其喻能顯昔權今實。何不為第三周述成其喻。又顯種種乘。還破乘一執。為上根身子。竊令知其旨也。方便品是初周說。上根悟入。更對諸機可顯異門耶。設有深意菩薩不此經機。雖有頓悟。猶非正機。彼雲雨喻破乘一執者。釋論出誠文。守聖語可信其義。方便品一乘權云者。是何論說乎。恐任胸臆可增他嘲。於勝鬘經者。本對頓悟大機。經正四乘真實文。以一乘四乘方便可然。以法花智彼經。異任宜。至釋名者。恐如胡越歟。
德一御意。尋佛意遂以一乘可為權。
問。玄贊中釋方便品題目。有攝下‧顯上‧通彰三種方便云云)。爾者引今經何文證下方便耶。答。引十方佛土一乘法等文。并正直方便無上道文證之也。問。既云除佛方便說。云正直方便。顯一乘方便說。何引此文證一乘方便義耶。設以此文證方便義。是可顯上方便。一乘法之文說乘體。但無上道之說顯妙之法故。
會云。為入二果所用名接下方便。為顯深理所說云顯上方便。接下門方便俱在二乘。顯上門方者一乘妙理異前教。便體雖同前。其義又云顯理。巧用故。接下以方便為所捨體。顯上以方便為能經門。前望自果名方便。後望實理名方便。二箇證文云捨云入。其言不同。可為顯上證云事未得難意。
三乘權教智慧門本有二意。所謂前方便根本果。及能詮教望所詮理也。接下者前義。顯上者後義也。方便根本異故云方便三教並詮一理故云入佛惠。
玄贊方便

