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開示抄二十八帖之內第二十四
輸入者 劉映霞
囑累品
1 經論相違難
2 現大神力
3 摩頂一手歟
4 以今經付囑聲聞歟
5 佛三智慧如來智慧
6 多寶佛塔還可如故
7 自此已後更無還處
8 眾本相違難
9 眾喜乖情難
藥王品
1 行苦行力可開二種耶
2 本事言
3 不言聲聞
4 八十億菩薩
5 佛壽四萬二千劫
6 現一切色身三昧
7 以神通力願
8 是名真法供養
9 甄迦羅頻婆羅
10 我以佛法囑累於汝
11 此他受用
12 燃百福莊嚴臂
13 十寶山中
14 緣覺聖者說法耶
15 如暗得燈如炬除暗
16 若有女人
17 病即消滅
18 不言佛讚證不可
二品合二十七帖
法華經第七卷開示抄(屬累品)
屬累品
問。玄贊中。依本論者。此品在普賢品後爾者依論何文證此義乎。
玄贊引論護法力者。謂普賢及後品示現之文也。付之論文非無誤。如云經是論錯。誰知。菩提流支。勒那摩提。順正法華。知加後品詞。況以論列定品前後者。云法師。安樂行。勸持品。示現持力。豈以勸持置安樂行前乎。是以湛然。會後品文。或云未渡品。或指普賢經。下爾者。何直不合屬累。勞云後品乎。此釋尤可爾。如何。
會云。普賢及後品文。既對勸發品指後品。若非屬累者。更何品乎。況無量菩薩。預摩頂付屬畢。合掌發聲。如世尊敕當具奉行(云云)。
護法力相。所說分明也。論主所指。實以無疑。輒處謬。是何所以乎。但經是論錯者。二釋中。義勢之所至。剩儲一釋也。況彼付經一文。見行本與論牒本。或云諸佛。或云菩薩其語既相違。須付一本故。依道理勝劣。以論為錯。此釋論文也。望何為錯。又同經眾本。旁可依用。全非錯。次於持力中安樂勸持次第者。文無顯前後之詞。護法力。正言及後品。彼輕此重。彼暗此明也。不可以彼亂此。次妙樂會釋。旁未得其旨。二十八品文義圓滿。有何所闕。輒知有未渡品乎。況天台一家。以什公所譯為其規模。存經中義。即馮彼一本故也。而若雖有未渡本。什公不知不翻者。彼宗依憑。還既唐捐(云云)。次指普賢經者。以別部經。稱此經品。不只無其理。未聞其例。若如此者。以無量義經。可名前品歟。況屬累一品者。於六十四節。闕無所攝。我宗如文如理。為後品為護法力。而彼宗讓未渡。讓他經。捨見行一品。校量彼此。德失如何。
論云。
問。經文爾時釋迦牟尼尼佛。從法座起現大神力。大神力者。指前品所現神力歟。兩方。若指前品者。見經具文。現大神力。以右手摩無量菩薩摩訶薩頂神力摩頂其事相續。而自宗意屬累品在經末。知。不指神力品云事。若由之爾者。今品無別現神力。非前品神力者。指何云現大神力乎。是以玄贊釋此品來意。上已神力令信付屬。此品摩頂。令行付屬(云云)。明知。神力者。前品神力也。依之人師如此釋耶。
會云。神力屬累兩品中間遙隔。何指舌相等神力。為今品摩頂付屬之由。況見文相。從法座起。現大神力。以右手摩等。以一手。摩無量菩薩頂故。以其摩頂。即名神力也。況神力品中。云在寶塔中坐師子座。二世尊。俱坐寶座上之時。釋尊現大神力。而今品起寶座已現神力。知。此品所言現大神力者。非指神力品說。設雖會上品文。此品中。尤可有現神力已後作摩頂事云文。既無其言。旁不及諍。但玄贊文者。付現行品次第且所解也。故玄贊云。依今持品次第者等(云云)是以第一句彰品次第中。以屬累品。置末後顯其次第。今品第二來意。又依論為末後品。於自宗者。實義必然也。
問。經中釋尊舒右手摩無量菩薩頂(云云)。爾者以一手摩若干菩薩頂歟。為當持兩手摩頂歟。兩方。若一手者。如來神力。設雖難思。何以一手一時摩無量菩薩頂乎。依之玄贊各一手摩妙用周故。若由之爾者。經文以右手摩無量菩薩摩訶薩頂。舒右一手摩頂。依之唐土人師釋云。一手一時遍摩千世界微塵數菩薩頂(云云)。
