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開示抄二十八帖之內第四
輸入者 劉映霞
方便品上
1 所說一乘為方便故故名方便品歟
2 攝下方便證文事
3 後五波羅蜜多事
4 其智慧門事
5 新發意菩薩事
6 謗無大乘事
7 五千上慢還來今經會座歟
8 為中根說火宅為下根說化城有何故耶
9 一大事體何物耶
10 總含體一乘事
11 二乘所有功德皆大乘云事以何義證之耶
12 方便教一乘證文事
13 方便果一乘證文事
14 簡別一乘時可簡別三乘耶
15 法華論會別一乘證文事
16 會行義引何文證之耶事
17 簡別破別一乘限不定姓歟通定姓歟事
法華經第一卷開示抄(方便品上)
方便品
問。就今品題目。爾者所說一乘為方便故。名方便品歟為當云何。兩方。若以一乘為方便故名方便者。今經者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所說一乘豈還為方便哉。是以勘經。或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或說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就中若指一乘名方便者。三根聲聞已聽此經者。誰信一乘趣向佛道乎。若由之爾者。玄贊約方便分攝下顯上。引下劣極故。名攝下方便。如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等顯上妙之法故。名顯上方便。如云我說是方便令得入佛惠也(云云)。此豈非以一乘名方便乎。依之東土德鎰指一乘故。妙法華名方便品。正法華名善權品(云云)云何。
會云。於所經義理立能經名言。今品既初周法說段也。方便題目豈不被一乘乎。凡於一乘理設三乘教。開會前後總名方便。除一乘外無餘法故。其中攝下方便者。施為可則云方。善逗機宜云便。方便二字俱目昔權教。故經云正直捨方便。顯上方便者。理妙可則云方。巧用能顯云便。方者目實理。便者呼權門。通彰方便濟人益法之軌則。兼前二義。是以雖顯今經意。正所指之權教者。昔三教也。而今兩方疑難恐俱非釋意。其故若指今經。一乘權而非實。若目三乘全不被此經者。乖經本旨之故也。但德一義似今一邊難。可有深意。輒以難決。
尋云。佛意存五性。雖說一乘謂之權門。經家探其實義可名方便品。雲雨喻說五性名別。破棄一執。即此故也。是以德一引二十餘處文。此經自以一乘為方便。勝鬘經題云一乘大方便。對四乘真實顯一乘方便。此經設爾有何失耶。
答。佛說諸經之時。機有傍正。義有隱顯。一部總名。品品別目。先對正機正顯本義。經家悟其旨立題目。今經既會昔權顯今實。方便品稱總無其義。自嘆二深至于三周。大意皆同。初周說法若以所說一乘名方便權門。為不了假說。誰聲聞依此經迴心向大耶。佛意之中。設雖存一品。猶是權門方便。題目之詞爭可表之哉。於藥草喻品者。只顯雲雨藥草。其喻能顯昔權今實。何不為第三周述成其喻。又顯種種乘。還破乘一執。為上根身子。竊令知其旨也。方便品是初周法說。上根初悟入。更對諸機可顯異門耶。設有深意菩薩不此經機。雖有頓悟。猶非正機。彼雲雨喻破乘一執者。釋論出誠文。守聖語可信其義。方便品顯一乘權云者。是何論說乎。恐任胸臆可增他嘲。於勝鬘經者。本對頓悟大機。經正有四乘真實文。以一乘對四乘名方便可然。以法花智彼經。同異任宜。至釋名者。恐如胡越歟。
德一御意。尋佛意遂以一乘可為權。
問。玄贊中釋方便品題目。有攝下‧顯上‧通彰三種方便(云云)。爾者引今經何文證接下方便耶。答。引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等文。并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文證之也。問。既云除佛方便說。云正直捨方便。顯一乘非方便說。何引此文證一乘方便義耶。設以此文證方便義。是可顯上方便。唯有一乘法之文說佛乘體。但說無上道之說顯上妙之法故。
會云。為入二果所用名接下方便。為顯深理所說云顯上方便。接下門方便俱在二乘。顯上門方者一乘妙理異前教。便體雖同前。其義又云顯理。巧用故。接下以方便為所捨體。顯上以方便為能經門。前望自果名方便。後望實理名方便。二箇證文云捨云入。其言不同。可為顯上證云事未得難意。
三乘權教名智慧門。本有二意。所謂前方便對根本果。及能詮教望所詮理也。接下者前義。顯上者後義也。方便根本異故云捨方便。三教並詮一理故云入佛惠。
玄贊釋三方便云
一攝下方便
施為可則曰方。善逗機宜曰。便之方名方便。此經下云十方佛土文○除佛方便說。又云正直捨方便。
二顯上方便
理深可則曰方。巧用能顯曰便。其義深遠。其語巧妙○方之便○我設是方便令入佛惠。
三通彰方便
方者統情機之法軌。便者濟物理之要宜○亦方亦便故名方便○何故世尊慇懃稱嘆方便○佛所得法甚深難解有所言說意趣難知。
玄贊三云。此中方便即是外六方中隨順會通。會昔三權通今一實(云云)。
中邊義鏡殘四云