一攝下方便

施為可則曰方。善逗機宜曰。便之方名方便。此經下云十方佛土文○除佛方便說。又云正直方便

二顯上方便

理深可則曰方。巧用能顯曰便。其義深遠。其語巧妙○方之便○我設是方便入佛惠。

三通彰方便

方者統情機之法軌。便者濟物理之要宜○亦方亦便故名方便○何故世尊慇懃稱嘆方便得法甚深言說意趣難知。
玄贊三云。此中方便即是六方隨順會通。會昔三權通今一實云云)。

邊義鏡殘四云

一乘要決下云。人云。法花一乘是權。是密意一乘。所以得知。妙法花云方便品正法花云善權品。此即攝下方便。顯上方便是名方便接引二乘令歸一乘。是名攝下方便。為三乘者顯示一乘是名顯上方便。故方便品云。說是方便得入佛惠故。又云。此法花經藏方便門示真實相。故上句是接下方便。下句即顯上方便。此義云何。答。此釋非也。一者不解題目。謂昔方便能為今經顯實。胤嘆顯實功以為品題。猶如化城。提婆品等。便取寶所以為經旨。不取化城。但取無怨記以為經旨。不取斷鹽等。如有漏非有漏。今經云方便。經云非方便。若指當教為方便者。聞者不生信。佛語非巧妙。二者不解經文。謂經指昔九部教。云說是方便得入佛惠。上句指昔方便。下句示今一乘云何別。指法花所詮云云)。
問。玄贊中釋當品題目。方便後得智為性。爾者引唯識論文證之耶。玄贊云。唯識等說後五波羅蜜多。皆後得智為性故(云云)。付之見唯識論。第六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云云)。何相違耶。
會云栖覆引章敬云。後五波羅蜜一句。多皆後得為一句云云)。或玄贊有或本。後四波羅蜜多(云云)。以何知此本者。妙樂人云。唯識論說。後四波羅蜜後得智。是引玄贊也。道邃疏記釋云。有本後五者恐文誤(云云)。
玄贊云。出體性者。方便門以智慧為性。無分別智內冥真境後得智者外利他說法能起方便妙用。故以後得智為性。唯識等說後五波羅蜜多後得智為性故(云云)。水抄五云。唯識等說等者。對法論說十度中。後四後得智。第六根本智也。後五般若方便願力智。北京說。若約十度解。四唯後得。第六唯根本。若約六波羅蜜說。第六通加行。後根本三智。今授十波羅蜜說。方便波羅蜜在第七地。但合言後四波羅蜜。皆後得智性故。若言後五波羅蜜多後得智。濫他第六度是智根本云何通會後五。答。章敬云。今取後五波羅蜜一句。多皆後得為一句云云)則妨也。以後得五中第六箇唯根本智。餘四唯後得。故云多皆後得。意云。疏約多分言。云皆後非唯後得(云云)。
會古通今抄五云。疏後四波羅蜜等者。
十波羅蜜後四。謂方便願力者也(云云)。
法花疏記三(湛然)云。人問云。今方便品以何為體。答。人云。以後得智為體。引唯識說後四波羅蜜後得智今以根本智為體。今謂為所言體者。為所依。為用當體。若所依即權而實。若取當體即實而權為體。此二義根本後得奚嘗暫分。況唯四則後無體。是則本跡一久成而為根本。餘皆後得(云云)。
同義決三云。記手四波羅蜜後得智者。彼解云。十波羅蜜中。前五加行智。第六根本智。後四後得智。本後五者。恐是文誤。或以後四攝第六故。今等者。先出義。彼後出自義。即新疏意也(云云)。
問。經文其智惠門難入云云)。論釋此文。此明阿含甚深云云)。爾者阿含甚深者。一乘真教歟。為當三乘權教歟。進云玄贊云。三乘權教。付之諸佛智惠者。明證甚深。是一乘理也。其智惠門者。阿含甚深能詮教也。所詮一乘理也。能詮豈非一乘真教乎。既經次文。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云云)若三乘權教者。豈二乘不知乎。傚之玄贊下文引此文。證根本教一乘。如何可云。
會云。一乘真教三乘權教。俱為阿含甚深玄贊下各述一邊。若唯限權教者。一乘真教二種甚深中何門攝之。難云證甚深。彼唯所詮理故。玄贊云。智惠甚深所詮理(云云)。若二深所不攝者。嘆法勝妙。豈捨根真教耶。但二乘知者。設雖方便教。不知佛意故無失。
相專云。玄贊釋深順經始末。謂諸佛智惠者。明一乘真實。則菩提涅槃也。其智惠門者。說三乘權教。此乃令捨二乘權取一乘實也。三周此意入甚深隨宜所說意趣解(云云)。至定記分。十方三世釋迦五佛。皆同初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三乘妙法。但下文云。舍利弗等。昔聞三悟三。今以三悟一佛智所為始見今經。今經佛所為甚深意趣。證根本教一乘也。
私尋云。若爾者一乘妙法。二深中何攝之乎。今會云。將說法花。先嘆二深。此時未說法花。故以前所說對一乘理不相違。名云二。理者法爾有也。自前有故。對彼教中三乘教前已說故可會之。一乘教法未說故。此二甚深不論今經歟。
經云。諸佛智惠甚深無量。其智惠門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云云)。
玄贊云。所歎之法略有二種。一者智惠。二者智惠門。故論云。有二甚深甚深。謂智惠。二阿含甚深。即所詮理(云云)。
又云。謂此智惠是一乘真理。其智惠門是三乘權教。總標實權理教二別。二乘捨權取實證果故。此說。二乘四智究竟涅槃者。是佛方便令捨二權而取一實故(云云)。
同四云。三真實體者。根本大乘教行果。及能大乘方便四法。皆名一乘。咸運載之功能故。根本教者。此品初云其智惠門難入。本論釋云。阿含甚深。花開敷義。以喻妙法。下文亦云。法花經藏牢固深密等。大乘云。達摩大乘經方便教者。此品下云。成說修多羅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并祇夜優婆提舍經。我此九部云云)。
決擇記五云。疏根本教者。有說。問。前釋惠門三乘權教。何故此中即說為根本教也。答。論其究竟。教實一。逗生機故隨宜說三。前據權說門遂稱權。今以實論教稱根本。亦不相違。或云。約性分三可云權教。今談本意。但化故稱根本云云)。
水抄九云。言根本教者。問。如何將阿含甚深三乘權教。證此間根本乘耶。答。簡要云。三中大乘教頓悟菩薩所被。亦名根本教。又三中大乘一分根本教。餘二乘一分權教。將向下方便教也(云云)。
一乘義私記上云。問。章云根本教者。此品初其智惠門難入。本論釋云。阿含甚深開敷義。以喻妙法云云)。意何。答。教理行果根本方便。各於其證文。是先出根本教證文也。證三。此第一也。問。以此文云何根本教名一乘義。答方便品初云。諸佛智惠甚深無量。其智惠門難入。釋智惠門○論云。阿含甚深蓮華三義中。第二開敷義。以能詮教名花。即喻妙法妙法者即一乘故。以此文為根本教。名一乘之證也。
問。水抄云。如何將阿含甚深三乘權教。證此間根本教一乘耶。如何答。次文云。簡要云。三中大乘教頓悟菩薩所被。亦名根本教。又取三中大乘一分根本教。餘二乘一分權教。將向下方便教也。今案。此義信。言阿甚深。顯三乘權教者。意彰教以權說三。其實一之義。二乘不知其旨。故名云甚深也。章主云。非取以權說三為根本教之證。只取彰其實一之義。為根本教之證也。故云。釋阿含甚深。以花開義喻妙法。既云花開義喻妙法。豈只彰三乘權教乎。故論釋云。花開義者。以諸眾生大乘中其心怯弱不能生信。是故開示諸佛如來淨妙法身。令生信心故(云云)。既云於大乘中。何云唯權乎。玄贊云。方便品初意。彰昔日叉說三。今此會中理實一(云云)。是阿含甚深正意也。今取理實一之義。為根本教之證也。又玄贊云。前嘆智惠。智惠門即是一乘教之與理今說行果。故知。總一乘四法法華。既云惠門是一乘教。豈只三乘教乎。此義可祕。後人可悉之(云云)。
此釋者。阿含甚深過昔三乘教并今一乘教。其中證根本教一乘者。昔三中大乘及今一乘教也。昔中除二乘遇彼為方便。故不攝根本也。
今別案。子島御意云。一切諸教皆名阿含甚深。共為根本教一乘證也。其中昔三乘教。今始稱阿含甚深。為一乘理之能詮故。此時一乘教。亦云三乘教也。阿含名直為理之能詮一乘佛智故。教又一乘妙法也。
問。若亦何以九部法為方便教乎。
答。經云。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既云大乘。知。非大乘大乘之前方便也。
是以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文者。不為根本教一乘之證。有方便之詞故也。
問。法華以前無方便名。至今經始名方便。故非昔意。至此經既名方便阿含甚深又今經時呼先經之詞也。何為別別門耶。答。二門差別上既成畢其趣遙殊。重意云。以今經為根本教。依之合之以前諸經根本。此時法華無以前餘經。開敷義以阿含甚深妙法蓮華是也。對根本方便又別門也。問。昔二乘教必名方便歟。答。又有二門法華已前三乘別。全無方便名。至今經始名方便。是於昔二乘三重名。一者唯二乘教。二者大乘方便故。以方便根本大乘。三者直名一乘。詮一乘理故。此時一乘無餘乘。故立阿含經名。第三門也。
問。若爾何云以阿含甚深即昔三教耶。
答。指教體也。不云名阿含甚深三乘門之事也。
問。今法華根本經者阿含深中何不出之乎。
答。阿含教義。其教雖廣。論且正欲會故。且舉昔教也。會云。義對今實。會而歸之。豈除其本乎。