會云。玄贊儲兩端問。自初答一手一時神力大故者。以一手摩諸頂云也。次各一手摩妙用周故者。現眾多手。各各摩云也。前故云神力大故。大者是廣大義也。次故妙用周故周者亦名別普應意歟。
玄贊云。解妨者。為以一手摩諸菩薩頂。為諸菩薩各一手摩乎。答。一手一時神力大故。各一手摩妙用周故。然諸菩薩。各見獨摩。由此深心依言領受(云云)。
水抄云。言為以一手摩等者。意問。涌出菩薩數如河沙。為以一手一時摩。為以各一手摩。答。一手一時摩。不前不後。表佛神力故。二云。然諸菩薩各一手摩。表佛妙用周遍故。然諸菩薩。各見獨摩者。各見世尊摩當身。不見摩諸菩薩也。又一手者手如教。令知唯一乘教故。又云。言此初以右手等者。嘉祥云。一手一時遍摩千世界微塵數菩薩頂。名現大神力也(云云)。
問。以今經可付囑聲聞乎。答。進云。不付囑聲聞眾。付之以二乘作佛為今經正宗。何不付囑舍利弗等聲聞乎。況般若經。尚付囑阿難等。例是可爾耶。
會云。世尊以今經付屬無量菩薩。無付囑聲聞之文。故今品云。爾時釋加牟尼佛。從法座起現大神力。以右手摩無量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玄贊釋其故云。龍樹解云。餘經非祕密。唯法華祕密說二乘作佛。唯大菩薩能用行之。如大良醫方能用毒。智度論者。般若釋論也。而彼論猶對法華。餘經非祕密(云云)。故知。不可例難。
尋云。唯法華祕密者何義哉。若以不了義名祕密歟。若爾者。可非歎德之義。設雖然。法華者第三時之中隱密也。般若第二時隱密也。般若既祕密相重。何用此故乎。若又祕密者至極甚深義者。餘經中。豈無最極了義教乎。龍樹何獨歎法華乎。況彼論者以般若為至極。豈望法華為淺近乎。
答。壽量品玄贊。釋如來祕密神通力之文。云。祕密者。法報二身深妙體故。(乃至)佛所藏護名祕。義深難解名密。又對法等說有四祕密等(云云)。若是二釋歟。初佛所藏護故云祕密。三身妙體果究極埋也。髻中明珠不妄授與。此祕密藏護義也。後釋者。四祕密者不了故。以隱蜜名祕密。即對治祕密平等意趣等義也。以一乘名祕密。又可有此二門。龍樹解釋者。大旨可配初義歟。彼論多贊法華故也。若依此門者。諸經都無超法華。或又後問也。四依論師。實意皆同。以莊嚴論等可知其意。但了不了義。又有多重。今且對不定性二乘。說皆成佛之旨。是攝入義也。非深位菩薩者。不可知其密意。故偏付囑菩薩。聲聞為一乘正機。還不知密意故。不能付囑歟。
玄贊云。龍樹解釋云。餘經非祕密。唯法華祕密說二乘作佛。唯大菩薩能用行之。如大良醫方能用毒(云云)。
智度論一百云。
問。經文佛之智惠如來智惠自然智惠爾者。大師云何釋之乎。答。疏有二釋。一云。佛智惠者種智也。如來智惠者一切智也。此二不依師友。任運得故名自然智也。二云。前二有為智也。後一無為智也。故名自然。先付初釋。各別列三智。何云第三自然智即前二智乎。次佛果智惠者。依萬行修因所得也。何云任運得之。又四依同值二十六恒諸佛。豈云不依師友乎。就次釋既云智惠。可有為智品。以何知其體無為云事。是以天台餘師。今此三智。如次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種智也(云云)。如何。
會云。初釋云。佛智種智也。如來智一切智也。此二任運無師而得名自然智。意智者決斷稱。是有為功德也。有為智不過二種。如來名者從如而來義也。尤當根本智。此外佛智惠者。即可後得智。佛是覺義。覺者分別名故配後得。二智外無智故。自然智惠亦不有別體。重顯前二智德也。佛果圓滿之位。前後諸佛無勝劣故。如來智惠不依他起故。云自然智。佛名自然得戒等也。因位皆從師。菩薩及聲聞下位故。現前有師。以佛對彼云自然智也。後釋云。或前二有為智。後一無為智。名自然得。智及智處俱名為智。智相智性同稱為智。是今經大綱也。諸佛智惠甚深無量者。論名證甚深。五種甚深分有為無為二智。多重明之。四佛知見為總別單重。說理智二種。寶所涅槃皆是佛智也。前二種既說有為。更名自然智。定可真理。有為法從緣生故。無自然義。無為常住自性凝然。自然智名義。尤當無為智歟。