一乘要決下云。有人云。法花一乘是權。是密意一乘。所以得知。妙法花云方便品。正法花云善權品。此即攝下方便。顯上方便是名方便。接引二乘令歸一乘。是名攝下方便。為三乘者顯示一乘是名顯上方便。故方便品云。我說是方便令得入佛惠故。又云。此法花經藏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故上句是接下方便。下句即顯上方便。此義云何。答。此釋非也。一者不解題目。謂昔方便能為今經顯實。胤嘆顯實功以為品題。猶如化城。提婆品等。便取寶所以為經旨。不取化城。但取無怨記以為經旨。不取斷鹽等。如佛言有漏佛言非有漏。今經云方便。經云非方便。若指當教為方便者。聞者不生信。佛語非巧妙。二者不解經文。謂經指昔九部教。云我說是方便令得入佛惠。上句指昔方便。下句示今一乘。云何不了別。指法花所詮(云云)。
問。玄贊中釋當品題目。方便以後得智為性。爾者引唯識論何文證之耶。玄贊云。唯識等說後五波羅蜜多。皆後得智為性故(云云)。付之見唯識論。第六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云云)。何相違耶。
會云栖覆引章敬云。後五波羅蜜為一句。多皆後得為一句(云云)。或玄贊有或本。後四波羅蜜多(云云)。以何知有此本者。妙樂引有人云。唯識論說。後四波羅蜜皆後得智。是引玄贊也。道邃受疏記釋云。有本後五者恐文誤(云云)。
玄贊云。出體性者。方便門以智慧為性。無分別智內冥真境。後得智者外利他說法。能起方便之妙用。故以後得智為性。唯識等說。後五波羅蜜多皆後得智為性故(云云)。水抄十五云。唯識等說等者。對法論說十度中。後四後得智。第六根本智也。後五即般若方便願力智。北京說。若約十度解。四唯後得。第六唯根本。若約六波羅蜜說。第六通加行。後根本行得三智。今授十波羅蜜說。方便波羅蜜在第七地。但合言後四波羅蜜。皆後得智性故。若言後五波羅蜜多皆後得智。濫他第六度。唯是智根本。云何通會後五。答。章敬云。今取後五波羅蜜為一句。多皆後得為一句(云云)則無妨也。以後得五中第六一箇唯根本智。餘四唯後得。故云多皆後得。意云。疏約多分言。云皆後得非唯後得(云云)。
會古通今抄五云。疏後四波羅蜜等者。
即十波羅蜜中後四。謂方便願力者也(云云)。
法花疏記三(湛然)云。有人問云。今方便品以何為體。答。有人云。以後得智為體。引唯識說後四波羅蜜皆後得智。我今以根本智為體。今謂為所言體者。為取所依。為用當體。若取所依即權而實。若取當體即實而權為體。此二義根本後得奚嘗暫分。況唯說四則後得無體。是則本跡唯一久成而為根本。餘皆後得(云云)。
同義決三云。記手四波羅蜜皆後得智者。彼解云。十波羅蜜中。前五加行智。第六根本智。後四後得智。本後五者。恐是文誤。或以後四攝第六故。我今等者。先出有義。彼後出自義。即新疏意也(云云)。
問。經文其智惠門難解難入(云云)。論釋此文。此明阿含甚深(云云)。爾者阿含甚深者。一乘真教歟。為當三乘權教歟。進云玄贊云。三乘權教。付之諸佛智惠者。明證甚深。是一乘理也。其智惠門者。阿含甚深能詮教也。所詮既一乘理也。能詮豈非一乘真教乎。既經次文。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云云)若三乘權教者。豈二乘不知乎。傚之玄贊下文引此文。證根本教一乘。如何可云。
會云。一乘真教。三乘權教。俱為阿含甚深。玄贊上下各述一邊。若唯限權教者。一乘真教。二種甚深中何門攝之。難云證甚深。彼唯所詮理故。玄贊云。智惠甚深即所詮理(云云)。若二深所不攝者。嘆法勝妙。豈捨根本真教耶。但二乘不知者。設雖方便教。不知佛意故無失。
相專云。玄贊釋深順一經始末。謂諸佛智惠者。明一乘真實。則菩提涅槃也。其智惠門者。說三乘權教。此乃欲令捨二乘權取一乘實也。三周皆有此意入甚深。隨宜所說意趣難解(云云)。至定記分。十方三世釋迦五佛。皆同初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三乘妙法。但下文云。舍利弗等。昔聞三悟三。今以三悟一。佛智所為始見今經。今經佛意所為甚深意趣。證根本教一乘也。
私尋云。若爾者一乘妙法。二深中何攝之乎。今會云。將說法花。先嘆二深。此時未說法花。故以前所說對一乘理不相違。名云會二。理者法爾有也。自前有故。對彼教中三乘教前已說故可會之。一乘教法未說故。此二甚深時不論今經歟。
經云。諸佛智惠甚深無量。其智惠門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云云)。
玄贊云。所歎之法略有二種。一者智惠。二者智惠門。故論云。有二甚深。一證甚深。謂智惠。二阿含甚深。即所詮理(云云)。
又云。謂此智惠是一乘真理。其智惠門是三乘權教。總標實權理教二別。欲令二乘捨權取實行因證果故。勝鬘由此說。二乘等四智究竟得涅槃者。是佛方便欲令捨二權而取一實故(云云)。
同四云。三真實體者。根本大乘教理行果。及能入大乘方便四法。皆名一乘。咸有運載之功能故。根本教者。此品初云其智惠門難解難入。本論釋云。阿含甚深。花開敷義。以喻妙法。下文亦云。法花經藏牢固深密等。攝大乘云。阿毘達摩大乘經等方便教者。此品下云。成說修多羅。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并祇夜。優婆提舍經。我此九部法(云云)。