四無量

問。四無量以幾法為體乎。
四無礙解十力四無畏等略之。

八解

問。經文新發意菩薩供養數佛。爾者指何位名新發意耶。進云。玄贊七地以前菩薩也。付之既云新發意菩薩。定可始行初心類。何數劫名新發意乎。又與後文云不退菩薩。有何差別。依之興法師七地已前義。未曾聞聖教初地已上名初發心云云)。又道榮師新發意者。十信初發心也。不退菩薩初地已上也(云云)。
私云。玄贊有二釋。初釋凡位菩薩也。後釋七地已前也。是則教不退位。○或依不退。或依不退初地八地隨應得名。對彼不退。其已前名新發意故。地前七地二釋異。但此釋意者。贊云。初地已上亦名新發意種心故。釋指華嚴第三九卷。發心既有地上者。新發義有何相違。興法師難似不顧誠文。
  經云。
玄贊云。經新發意菩薩至不能知佛者。贊曰。不三頌半。菩薩不知中分二。初二頌半凡菩薩不知。一頌十地上聖亦不能知。此初也。○經不退菩薩至亦復不能知。贊云。此地上不知。或初二頌半七地以前不知。初地已上亦名新發意種心故。後一頌八地已上不知。亦不退故(云云)。
述贊二云。義。前七地種心故。亦新發意後。三地退故名不退。此不理。何者。新者初也。初地菩薩雖復發心。而未曾聞聖教初發心初發心者。地前容有故。故實義者前也(云云)。
贊述二云。新發意者。所謂十信位中初發菩提心也。供養數佛者。千劫中供養諸佛也。○不退菩薩者。初地已上證法身離三退。所謂位退。行念退。故云不退。此位雖證法身。餘習未盡。見性未了。所以不能知一乘之法也。故十地經云。下位菩薩能知菩薩足下足事。何況知如來境界耶(云云)。
問。今經會座可有辟支佛乎。
經言。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云云)。
玄贊云。普告二乘○此會聲聞極果緣覺即無。故云及求緣覺乘聲聞不爾。