理趣分疏中云。經曰。一切智乃至是菩薩句義。贊曰。此即第六了有空。悟觀空性智名一切智。即正體智。觀有智中。分之為二。一觀無漏道。二觀所餘法相。相者相狀差別之相。即後得智。此智觀無漏道名道相智。觀所餘法名一切相智。一切種智分為二故。
問。經文如來智惠自然智惠(云云。一乘院三十講高光同之)。如來智惠者。道相等三智中何乎。贊云。一切智(云云)付之一切智者。三乘能得智也。何云如來智惠乎。三智中可攝一切相智。立不共佛法故。何云爾乎。
會云。一切智者名言諸教不同也。隨所對名言可知其義。今玄贊以經佛智為種智。是如來後得智也。以如來智為一切智。是根本智也。根本智。能證一切諸法實性。是三智中一切智也。設雖共三乘。今取佛根本智。何不云如來智惠。次可一切相智云難不可然。初佛智。既是後得智也。此豈非一切相智乎。
玄贊曰。能與佛智種智也。如來智一切智也。此二智。任運無師而得名自然智。或前二有為智。後一無為智名自然得(云云)。
水抄云。言能輿佛者。解經中與眾生佛之智惠。智惠者即後得智也。言如來智等者。根本智也。言此二任運等者。此二無師而得。名自然智慧也。未得時要修。及至得時任運而得。名自然惠。非是端坐不修名為任運。言或前二等者。第二解也。前二是有為佛之智惠。如來智惠也。後一是無為名曰自然也。此三即是開示悟三也。
玄贊八云。
同五云。一切智者。觀空智也。三乘同有佛智者。觀有事智唯佛獨成。由自覺生此二智故名自然智。不待他緣名無師智。或智性名自然智。智相名無師智。求此知見眷屬力無畏等。以為內德。外能利生愍念。與樂利益拔苦。前慈後悲。解行弘廣。名為大乘(云云)。
攝釋三云。疏一切智至三乘同有者。問。三智同有。理即無違。言觀空者。有舒聖教故。大般若三百六十三云。佛言。善現一切智者。是聲聞及獨覺智。何以故。一切智者。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二乘亦能了知。准此三科名為一切。能知之智名一切智。豈緣三科名觀空乎。答。此一切智諸教不同。疏舉一邊。亦不違也(云云)。
問。經文多寶佛塔還可如故(云云)。爾者說多寶如來還本土義歟。答。爾也。付之多寶如來。為證明來。分身諸佛。為開塔集。寶塔閉戶已。分身皆歸本土。說經未終故。多寶閉戶猶住者也。若爾還可如故者。顯塔婆閉戶之義。未說還本土之旨。若說還歸相者。何不同分身云可還本土乎。他宗聊簡。專順經文。如何。
會云。還可如故文。兩宗有諍。一往似隱。永還本土之旨。其理非一。先分身還歸大眾退散者。經明說之於多寶還本土事。若勸發品為一經終者。彼品尤可明其事。佛設雖不勸。結集家爭不載其事。爰知。囑累品還可如故文者。正當彼事。若不爾者。塔婆何時歸哉。故玄贊云。自此已後。更無還處。故知。此品應在經終(云云)。是以正法華經云。多寶世尊。七寶講堂佛之塔廟。即復故處(云云)以法護明本知羅什隱文。但自宗意。付經會難者。此譯家潤色也。同作禮而去文。以何知此者。得雜亂本安囑累於經中時。若如梵本。分身多寶。各還本土者。以下諸品正有寶塔。末代之疑難遁故。粗省重難有所潤色歟。設如見行者。經何舉輕略重哉。所謂寶塔閉戶者少事也。彼猶釋尊有勸。永還本土者。重事也教主盍告。爰知。梵本文章猶分明歟。又付見行文猶在委曲。彼佛從東方來時。不直來至。從大地涌出。遙昇虛空。是示現生死涅槃平等也。此故還時又如本。可入大地。生死大地。涅槃虛空不即不離故也。分身諸佛。隨來會前後就近遠座。還時亦須隨其便宜故。正法華十方世界諸來世尊。各隨便宜隨其所安(云云)。多寶歸路。准彼可知。還可如故者。顯此義也。云閉塔不歸者。旁乖文理。