決擇記五云。疏根本教者。有說。問。前釋惠門三乘權教。何故此中即說為根本教也。答。論其究竟。教實唯一。逗生機故隨宜說三。前據權說門遂稱權。今以實論教稱根本。亦不相違。或云。約性分三可云權教。今談本意。但化故稱根本(云云)。
水抄十九云。言根本教者。問。如何將阿含甚深三乘權教。證此間根本教乘耶。答。簡要云。三中大乘教頓悟菩薩所被。亦名根本教。又三中大乘一分為根本教。餘二乘一分權教。將向下證方便教也(云云)。
一乘義私記上云。問。章云根本教者。此品初其智惠門難解難入。本論釋云。阿含甚深。華開敷義。以喻妙法(云云)。意何。答。教理行果各有根本方便。各於其證文。是先出根本教證文也。證有三。此第一也。問。以此文云何證根本教名一乘義。答方便品初云。諸佛智惠甚深無量。其智惠門難解難入。釋智惠門○論云。阿含甚深蓮華有三義中。第二開敷義。以能詮教名花。即喻妙法。妙法者即一乘故。以此文為根本教。名一乘之證也。
問。水抄云。如何將阿含甚深三乘權教。證此間根本教一乘耶。如何答。次文云。簡要云。三中大乘教頓悟菩薩所被。亦名根本教。又取三中大乘一分為根本教。餘二乘一分權教。將向下證方便教也。今案。此義難信。言阿含甚深。顯三乘權教者。意彰教以權說三。其實唯一之義。二乘不知其旨。故名云甚深也。章主云。非取以權說三為根本教之證。只取彰其實唯一之義。為根本教之證也。故云。釋阿含甚深。以花開義喻妙法。既云花開義喻妙法。豈只彰三乘權教乎。故論釋云。花開義者。以諸眾生於大乘中其心怯弱不能生信。是故開示諸佛如來淨妙法身。令生信心故(云云)。既云於大乘中。何云唯權乎。玄贊云。方便品初意。彰昔日叉說三。今此會中理實唯一(云云)。是阿含甚深之正意也。今取理實唯一之義。為根本教之證也。又玄贊云。前嘆智惠。智惠門即是一乘教之與理今說行果。故知。總說一乘四法名法華。既云惠門是一乘教。豈只三乘教乎。此義可祕。後人可悉之(云云)。
今如此釋者。阿含甚深過昔三乘教并今一乘教。其中證根本教一乘者。昔三中大乘及今一乘教也。昔中除二乘遇彼為方便。故不攝根本也。
今別案。子島御意云。一切諸教皆名阿含甚深。共為根本教一乘證也。其中昔三乘教。今始稱阿含甚深。為一乘理之能詮故。此時唯名一乘教。亦云三乘教也。阿含名直為理之能詮。理即一乘佛智故。教又一乘妙法也。
問。若亦何以九部法為方便教乎。
答。經云。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既云入大乘。知。非大乘將入大乘之前方便也。
是以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文者。不為根本教一乘之證。有方便之詞故也。
問。法華以前無方便名。至今經始名方便。故非昔意。至此經既名方便。阿含甚深又今經時呼先經之詞也。何為別別門耶。答。二門差別上既成畢其趣遙殊。重意云。以今經為根本教。依之合之以前諸經同名根本。此時法華無以前餘經。開敷義以阿含甚深名妙法蓮華是也。對根本分方便又別門也。問。昔二乘教必名方便歟。答。又有二門。法華已前三乘名別。全無方便名。至今經始名方便。是於昔二乘有三重名。一者唯二乘教。二者大乘之方便故。以方便屬根本名大乘。三者直名一乘。詮一乘理故。此時一乘別無餘乘。故立阿含經名。第三門也。
問。若爾何云以阿含甚深即昔三教耶。
答。指教體也。不云名阿含甚深則三乘門之事也。
問。今法華亦根本經者。阿含深中何不出之乎。
答。阿含是教義。其教雖廣。論且正欲會故。且舉昔教也。會云。義對今實。會而歸之。豈除其本乎。
四無量義
問。四無量以幾法為體乎。
四無礙解。十力。四無畏等略之。
八解脫
問。經文新發意菩薩供養無數佛。爾者指何位名新發意耶。進云。玄贊七地以前菩薩也。付之既云新發意菩薩。定可始行初心類。何二大無數劫名新發意乎。又與後文云不退諸菩薩。有何差別。依之興法師難七地已前義。未曾聞聖教指初地已上名初發心(云云)。又道榮師新發意者。十信中初發心也。不退菩薩者初地已上也(云云)。
私云。玄贊有二釋。初釋凡位菩薩也。後釋七地已前也。是則教說不退位。○或依信不退。或依行不退。初地八地隨應得名。對彼不退。其已前名新發意故。地前七地二釋異。但此釋意者。贊云。初地已上亦名新發意。證發十種心故。攝釋指華嚴第三十九卷。發心既有地上者。新發義有何相違。興法師難似不顧誠文。
經云。
玄贊云。經新發意菩薩至不能知佛者。贊曰。不三頌半。菩薩不知中分二。初二頌半凡菩薩不知。一頌十地上聖亦不能知。此初也。○經不退諸菩薩至亦復不能知。贊云。此地上聖不知。或初二頌半七地以前不知。初地已上亦名新發意。證發十種心故。後一頌八地已上不知。亦不退故(云云)。
述贊二云。有義。前七地證發十種心故。亦新發意後。三地永無退故名不退。此不應理。何者。新者初也。初地菩薩雖復發心。而未曾聞聖教云初發心。初發心者。地前容有故。故實義者前也(云云)。
贊述二云。新發意者。所謂十信位中初發菩提心也。供養無數佛者。十千劫中供養諸佛也。○不退菩薩者。初地已上證法身離三退。所謂位退。行念退。故云不退。此位雖證法身。餘習未盡。見性未了。所以不能知一乘之法也。故十地經云。下位菩薩不能知上位菩薩舉足下足事。何況知如來境界耶(云云)。