序品抄畢

問。就七成就中。第七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成就法華論所牒經文。說何等等五何。什公所經。說十如是。爾者今此十如是等文。依天親解五何四番釋意。俱可翻譯之耶。答。
問。法花論中。明損驚怖類云聲以為實。謗無大乘云云)。爾者謗無大乘者。為無學以後執。為當云何。兩方。若言無學後執者。在世聲聞。親聞大乘。何起大乘佛說之執。明知。謗無大乘。是可凡夫昔執。依之義決謗無大乘者。據昔凡夫云云)。若依之爾者。設雖無學果大乘經非己分。何不起其執乎。依之玄贊中釋此文云。我畢竟已取如是涅槃已。究竟謗無大乘云云)。既云究竟。豈非無學乎。
會云。凡位所起云無學所起可三意。煩惱。實謗無大乘者。其過重故在凡位。無學愚法。其執猶輕。非煩惱邪見故。義決云據昔凡夫者。此意也。若法執謗者。可通應果疑悔玄贊此意也。故玄贊釋損驚怖。決定性聖者云云)。取如是涅槃已釋。又以分明也。
論云。此驚怖有五種。應知。一者損驚怖。謂小乘眾生聲取以為實。謗無大乘是言。如來言阿羅漢究竟涅槃。我畢竟如是涅槃。是故羅漢涅槃如是驚怖(云云)。
玄贊三云。驚怖有五。一損驚怖○此即決定種性聲聞聲聞者。所聞教聲。取之以證。究竟實果。我畢竟已取如是涅槃果。已究竟謗無大乘。不堪聞今為說大乘。若聞今說彼非究竟。即驚疑阿羅漢。皆畢竟無涅槃者。返道疑生。故為損(云云)。
義決云。○謂聲執實。謗無大乘者。據昔凡夫創聞小教。執為究竟。謂無大乘。未曾大乘。起謗此損減。遂依修小將為究竟。我究竟如是涅槃。今聞大乘。既不謗。但揣分不能進修。既聞一。便謂聲聞得滅返道。疑生故為損(云云)。
問。當品經中。五千增上慢類。退座
爾者今經會座可還來耶。有二釋。一云。還來。二云。不還來(云云)。
問。先付初釋見經下。說諸上慢者。聞必不敬信。嫌非一乘根機。述此尟福德不堪受是法。永之緣。佛亦言退亦住矣。云何還來乎。若不還來者。平等大會之教。何遂嫌上慢類乎。況餘經上慢比丘。雖起座而去。不久還來。例是可爾。會云。解之中。且可存後釋。經文論釋。皆嫌不為一乘機玄贊又任文述其故。知。還來者一相釋也。若夫暫時雖去。遂歸來者。佛說既前後相違眾會可成疑。付之尤可說還來由。經既不述其旨。何及異端雨經不例故。釋云。二乘作佛。其義甚深自明文(乃至)。
尋云。經釋第三釋。還來云何。答。玄贊釋云。何不堪說之問有二釋。初依趣寂解。後依上慢解。釋且述後釋意也。疏二釋中。若以初為本。全無相違。
釋云。經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住矣者。問。此起云。何當更還。答。按大方便雨經第三。善住天子問經第三云。增上慢人。退席而去。不久還來。故知。此徒亦可還也。經略不言。故亦無失。或可。此經唯明一乘二乘作佛。其義甚深。非增上慢所忖慮。是以不還。彼經不爾。容不久還。經自明文。云還不還。不可以理會令同也。兩釋不同。任情取捨。
同三云。疏在亦得除我滅後者。問。若爾何處說增上慢重迴受化。答。此雖不說。按大方廣寶篋經善住天子問經。增上慢比丘初退後來。以此而言。今增上慢。何即不返。
水抄八云。釋云。大方便雨經并善住天子問經云。增上慢人。退席而起去。不久卻來。何故不問。答。此經明一乘二乘作佛。其事難甚。所以不來。彼兩經不爾。是故卻來云云)。
問。楞伽中說如來藏不空如來藏。爾者為同二種如來藏。為當云何