玄贊云。經爾時至還可如故。贊曰。第三大段令塔等還。自此已後。更無還處故。知。此品應在經終(云云)。
同一云。
問。自宗意。今品在經末以何事證之乎。贊曰。自此已後。更無還處故。知。此品應在經終(云云。塔無還處難用之)。付之。此品已後。雖塔婆閉戶。至經末寶塔猶在說經事。塔婆自還。何求其還歸處乎。勸發品作禮而去者。有通局。作禮雖不通多寶。而去遍經一切。此豈非還歸處乎。況土無復穢文。其土既復穢。又無人天來文殊入海文。皆許其事。至寶塔還歸。何責其文乎。
已上依妙樂轉救記之。
又有救云。分身放光召之故命去。多寶為證明自來。何告歸。又救云。化佛我分身也。所以命來命去。多寶客佛也。豈勸還乎。主客之禮。其義不然故也。
此事大旨如前題。彼宗會釋遂以不立。但會終自還者何又說去餘眾乎。此品何勸分身不告多寶乎。次含。而言云事。亦以無謂。上全不說寶塔事故。他方客佛來歸。與此界眾會退歸。何事重乎。但不說土相例難。為兩宗其疑問也。況他方客佛。禮遇不輕。來去二時。主必可慰誘。器界無心。亦自所變也。何勸可還穢土乎。設經全無諍。不及徵難。而還可如故文所指。既當此事。拄失本意。實可恐之。文殊入海等文者。自本非此類無論故。
次二救又同前失。捨分明還歸文。徒儲會釋故也。況若不召多寶者。何勸閉塔婆乎。又客佛異自身者。還可如故之告無由。
八難(玄贊第一卷經品配立)
一眾本相違難。
贊云。晉時竺法護所譯正法華。及隋時崛多笈多二人所譯添品法華中。此囑累品。並安在經末。
二論經相違難。
贊云。法華論中。○既言護法力普賢及後品示現。明知。囑累令居經末。
三諸教不同難。
贊云。餘經囑累並在經終。何故此經獨在前說。
四二事乖角雞。
贊云。若以令分身佛還。此土便穢。妙音來日。故被誡者囑累品中。亦令多寶塔還。何故觀音奉珠猶為二分。
五兩命不齊難。
贊云。若分身多寶並各遣還。何故分身即還多寶佛塔猶在。若言令多寶塔還可如故。但是閉塔者。若爾。何故正法華云可還本土。
六塔無還處難。
贊云。又分身諸佛釋迦去。初即言歸。多寶佛塔迄至經終更無還處。
七淨穢有殊難。
贊云。又以妙音被誠。便非淨土。故知。分身久已還國者。分身佛集之日。何故各命待者手捧蓮華。並詣靈山○又文殊海會將至此間。預在靈山忽有花現。
八眾喜乖情難。
贊云。又囑累品令分身佛還。塔時不去。若非經未方囑累者。阿修羅等皆大歡喜何太早生○(云云)。
十不可(古德以十證囑累在經中。義決破之為十不可)。
一令還如故證不可。
義決云。但云化佛使還本土。多寶佛塔未遣還故(以上古德證)。
非言如故。但令塔閉不遣還國。正法華云。○還復故處亦不可言。經本有別。唯一佛說又不同。少見聞異故(以上不可)。
二不言佛贊證不可。
藥王品中但云塔贊(以上證)○今言多寶在寶塔中。讚言善意哉不可塔。讚云。非佛讚(已上不可)。
三妙音闕教證不可。
涌出遍禮分身。妙音但禮二佛○亦應文殊不禮分身已去。提婆達多品亦云。至二世尊所修敬已畢。往智積所不言遍禮。豈化佛去。
四穢土非淨證不可。
化佛未去。此猶令淨。妙音來日。何為被訶○亦應化佛使往靈山。土應非淨。若云雖云詣山。據本相說談土。實淨妙音見穢亦如是(猶有難已上不可)。
五問佛來不證不可。
云。多寶如來來聽法不。既不見多寶。明塔已閉○文殊請見妙音○。
六欲見多寶證不可。
若未閉塔。二佛同坐自應睹見。何須請見。
○若未加被即不得見。希望佛加故請欲見○。
七請見唯聞證不可。
既唯聞聲。不言見佛。明知。已閉○亦文殊請見妙音。顯不說妙音來至。文殊得見。文殊亦應真不睹妙音○(可見不可)。
八敬塔非佛證不可。
二佛同坐應禮二尊。何故但言禮多寶塔。
普賢來日不言敬塔。塔亦應無。
九二分不齊證不可。
化佛若是未還。何以不齊奉施。
○亦應龍女但奉釋迦多寶亦應以去(輕難不可)。