問。今經會座可有辟支佛乎。
經言。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云云)。
玄贊云。普告二乘○此會唯有聲聞極果。緣覺即無。故云及求緣覺乘。聲聞不爾。
如序品抄畢
問。就七成就中。第七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成就。法華論所牒經文。說何等法等五何。什公所譯經。說十如是。爾者今此十如是等文。依天親解五何四番釋意。俱可翻譯之耶。答。
問。法花論中。明損驚怖類云如所聞聲以為實。謗無大乘(云云)。爾者謗無大乘者。為無學以後執。為當云何。兩方。若言無學後執者。在世聲聞。親聞大乘。何起大乘非佛說之執。明知。謗無大乘。是可凡夫昔執。依之義決謗無大乘者。據昔凡夫(云云)。若依之爾者。設雖得無學果。大乘經非己分。何不起其執乎。依之玄贊中釋此文云。我畢竟已取如是涅槃果已。究竟謗無大乘(云云)。既云果已究竟。豈非無學乎。
會云。凡位所起云無學所起可有三意。若起煩惱。實謗無大乘者。其過重故在凡位。無學雖愚法。其執猶輕。非煩惱邪見故。義決云據昔凡夫者。此意也。若法執謗者。可通應果如疑悔。玄贊此意也。故玄贊釋損驚怖。決定性聖者(云云)。取如是涅槃果已釋。又以分明也。
論云。此驚怖有五種。應知。一者損驚怖。謂小乘眾生。如所聞聲取以為實。謗無大乘而作是言。如來說言阿羅漢果究竟涅槃。我畢竟取如是涅槃。是故羅漢不入涅槃。如是驚怖(云云)。
玄贊三云。驚怖有五。一損驚怖○此即決定種性聲聞。聲聞者。所聞教聲。取之以證。究竟實果。我畢竟已取如是涅槃果。已究竟謗無大乘。不堪聞今為說大乘。若聞今說彼非究竟。即驚疑阿羅漢。皆畢竟無入涅槃者。返道疑生。故名為損(云云)。
義決云。○謂聞聲執實。謗無大乘者。據昔凡夫創聞小教。執為究竟。謂無大乘。未曾聞說大乘。起謗此損減。遂依修小將為究竟。我究竟取如是涅槃。今聞大乘。既信不謗。但揣無分不能進修。既聞唯一。便謂無有聲聞得滅返道。疑生故名為損(云云)。
問。當品經中。五千增上慢類。禮佛退座。
爾者今經會座可還來耶。攝釋有二釋。一云。還來。二云。不還來(云云)。
問。先付初釋見經上下。說諸上慢者。聞必不敬信。嫌非一乘根機。述此尟福德不堪受是法。永無聞法之緣。佛亦言退亦住矣。云何還來乎。若不還來者。平等大會之教。何遂嫌上慢類乎。況餘經上慢比丘。雖起座而去。不久還來。例是可爾。會云。攝釋二解之中。且可存後釋。經文論釋。皆嫌不為一乘機。玄贊又任文述其故。知。還來者一相釋也。若夫暫時雖去。遂歸來者。佛說既前後相違。眾會可成疑。付之尤可說還來由。經既不述其旨。何及異端。寶雨經不例故。攝釋云。二乘作佛。其義甚深經自明文(乃至)。
尋云。經攝釋第三釋。還來云何。答。玄贊釋云。何不堪說之問有二釋。初依趣寂解。後依上慢解。攝釋且述後釋意也。疏二釋中。若以初為本。全無相違。
攝釋云。經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住矣者。問。此起云。何當更還。答。按大方便寶雨經第三。善住天子問經第三云。增上慢人。退席而去。不久還來。故知。此徒亦可還也。經略不言。故亦無失。或可。此經唯明一乘二乘作佛。其義甚深。非增上慢智所忖慮。是以不還。彼經不爾。容不久還。經自明文。云還不還。不可以理會令同也。兩釋不同。任情取捨。
同三云。疏我在亦得除我滅後者。問。若爾何處說增上慢重迴受化。答。此雖不說。按大方廣寶篋經。善住天子問經。增上慢比丘初退後來。以此而言。今增上慢。何即不返。
水抄十八云。攝釋云。大方便寶雨經并善住天子問經云。增上慢人。退席而起去。不久卻來。何故不問。答。此經明一乘二乘作佛。其事難甚。所以不來。彼兩經不爾。是故卻來(云云)。
問。楞伽中說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爾者為同勝鬘二種如來藏。為當云何。
如別記。又可見玄贊文集第六十八卷
問。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可通出纏真如耶。
唯識論第十卷尋思抄記之。
問。今經一乘。可通理智乎。
問。付今經中三周說一乘。且為中根說三車火宅喻。為下根說寶所化城喻。有何故乎。玄贊云中根唯迷因智。不迷因理。果智理故但說牛車。下根迷果理。不迷果智因理智。故說寶所(云云)。
付之。中根四人唯迷因智云事不明。既知細理。何迷粗智。又既不迷果中理智。何迷因智乎。況下根人。尚不迷因智。中根何迷因智乎。次下根人根性下劣。何不迷因理智及果智乎。湛秀已講云。今案玄贊意。中根之者迷因智故。為說三身。下根之者迷果理故說化城。三周次第可得其意。方便品預說因果理智。上根一周解悟。中根未悟。佛為此先說因智。即三車也。四大聲聞聞因智。因果理智皆解之。是時下根唯解因智。不悟果理智。因此為令悟果理。說化城喻也。所以中根四人。已聞因智。重解果理智。今望此義。云迷因智不迷果理也。未說解之。故云不迷也。非本不迷。下根迷果理。其義已顯。於因理智。前已悟故。故云不迷也。