如別記。又可見玄贊文集第六八卷

問。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可通真如耶。

唯識論尋思抄記之。

  問。今經一乘。可通理智乎。
問。付今經中三周一乘。且為中根三車宅喻。為下根寶所化城喻。有何故乎。玄贊中根唯迷因智。不迷理。果智理故但說牛車下根迷果理。不迷果智因理智。故說寶所云云)。
付之。中根四人唯迷因智云不明。既知細理。何迷粗智。又既不迷理智。何迷因智乎。況下根人。尚不迷因智。中根何迷因智乎。次下根根性劣。何不迷理智及果智乎。湛秀已講云。今案玄贊意。中根之者迷因智故。為說三身下根之者迷果理故說化城三周次第其意。方便品因果理智上根解悟中根未悟。為此先因智。即三車也。四大聲聞聞因智。因果理智皆解之。是時下根唯解因智。不悟果理智。因此為令悟果理。說化城喻也。所以中根四人。已聞因智。重解果理智。今望此義。云迷因智不迷果理也。未說解之。故云不迷也。非本不迷。下根迷果理。其義已顯。於理智。前已悟故。故云不迷也。
玄贊云。此方便品一乘。唯為上根辨若因若果菩提涅槃以為一乘譬喻品中。為中根者但說於悟。牛車菩提智德一乘唯迷因智不迷理。果智理故。化城喻品下根者。但說於示。寶所涅槃斷德一乘。由迷果理不迷果智。理智故。各隨所宜除彼障。令其通入。偏一乘。或為中下互因果理智二門。影顯令解。品。因果覺寂一乘。理義周備故。本論中。具解此品。餘品但總釋其意。下異此故。若解此品。便一部矣。然勘下文。牛車在果。即是菩提。下文但中之智。三乘乘此至道場故。又理雖然。諸論中。多說涅槃理性智惠以為一乘一乘本故(云云)。
釋云。疏此方便至偏一乘者。問。何所以然。答。初時三根因果理智四皆迷故。故具說之。根性既差。迷悟不等。有於此悟。於彼便迷。有在此迷。彼法便悟。故隨迷者即為說之。故下二周。隨說異。更異釋。不離難。故擯不記(云云)。
玄贊五云。問。何故方便品權實理智因果雙彰。下之二周理智因果各互偏說。答。乘有權實。實有因果。果有理智。三種別故不知權實。取捨之不成。不識果因。能所不立。不閑理智。何有菩提涅槃智斷不圓。何成道滿。所以初周化利。雙盡玄宗中根一聞漸知權實。取捨難辨。未因。故說三車。令識一乘之行。隱中之覺寂。因內之智車。祕因位理乘。遣修生種智。理漸解故。智未聞故。下根雖再聞權實及與因智。果理猶迷。更彰有假真。說本令其取捨隱中之智品。藏因位之雙嚴。應機不同。三周不異。一乘因果。說偏備故。中覺寂。示圓缺故。大惠法身說具闕。故(云云)。
問。經中諸佛出世一大事故(云云)。爾者一大事體何物耶。答。玄贊通理云云)。付之序品云今佛放光明助。顯第一義。云諸法實相義。已為汝等說。偏為顯實相出世方便品佛與佛乃能究諸法實相云云)。故知。一大事因緣實相真如理也。依之三論宗意。依佛性法身理釋四佛見。加之法花論中。多約真理一乘。是以他宗末師。撿論說一百八三之文。明真理涅槃一乘云何可云乎。
私云。以四佛見名一大事。依論文。玄贊三番釋。其中且第一釋意。開佛智見。雙顯法身報身涅槃菩提二種無上云云)。示者別顯法身涅槃。悟者別顯報身菩提云云)。此三說佛果入佛知見能得之因。即通理智。譬喻品牛車菩提智德化城喻處明涅槃斷德方便品。因果覺寂一乘理義周備。勘一部始不唯真理。說佛智惠故。諸佛出於世智。雖通相性。覺知有為用增。以性隨相總名智惠也。豈唯無為乎。他宗意。義勢大異。輒難取捨矣。
第二釋總依佛性云云)唯依理義也。第三釋法身般若解脫三事通理智也。

四佛知見

第一

玄贊云。如為知見之性。智為知見之用。知見性相俱稱知見。○或知謂正體智。見謂後得智。○此二本性即是真如。合名知見○。

一開知見

論云。一者無上義。唯除如來一切智智。更無餘事。
玄贊云○一切智者佛也。又云。智者根本後得智。此二是用。此二智性。即是真如
開者出生顯證之義。出生菩提涅槃故。除此二種。更無餘事。勝過二法。故名無上

二示知見

論云。二者同義。謂聲聞辟支佛法身平等
玄贊云○此意說言。三乘法身本來平等眾生不知。不肯修證法身圓滿諸佛出世。欲示眾知見之性三乘同有平等二。令同滿以成法身

三悟知見

論云。三者不知義。謂聲聞辟支佛等不能知真實處故。此言不知真實處者。不知究竟一佛乘故。

入佛知見

論云。四者因義。為不退轉地。示現無量智業故。
玄贊三云。上三總別雖顯佛果無上因勝。未知。云何可能證獲。今顯能證能得之因。故為入。



玄贊云。此四意言出世者。眾生二障盡。開菩提涅槃知見。使清淨。嘆無上勸令欣故。示法身同有。令使證故。悟所不知一佛乘智。令修生故。既顯佛果菩提涅槃殊勝體性。并顯其因令其趣入。謂出世意。一乘若果若因。令諸眾生修因證果。皆作佛故。更不為餘○。

諸品說理智一乘

又云。此方便品一乘。唯為上根辨若因若果菩提涅槃以為一乘譬喻品中。為中根者但說於悟。牛車菩提智德一乘品。因果覺寂一乘理智周備故。本論中。具解此品。餘品但總釋其意。不異此故。故若解此品。便一部矣。



開(說諸眾生佛性。名之為開)。示(曲宣分別名之為示)。悟(種種分別令其解生名之為悟)。入(勸物起修令其入證。名之為入)。

第三解

開(摩訶般若)。示(法身)。悟(解脫)。入(此必因更說入義)。

一乘

問。玄贊中。於一乘三類不同。爾者總含體可有漏功德耶。進云。玄贊有漏。付之有漏無漏善根。同成佛德。何總含不取之耶。若唯限無漏者。豈不違名言耶。彼真實體猶通有漏。況於總含體乎。就中引論證此體中。引辨中邊論三無上。然三無上中。正行無上六種正行之中。最勝正行。亦有二種。其中最勝取三數劫。發起最勝在上忍位。以之為總含體證。知可通有漏云事。
會云。總含體通定性二乘真實體限頓漸大乘人。初廣後狹。為之二體差別。若初體中。猶不兼趣寂者。攝論十因中。法無我解脫等因。豈不一乘體耶。但初不舉有漏者。出正一乘體也。至下文總出有漏者。不只第三體。總三種助伴體也。
今云。玄贊三門見其名義。初二門相對立之。總含以廣為志。隨勝以增為德。第三門撿初二義盡理為一門。是故真實體。總望初二犯猶寬。況唯對第一乎。
問。以何知初二相對第三對初二。設後二相對。以第一對後二。其理可得。答。一者名言易知。二者次第不順。問。隨勝類總為一總含體歟。答。未必爾。隨勝中詮旨分教二種第一教理名。問。以後二對可足。何別立第一體乎。權教門。立三含體。既不攝隨一。有廣說文。是故立第一體。問。第三對為盡理何等。答。望初二皆勝。第一體雖通根本方便。未二中各開教理行果四。此義天勝。又未加有漏。第二門總取類。猶未盡有漏闕故。況隨勝名實屬六類隨一甚為狹。今至第三攝取初二。剩加有漏真實之稱。豈敵初耶。三門旨趣。聊得愚案。
別尋云。總含體可取定性二乘無漏乎。若取者。玄贊云能成佛德並名一乘定性二乘無漏佛果因。何取之乎。依之鏡水抄并子島意。除定性無漏。若不取者。一乘十因中。既攝定性二乘。若非總含體者。三體中何。
會云。攝論同等義可攝定性真理一故。若不成佛故除之者。何以無性理名佛性乎。佛地論。惠日論等。通無性理。其意分明也。
或可云依鏡水抄。子島。不取定性玄贊廣雖釋一乘無取定性之文。真理雖一。自大乘方取之。不云定性理也。依此義。總含體猶異真實體。
玄贊云。一總含體者。一切無漏若種若現。有為無為。若因若果。根本方便。能成佛德皆名一乘一乘大乘大乘無上乘。故鬘云。○辨中邊論無上乘三無上。一正行無上。謂十度。隨修差別六正行。二所緣無上。有十二種所緣三修無上。謂種性修證十種修證。通一切菩薩所有現行果故。鬘又云。○又云。正法住。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毘尼出家受具足。此六法大乘故說。故知。一切根本方便一切無漏若種若現。有為無為。若因若果。能成佛德。並名一乘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云云)。
一乘義私記云(子島)。問。此總含體與第三真實體何寬何狹。答。水抄云。總含體名寬體狹。真實名狹體寬。一往聞言總含。此名似寬。唯取無漏有漏故體狹。一往聞言真實即似狹。含有漏無漏卻寬。問。若爾何其抄次云。總含體名體皆寬。於中攝一乘大乘乘。此三體所以名體皆寬。不是唯攝得無漏名體狹(云云)答。此義信。言一乘大乘乘故。總含三名。其名雖寬而尋其體亦是一法。何云體寬。故先義好也。問。定性二乘無漏功德。若攝此體。答。不攝。故水抄云。總含體者。一切無漏。若是無漏小乘方便亦取。有漏大乘根本亦不取。若定性身中無漏不在此攝。今唯取不定性身中所有無漏頓悟菩薩所有無漏地前本有種子登地已去無漏現行現行功德。新熏本有有為無為大乘真如小乘見道修道差別無為理(云云)。玄贊下文云。故知。但有二種佛性理智二因無漏現種。有為無為根本方便所有教理行果。能成佛者。皆一乘體。兼有漏地前功德十地者。助為一乘未乖理(云云)。
私記云。問。章云。故知。但有○皆一乘體。意云何。答。水抄云。結前三體。更重料簡。意顯通取多法為體。不同古人唯取真如滅諦一乘之體(云云)。
問。如何結前三體。答。二種佛性者。法報二身之果。理智二因者。十地真如名理因。妙觀平等二智智因。是結隨勝體也。無漏現種者十地無漏名現。本有新熏種子名種。有為法者。此現種。言無為者。通因果理。是總含體也。根本方便所有教理行果者。是結真實體也。能成佛者皆一乘體者。總成三體之意也。○問。章云。兼有漏地前功德十地者。助為一乘未乖理。意何。答。前三體出正一乘體。今出助一乘體也。水抄云。資糧加行二位所修有漏。并七地已前一分有漏。修此等有漏。助為一乘體。亦是一乘收也。唯除卻二乘人見道前方便有漏。望大乘以疏遠故不取也(云云)。
問。付總含體。且二乘所有功德。皆是大乘云事。以如何義證之耶。玄贊云。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付之變易生死二乘所具功德者。此故誠可爾。而變易生。既是迴心已去所得也。如何以之成二乘功德名一乘之義乎。
會云。釋云。三種者。謂二乘菩薩。既云二乘變易生得初地云云)。明知。二乘所有功德皆是大乘。不爾云何變易生得初地。意云。漸悟菩薩地前變易變易無漏定地前未生大乘無漏。既以二乘無漏變易因。變易意生身。是菩薩功德也。故知。二乘功德。為大乘方便