玄贊云。此方便品法說一乘。唯為上根。由此通辨若因若果菩提涅槃以為一乘。譬喻品中。為中根者但說於悟。牛車菩提智德一乘。由唯迷因智不迷因理。果智理故。化城喻品為下根者。但說於示。寶所涅槃斷德一乘。由迷果理不迷果智。因理智故。各隨所宜斷除彼障。令其通入。偏說一乘。或為中下互說因果理智二門。影顯令解。唯此一品。通明因果覺寂一乘。理義周備故。本論中。具解此品。餘品但總釋其大意。下異此故。若解此品。便解一部矣。然勘下文。牛車在果。即是菩提。下文但明因中之智。三乘乘此至道場故。又理雖然。諸經論中。多說涅槃理性智惠以為一乘。一乘本故(云云)。
攝釋云。疏此方便至偏說一乘者。問。何所以然。答。初時三根因果理智四皆迷故。故具說之。根性既差。迷悟不等。有於此悟。於彼便迷。有在此迷。彼法便悟。故隨迷者即為說之。故下二周。隨說有異。更有異釋。終不離難。故擯不記(云云)。
玄贊五云。問。何故方便品權實理智因果雙彰。下之二周理智因果各互偏說。答。乘有權實。實有因果。果有理智。三種別故不知權實。取捨之事不成。不識果因。能所趣法不立。不閑理智。何有菩提涅槃。智斷不圓。何成道滿。所以初周化利。雙盡玄宗。中根一聞漸知權實。取捨難辨。未識取因。故說三車。令識一乘之行。隱果中之覺寂。說因內之智車。祕因位之理乘。遣修生於種智。理漸解故。智未聞故。下根雖再聞權實及與因智。果理猶迷。更彰理有假真。說本令其取捨隱果中之智品。藏因位之雙嚴。應機不同。三周不異。一乘因果。說偏備故。果中覺寂。示圓缺故。大惠法身說具闕。故(云云)。
問。經中諸佛出世為一大事故(云云)。爾者一大事體何物耶。答。玄贊通理智(云云)。付之序品云今佛放光明助。顯第一義。云諸法實相義。已為汝等說。偏為顯實相理出世。方便品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云云)。故知。一大事因緣唯是實相真如理也。依之三論宗意。依佛性法身理釋四佛智見。加之法花論中。多約真理明一乘。是以他宗末師。撿經論說有一百八十三之文。明真理涅槃一乘。云何可云乎。
私云。以四佛智見名一大事。依論文。玄贊有三番釋。其中且第一釋意。開佛智見。雙顯法身報身涅槃菩提二種無上(云云)。示者別顯法身涅槃。悟者別顯報身菩提(云云)。此三說佛果。入佛知見能得之因。即通理智。譬喻品牛車說菩提智德。化城喻寶處明涅槃斷德方便一品。通明因果覺寂一乘理義周備。勘一部始終不唯真理。說佛智惠故。諸佛出於世智。雖通相性。覺知之德有為用增。以性隨相總名智惠也。豈唯無為乎。他宗意。義勢大異。輒難取捨矣。
第二釋總依佛性(云云)唯依理義也。第三釋依法身般若解脫三事通理智也。
四佛知見
第一解
玄贊云。如為知見之性。智為知見之用。知見性相俱稱知見。○或知謂正體智。見謂後得智。○此二本性即是真如。合名知見○。
一開佛知見
論云。一者無上義。唯除如來一切智智。更無餘事。
玄贊云○一切智者佛也。又云。智者根本後得智。此二是用。此二智性。即是真如。
開者出生顯證之義。出生菩提證涅槃故。除此二種。更無餘事。勝過二法。故名無上。
二示佛知見
論云。二者同義。謂聲聞辟支佛。法身平等。
玄贊云○此意說言。三乘法身本來平等眾生不知。不肯修證法身圓滿。諸佛出世。欲示眾生此佛知見之性三乘同有平等無二。令同證滿以成法身。
三悟佛知見
論云。三者不知義。謂聲聞辟支佛等不能知彼真實處故。此言不知真實處者。不知究竟唯一佛乘故。
四入佛知見
論云。四者因義。為欲令證不退轉地。示現欲與無量智業故。
玄贊三云。上三總別雖顯佛果無上因勝。未知。云何可能證獲。今顯能證能得之因。故名為入。
略解大意
玄贊云。此四意言。佛出世者。欲令眾生斷二障盡。開佛菩提涅槃知見。使證清淨。嘆二無上勸令欣故。示法身同有。令使證故。悟所不知唯一佛乘智。令修生故。既顯佛果菩提涅槃殊勝體性。并顯其因令其趣入。謂佛出世意。說一乘若果若因。令諸眾生修因證果。皆作佛故。更不為餘○。
諸品說理智一乘通局
又云。此方便品法說一乘。唯為上根。由此通辨若因若果菩提涅槃以為一乘。譬喻品中。為中根者但說於悟。牛車菩提智德一乘○唯此一品。通明因果覺寂一乘。理智周備故。本論中。具解此品。餘品但總釋其大意。不異此故。故若解此品。便解一部矣。
第二解
開(說諸眾生悉有佛性。名之為開)。示(曲宣分別名之為示)。悟(種種分別令其解生名之為悟)。入(勸物起修令其入證。名之為入)。
第三解
開(摩訶般若)。示(法身)。悟(解脫)。入(此必有因更說入義)。
一乘義
問。玄贊中。於一乘體出三類不同。爾者總含體可取有漏功德耶。進云。玄贊不取有漏。付之有漏無漏善根。同成佛德。何總含體不取之耶。若唯限無漏者。豈不違名言耶。彼真實體猶通有漏。況於總含體乎。就中引經論證此體中。引辨中邊論三無上。然三無上中。正行無上有六種正行之中。最勝正行。亦有十二種。其中長時最勝取三無數劫。發起最勝在上忍位。以之為總含體證。知可通有漏云事。
會云。總含體通定性二乘。真實體限頓漸大乘人。初廣後狹。為之二體差別。若初體中。猶不兼趣寂者。攝論十因中。法無我解脫等因。豈不一乘體耶。但初體不舉有漏者。出正一乘體也。至下文總出有漏者。不只第三體。總出三種助伴體也。