水抄有二釋可

玄贊云。如次上。
釋云。疏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等者。謂二乘菩薩。既云二乘變易生。乃入初地。明知。二乘所有功德。皆是大乘。不爾云何變易生。得入初地。決擇記云。疏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者。勝鬘經云。阿羅漢辟支佛自在菩薩。名三種意生身。若二乘迴心已去。受變易生得初地菩薩可知。然引此文者意證方便。根皆是一乘云云)。
水抄云。言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有二意。一結前來方便行為總含體。意取二乘身中所有無漏功德。總是大乘。由先變易成就身中無漏功德。後入初地也。二通結根本方便。為總含一乘體。緣三種意生身中。有自在菩薩。所以疏主引此文來三乘通結也。問。二乘人先受變易後入初地菩薩八地方入。云何疏主言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答。疏主偏約三乘中俱時得者說。實不定云云)私記云。
問。就真實體。且方便教一乘引當品何文證之耶。進云。引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等文為證也。付之。諸乘章。九部法者行也(云云)。若爾可為方便一乘之證。大師解釋。自似相違如何。會云。九部法者。十二分教中。除三部。餘九部也。既取小乘九部教。豈不教一乘證乎。諸乘章者。法花乃會教行果三。一兩教也。九部行也。三車果也(云云)。一兩者。教義顯故。以教屬兩。以九部為行意者。九部二乘修行也。舉教說行。猶不如玄贊歟。
玄贊云。方便教者。此品下云。或說修多羅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祇夜優婆提舍經。我此九部法。大乘為本。隨順眾生說。以故說是經。
諸乘章云。法花乃言教行果三。一兩教也。九部行也。三車果也。顯唯教行果。密意四(云云)。
問。方便一乘引何文證之乎。玄贊云。此經下云。汝等所行菩薩道。付之既云汝等所行。尤可為一乘之證。云何以之證方便一乘乎。
會云。迦葉聲聞。自小乘應果迴趣大乘。以前所作皆為大乘方便。所會之法。何限因嫌果。依之子島先德玄贊聲聞所行成佛遠困之文。二乘所修行之行。所得之果。是大乘遠因云云)。
玄贊云。方便果者。三乘所有菩提涅槃。此經下云。汝等所行菩薩道云云)。
私記云。○問。以此文云何方便果。答。法華論中。釋此文云。謂發菩提心退已還發者。前所修行善根下滅。同後果故。
玄贊云。聲聞所行成佛遠因故。是菩薩所行方便之道。意云。二乘所修行。所得之果。是大乘遠因方便。因言汝等所行菩薩道。故能成證也(云云)。
問。玄贊中釋一乘名。出簡別破別會別三義。爾者簡別一乘時可簡別三乘乎。答。唯可簡別二乘也。付之見經文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云云)。既云亦三。非遮三乘乎。尚二乘。何況三。文亦同之。加之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度脫之(云云)。既三乘外。別大乘。知。遮以前三乘云事。依之他宗意。多簡三乘云云)。如何。
私云。以一乘理果簡二乘教行簡別義。大乘一乘也。今昔所說。其體無殊。於三乘中所簡者。唯二乘也。經云餘二則非真。後二周皆此意。他宗三者。非經明文。但三者。三聲聞乘也。不加大乘。但以大乘文。還此宗意也。故三乘悉簡者。對何云但乎。
別尋云。玄贊云。又以果一簡別三。宗意。猶遮三歟。答。子島會。假順古人。然尋其義。與古甚殊也(云云)。昔說三乘總為權。今一乘以為實。以昔說皆似為權。故云簡三。他宗大乘權實。於菩薩更有劣根人。破之會之一乘云云)。玄贊全不同彼義。具如譬喻品三車四車諍。玄贊簡別故云名一者。昔日說三。今時說一。故知。所詮理極一而為實。能詮之教。二即稱權。無別二理以為極也。無我解脫雖悉皆等。然至佛果為極。故所詮理。佛智名一。非別簡三。唯二極故。論解遮云。二乘者。二乘涅槃體。然經既云我設是方便令同入佛惠。又云。宅之內許三車。出門之後。但與牛車。又云。雇其除糞。經十年假名為子。故二乘者。是後真子付家事因。又以果一簡別三。有二簡。一理簡教。二果簡因。汝等所行菩薩道故(云云)。
問。古師意。一乘三乘牛車外別大白牛車。如何破之耶。