今云。玄贊三門見其名義。初二門相對立之。總含以廣為志。隨勝以增為德。第三門撿初二義盡理為一門。是故真實體。總望初二犯猶寬。況唯對第一乎。
問。以何知初二相對第三對初二。設後二相對。以第一對後二。其理可得。答。一者名言易知。二者次第不順。問。隨勝品類總為一總含體歟。答。未必爾。隨勝中詮旨對有分教理二種。第一對無教理名。問。以後二對可足。何別立第一體乎。權教門。立三含體。既不攝隨一。有廣說文。是故立第一體。問。第三對為盡理何等。答。望初二皆有勝。第一體雖通根本方便。未二中各開教理行果四。此義天勝。又未加有漏。第二門總取品類。猶未盡有漏闕故。況隨勝名實屬六類隨一甚為狹。今至第三攝取初二。剩加有漏。真實之稱。豈敵初二耶。三門旨趣。聊得愚案。
別尋云。總含體可取定性二乘無漏乎。若取者。玄贊云能成佛德並名一乘。定性二乘無漏非佛果因。何取之乎。依之鏡水抄并子島意。除定性人無漏。若不取者。一乘十因中。既攝定性二乘。若非總含體者。三體中何。
會云。攝論法同等義可攝定性。真理一故。若不成佛故除之者。何以無性理名佛性乎。佛地論。惠日論等。通無性理。其意分明也。
或可云依鏡水抄。子島。不取定性。玄贊廣雖釋一乘。無取定性之文。真理雖一。自大乘方取之。不云定性理也。依此義。總含體猶異真實體。
玄贊云。一總含體者。一切無漏若種若現。有為無為。若因若果。根本方便。能成佛德皆名一乘。一乘即大乘。大乘即無上乘。故勝鬘云。○辨中邊論無上乘品有三無上。一正行無上。謂十度。隨修差別有六正行。二所緣無上。有十二種所緣。三修證無上。謂種性修證等十種修證。通攝一切菩薩所有現行果故。勝鬘又云。○又云。正法住。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毘尼。出家。受具足。此六法為大乘故說。故知。一切根本方便。一切無漏若種若現。有為無為。若因若果。能成佛德。並名一乘。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云云)。
一乘義私記云(子島)。問。此總含體與第三真實體何寬何狹。答。水抄云。總含體名寬體狹。真實名狹體寬。一往聞言總含。此名似寬。唯取無漏不取有漏故體狹。一往聞言真實即似狹。含得有漏無漏卻寬。問。若爾何其抄次云。總含體名體皆寬。於中攝得一乘大乘佛乘。出此三體所以名體皆寬。不是唯攝得無漏名體狹(云云)答。此義難信。言一乘大乘佛乘故。總含三名。其名雖寬而尋其體亦是一法。何云體寬。故先義好也。問。定性二乘無漏功德。若攝此體。答。不攝。故水抄云。總含體者。一切無漏。若是無漏。小乘方便亦取。若有漏。大乘根本亦不取。若定性。人身中無漏不在此攝。今唯取不定性人身中所有無漏。頓悟菩薩所有無漏。地前本有種子。登地已去無漏現行及果中現行功德。新熏本有。有為無為。大乘十真如。小乘見道修道品類差別所得無為理(云云)。玄贊下文云。故知。但有二種佛性。理智二因。無漏現種。有為無為。根本方便。所有教理行果。能成佛者。皆一乘體。兼取有漏地前功德及十地者。助為一乘未乖正理(云云)。
私記云。問。章云。故知。但有○皆一乘體。意云何。答。水抄云。結前三體。更重料簡。意顯通取多法為體。不同古人唯取真如滅諦為一乘之體(云云)。
問。如何結前三體。答。二種佛性者。法報二身之果。理智二因者。十地真如名理因。妙觀平等二智名智因。是結隨勝體也。無漏現種者十地無漏名現。本有新熏種子名種。有為法者。即此現種。言無為者。通因果理。是總含體也。根本方便所有教理行果者。是結真實體也。能成佛者皆一乘體者。總成三體之意也。○問。章云。兼取有漏地前功德及十地者。助為一乘未乖正理。意何。答。前三體出正一乘體。今出助一乘體也。水抄云。資糧加行二位所修有漏。并七地已前一分有漏。修此等有漏。助為一乘體。亦是一乘收也。唯除卻二乘人見道前七方便有漏。望大乘以疏遠故不取也(云云)。
問。付總含體。且二乘所有功德。皆是大乘云事。以如何義證之耶。玄贊云。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付之變易生死二乘所具功德者。此故誠可爾。而變易生。既是迴心已去所得也。如何以之成二乘功德名一乘之義乎。
會云。攝釋云。三種者。謂二乘菩薩。既云二乘受變易生得入初地(云云)。明知。二乘所有功德皆是大乘。不爾云何受變易生得入初地。意云。漸悟菩薩。地前受變易。變易又依無漏定。地前未生大乘無漏。既以二乘無漏為變易因。變易名意生身。是菩薩功德也。故知。二乘功德。為大乘方便。
水抄有二釋可見之
玄贊云。如次上。
攝釋云。疏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等者。謂二乘菩薩。既云二乘受變易生。乃入初地。明知。二乘所有功德。皆是大乘。不爾云何受變易生。得入初地。決擇記云。疏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者。勝鬘經云。阿羅漢。辟支佛。自在菩薩。名三種意生身。若二乘迴心已去。受變易生得入初地。菩薩可知。然引此文者意證方便。根皆是一乘(云云)。