譬喻品

問。於一乘簡別破別等三義。爾者引法華論何文。證會別一乘耶。進云。以彼論地前教理行果地上不退根本因云文為證也。付之夫會別一乘者。二乘方便教理行果。為大乘根本之因義也。何以地前地上相對方便根本之文。為今證乎。就中正見彼論。全無會地前行為地上不退之因之文如何。
  會云。子島云。約方便根本二種相對二乘行為方便大乘行為根本地前行為方便地上行為根本也。○非謂會菩薩地前教等亦歸一乘本來一乘故。但法華論此文云難者。彼論釋異生菩薩云。謂諸凡夫決定能證初地。○此言阿菩提者。以離三界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真如佛性。名菩提云云)。子島以此文為證。
玄贊云。會別故名一者。教理行果。皆根本及以方便。會漸悟者先二乘所修成得教理行果大方便。依此本論初地已上。離分段生死見道已前教理行果。為不退地根本因(云云)。
私記中云。問。章云。依此本論。○之根本因(云云)意何。答。約方便根本二種相對二乘行為方便大乘行為根本地前行為方便地上行為根本也。二乘教等為大乘方便一乘了。今明說地前教等為地上方便一乘也。即以法華論為證。成後義也。問。其法華論文如何。答。釋分別功德品中云。異生乃至一生當得阿耨菩提之文云。謂諸凡夫決定能證初地。隨力隨分八生乃至一生初地故。此言阿菩提者。以離三界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真如法性名菩提。非謂究竟滿足如來方便涅槃故(云云)。
問。以此文云何地前方便地上根本之義。答。菩薩初地分段生死。得變易生死。住根本一乘之位也。以此望前地前位。未離分段。未得變易。名住方便一乘之位。其前地前行為地上根本之因。故名方便行。故以此文能成其義(云云)。文廣可之。
問。就會別一乘。且行之義。引何文證之耶。玄贊引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云文為證也。付之今文是說舍利弗疑也何為量證乎。若以為是所行道文為證者。又以為是究竟法文可云行之義歟。又以鶖子疑為證者。以將非魔作佛惱亂我心體之文為魔說歟。況此約鶖子自所極果疑惑也。若爾可為會果之證。例如勝鬘經聲聞緣覺四智究竟涅槃之義。為會果之證。
會云。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者玄贊云。若是因者。更欲行所成云云)。子島云。指自所果。疑若是行之意。若是行者。欲求其行所成果。其所成果者。即是佛果。欲以二乘果為行。趣佛果。故知。二乘行。即是菩薩行也(云云)。
設雖身子疑竊探妙法者。何不為證據。佛者決定非魔。所疑無實。何必責齊等。玄贊云。私記中云。問。章云。三者行。鶖子自言。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云云)。意云何。答。是第三明一也。即引三證文成之。是第一引定疑分中。舍利弗之詞成此義也。問。以此文如何成一。答。鶖子具約言。於諸聲聞眾。佛說第一今自於智疑惑不能了。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玄贊云。此頌疑。自先得智為是果法。為是因道。若是果者。所得已滿。今何所讚。若是因者。更欲所成故(云云)。既云為是所行道。若所行因道者。更欲行所成果。明知。先二乘即是菩薩行。故以此文能成一也。問。為是所行道者。是疑詞。未決定二乘行是菩薩行。何以此義。答。指自所果。疑若是行之意。若是行者。欲求其行所成果其所成果者。即是佛果。欲以二乘果為行趣佛果。故知。二乘行是菩薩行也。以此義故。能為證也(云云)。
問。簡別破別一乘。為唯限不定性。將通定性歟。玄贊定性云云)。付之簡二乘極果。令取一佛乘。云之簡別一乘。破二乘果為至極執。令歸一佛乘。是名破別一乘定性二乘。更一佛乘果之義何攝之乎。
會云。三釋。一唯對不定性。二對定性。後解為勝。述其理云。夫最尊至勝。所能逾。可名一極定性所得理。即不爾。何名一極。非自不得他之勝法。即持己德一極。意云。既有勝法。豈以自劣果可為一極乎(為言)昔未知一乘時。執三乘解脫床。自果既不劣。以可為至極。今一乘大乘最勝。又知餘聲聞迴心向大。故定性前可有簡別破別義也。自迴心故。不簡之破之也。
玄贊云。三義中初解。通定性不定性。後多唯不定性大乘無上。雖即一乘。非經所讚。故略不說(云云)。
釋云。疏初解通定不定性者。問簡別通二。理誠不爽。無別理故。破別云何得通定性定性之果。自望極故。答。略為二釋。一破別之一。唯對不定性不定性人。定期大果。今於小果妄執為極。不肯進發。可須破之。而令神趣。定性所得即以為極。今亦破之。令何所往是以破別。唯對不定。二亦對定性。夫最尊至勝所能逾。可名一極定性所得即不爾。何名一極。非自不得他之勝。即將已得一極。故後解勝(云云)。
決擇記五云。若三義之中至不者。此料簡也。問。破別云何得通定性。以定性之果自望極故。答。若二理雙證。二諦並斷已。可為極。今定性人。但取證斷。障執為極。故今破之。令不盡也。或可。不破不定之人。必大乘。執二為極者。可須破之。令其趣向定性之人既不大。何須破之。今云。前二通定性者。據前義解說(云云)。
私記云。

(寫本云)
春日社新造屋開示八帖之內第四
(同 金藏院本願
料紙顯定房大僧
(寫本云)
自永祿二年一日。百日參籠。奉祈偏滅罪善之無他事。三月二日書之。
清胤
以寫本一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