水抄云。言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故有二意。一結前來方便行為總含體。意取二乘人身中所有無漏功德。總是大乘。由先變易生成就身中無漏功德。後入初地也。二通結根本方便。為總含一乘體。緣三種意生身中。有自在菩薩。所以疏主引此文來三乘通結也。問。二乘人先受變易後入初地。悲增菩薩八地方入。云何疏主言三種意生身皆入初地。答。疏主偏約三乘人中俱時得者說。實不定(云云)私記云。
問。就真實體。且方便教一乘引當品何文證之耶。進云。引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等文為證也。付之。見諸乘章。九部法者會行也(云云)。若爾可為方便行一乘之證。大師解釋。自似相違如何。會云。九部法者。十二分教中。除三部。餘九部也。既取小乘九部教。豈不教一乘證乎。諸乘章者。法花乃會教行果三。一兩教也。九部行也。三車果也(云云)。一兩者。教義顯故。以教屬兩。以九部為行意者。九部法所說即二乘修行也。舉教說行。猶不如玄贊歟。
玄贊云。方便教者。此品下云。或說修多羅。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并祇夜。優婆提舍經。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隨順眾生說。以故說是經。
諸乘章云。法花乃言教行果三。一兩教也。九部行也。三車果也。顯唯教行果。密意有四(云云)。
問。方便果一乘引何文證之乎。玄贊云。此經下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付之既云汝等所行。尤可為行一乘之證。云何以之證方便果一乘乎。
會云。迦葉等聲聞。自小乘應果迴趣大乘。以前所作皆為大乘方便。所會之法。何限因嫌果。依之子島先德釋玄贊聲聞所行成佛遠困之文。二乘所修行之行。所得之果。是大乘遠因(云云)。
玄贊云。方便果者。三乘所有菩提涅槃。此經下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云云)。
私記云。○問。以此文云何證方便果。答。法華論中。釋此文云。謂發菩提心退已還發者。前所修行善根下滅。同後得果故。
玄贊云。聲聞所行成佛遠因故。是菩薩所行方便之道。意云。二乘所修行。所得之果。是大乘遠因方便。因言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故能成證也(云云)。
問。玄贊中釋一乘名。出簡別破別會別三義。爾者簡別一乘時可簡別三乘乎。答。唯可簡別二乘也。付之見經文。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云云)。既云亦無三。非遮三乘乎。尚無二乘。何況有三。文亦同之。加之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云云)。既三乘外。別立大乘。知。遮以前三乘云事。依之他宗意。多簡三乘(云云)。如何。
私云。以一乘理果簡二乘教行。名為簡別義。大乘即一乘也。今昔所說。其體無殊。於三乘中所簡者。唯二乘也。經云餘二則非真。後二周皆有此意。他宗會三者。非經明文。但無三者。無第三聲聞乘也。不加大乘。但以大乘文。還此宗意也。故三乘悉簡者。對何云但乎。
別尋云。玄贊云。又以果一簡別三。自宗意。猶遮三歟。答。子島會。假順古人。然尋其義。與古甚殊也(云云)。昔說三乘總為權。今說一乘以為實。以昔說皆似為權。故云簡三。他宗於大乘分權實。於菩薩更有劣根人。破之會之說一乘(云云)。玄贊全不同彼義。具如譬喻品三車四車諍。玄贊簡別故云名一者。昔日說三。今時說一。故知。所詮理極一而為實。能詮之教。二即稱權。無別二理以為極也。無我解脫雖悉皆等。然至佛果方名為極。故所詮理。佛智名一。非別簡三。唯無二極故。論解遮云。無二乘者。無二乘涅槃體。然經既云我設是方便令同入佛惠。又云。火宅之內許三車。出門之後。但與牛車。又云。雇其除糞。經二十年假名為子。故二乘者。是後真子付家事因。又以果一簡別因三。即有二簡。一理簡教。二果簡因。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故(云云)。
問。古師意。說一乘破三乘。牛車外別立大白牛車。如何破之耶。
如譬喻品抄
問。於一乘有簡別破別等三義。爾者引法華論何文。證會別一乘耶。進云。以彼論地前教理行果為地上不退之根本因云文為證也。付之夫會別一乘者。會二乘方便教理行果。為大乘根本之因義也。何以地前地上相對論方便根本之文。為今證乎。就中正見彼論。全無會地前行為地上不退之因之文如何。
會云。子島云。約方便根本有二種相對。一二乘行為方便。大乘行為根本。二地前行為方便。地上行為根本也。○非謂會菩薩地前教等亦歸一乘。本來一乘故。但法華論無此文云難者。彼論釋異生等菩薩云。謂諸凡夫。決定能證初地。○此言阿耨菩提者。以離三界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真如佛性。名得菩提(云云)。子島以此文為證。
玄贊云。會別故名一者。教理行果。皆有根本及以方便。會漸悟者先二乘中所修成得教理行果為大方便。依此本論初地已上。離分段生死。見道已前教理行果。為不退地之根本因(云云)。
私記中云。問。章云。依此本論。○之根本因(云云)意何。答。約方便根本有二種相對。一二乘行為方便。大乘行為根本。二地前行為方便。地上行為根本也。上明會二乘教等為大乘方便名一乘了。今明說地前教等為地上方便名一乘也。即以法華論為證。成後義也。問。其法華論文如何。答。釋分別功德品中云。異生乃至一生當得阿耨菩提之文云。謂諸凡夫。決定能證初地。隨力隨分八生乃至一生證初地故。此言阿耨菩提者。以離三界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真如法性名得菩提。非謂究竟滿足如來方便涅槃故(云云)。
問。以此文云何成地前名方便。地上名根本之義。答。菩薩入初地離分段生死。得變易生死。住根本一乘之位也。以此望前地前位。未離分段。未得變易。名住方便一乘之位。其前地前行為地上根本之因。故名方便行。故以此文能成其義(云云)。文廣可見之。
問。就會別一乘。且會行之義。引何文證之耶。玄贊引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云文為證也。付之今文是說舍利弗疑也何為定量證乎。若以為是所行道文為證者。又以為是究竟法文可云會行之義歟。又以鶖子疑為證者。以將非魔作佛惱亂我心體之文為魔說歟。況此約鶖子自所得極果起疑惑也。若爾可為會果之證。例如勝鬘經云聲聞緣覺四智不究竟向涅槃之義。為會果之證。
會云。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者。玄贊云。若是因者。更欲趣求因行所成果(云云)。子島云。指自所得果。疑若是因行之意。若是因行者。欲趣求其因行所成果。其所成果者。即是指佛果。欲以二乘果為因行。趣佛果。故知。二乘行。即是菩薩行也(云云)。
設雖身子疑竊探妙法者。何不為證據。佛者決定非魔。所疑無實。何必責齊等。玄贊云。私記中云。問。章云。三者會行。鶖子自言。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云云)。意云何。答。是第三明會行一也。即引三證文成之。是第一引定疑分中。舍利弗之詞成此義也。問。以此文如何成會行一。答。鶖子具約言。於諸聲聞眾。佛說我第一。我今自於智疑惑不能了。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玄贊云。此頌自疑。自先得智為是果法。為是因道。若是果者。所得已滿。今何所讚。若是因者。更欲趣求因所成故(云云)。既云為是所行道。若所行因道者。更欲趣求因行所成果。明知。先二乘行即是菩薩行。故以此文能成會行一也。問。為是所行道者。是自疑詞。未決定解二乘行是菩薩行。何以此文成會行一義。答。指自所得果。疑若是因行之意。若是因行者。欲趣求其因行所成果其所成果者。即是指佛果。欲以二乘果為因行趣佛果。故知。二乘行是菩薩行也。以此義故。能為證也(云云)。
問。簡別破別一乘。為唯限不定性。將通定性歟。玄贊通定性(云云)。付之簡二乘極果。令取一佛乘。云之簡別一乘。破二乘果為至極執。令歸一佛乘。是名破別一乘。定性二乘。更無得一佛乘果之義何攝之乎。
會云。攝釋有三釋。一唯對不定性。二對定性。後解為勝。述其理云。夫最尊至勝。無所能逾。可名一極。定性所得理。即不爾。何名一極。非自不得他之勝法。即持己德名為一極。意云。既有他勝法。豈以自劣果可為一極乎(為言)昔未知一乘時。執三乘同生一解脫床。自果既不劣。以可為至極。今信一乘知大乘最勝。又知餘聲聞迴心向大。故定性前可有簡別破別義也。自迴心故。不簡之破之也。
玄贊云。三義中初二解。通定性不定性。後一多唯依不定性。大乘無上。雖即一乘。非經所讚。故略不說(云云)。
攝釋云。疏初二解通定不定性者。問簡別通二。理誠不爽。無別理故。破別云何得通定性。定性之果。自望極故。答。略為二釋。一破別之一。唯對不定性。不定性人。定期大果。今於小果妄執為極。不肯進發。可須破之。而令神趣。定性所得即以為極。今亦破之。令何所往是以破別。唯對不定。二亦對定性。夫最尊至勝無所能逾。可名一極。定性所得理即不爾。何名一極。非自不得他之勝。即將已得名為一極。故後解勝(云云)。
決擇記五云。若三義之中至不說者。此料簡也。問。破別云何得通定性。以定性之果自望極故。答。若二理雙證。二諦並斷已。可名為極。今定性人。但取證斷。障執為極。故今破之。令不盡也。或可。不破不定之人。必證大乘。執二為極者。可須破之。令其趣向定性之人既不證大。何須破之。今云。前二通定性者。據前義解說(云云)。
私記云。
(寫本云)
春日社新造屋開示抄二十八帖之內第四
(同 金藏院本願)
料紙顯定房權大僧都
(寫本云)
自永祿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百日參籠。奉祈偏滅罪生善之頓證外無他事。三月二日書之。
清胤
以寫本一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