十無別分身證不可。
若藥王品下。猶有化佛。何無文說○設下經文不說化佛。何廢猶在如藥王品下。不言聲聞。豈即非有○。
問。大師破囑累經中義。付八難。爾者。云何眾本相違難耶。答。西晉竺法護所譯正法華及隋代崛多笈多添品法華。此囑累品安在經末(云云)。付之正法華添品兩本。其誤非一。何以彼所譯為定量。難什公妙經乎。付中後秦三藏乍見先所翻安經中。明知。改燉煌之誤本。任龜茲之梵文云事。加之勘修南山內典錄。崛多擅移囑累置經末。准之法護笈多等三藏恐改品次。以囑累安勸發後也。贊主以兩本為指南。他師嘲難遁者耶。
會云。一師所譯相違眾本。若是得歟。將又失歟。前後賢聖惠解既同也。猶違而不順。豈不過失乎。既是過也。為難事得理。彼三本設有多誤者。依理依文別可糾之。於彼此同。何不為證據。次若改前本故。什公必守正本者。既改秦本。隋朝二人豈無依據哉。此難還可成自害。次於內典錄者。正勘現文全無擅字。妙樂加私詞以為自證。只移囑累者。全不足驚歟。
私記中卷云。
問。云何眾喜乖情難耶。答。今品末文。四眾八部聞佛所說皆大歡喜。囑累品若在經中者。歡喜何早生云也。付之如來囑累設雖經中。大眾何不歡喜乎。彼見聲聞得作佛記。云心大歡喜踊躍無量。聞說久遠成道。一切皆歡喜(云云)若爾者。聞如來付囑。大眾生歡喜有何過乎。依歡喜詞定囑累前後。未得其意。如何。
會云。見經文。爾時釋迦牟尼佛。令十方來諸分身佛各還本土。以下一段之文。併大會卷席諸眾悉散之儀式也。可知。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之文者。一部總結也。若以彼作禮而去之詞。讀今皆大歡喜之文者。文勢能連續首尾可相應。是以今品歡喜者。末後歡喜也。而譯家置一品於經中。他宗執之生異解。贊主眾喜乖情難者。竊探其實。難破指掌。付中今品中雖述付囑無別所說。云聞佛所說皆大歡喜。次第不相什。不只無其說。亦無歡喜所由。若見分身還本土。有其思者。猶可惜慕。何還歡喜乎。故玄贊若非經末方囑累者。阿修羅等皆大歡喜。何太早生。既非聞法寶。以喜生。乃是見客佛去。以歡喜慰深成可怪(云云)。眾喜乖情者。深旨有之。不總遮自餘歡喜。返難恐似猛浪矣。
經云。爾時釋迦牟尼佛。令十方來諸分身佛各還本土而作是言。諸佛各隨所安。多寶佛塔還可如故。說是語時。十方無量分身諸佛。坐寶樹下。師子座上者。及多寶佛并上行等無邊阿僧祇菩薩大眾。舍利弗聲聞四眾及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云云)。
玄贊云。經說是語時至大歡喜。贊曰。第四大段眾皆歡喜。聞贊法勝。付授叮嚀。所以歡喜。非見遣化佛等還所以歡喜。准此故應席便散也。天親菩薩。釋伽耶山頂經歡喜奉行有三義。一說者清淨。以於諸法得自在故。二所說法清淨。以如實證知清淨法體。三所依說法得果清淨。以得淨妙境界故。如經皆大歡喜信受奉行(云云)。
同第一云。眾喜乖情難。又囑累品令分身佛還。塔時不去。若非經末方囑累者。阿修羅等皆大歡喜。何太早生。既非聞法寶以喜生。乃是見客佛去。以歡喜慰。深成可怪。但是先放神力故現淨土。由此土本穢。恐妙音兼見本土穢相而生譏毀。所以破誡。非妙音至分身已還而土唯穢。如雖淨土還見靈山。反不唯淨兼見穢故。上見下故。何因不許。二佛同坐妙音致禮。觀音奉珠禮。贈此二化主別意。不通餘佛。只如天授品中。文殊龍宮而出。獨禮塔中二世尊。是時分身未還本土。文殊于時率不禮分身。故知。歸奉意別。何得例使通歸。故知。囑累合在經終。歡喜奉行。並居彼故(云云)。
藥王品。
問。法華論中。明法力等三種力。爾者。修行力中。行苦行力可開二種力耶。進云。玄贊為二種力。付之見法華論。修行力有五門(云云)。若行力為二種者。何不言六種力乎。況開行苦行力為二者。救護眾生諸難力又可為二種。未發心已發心二種異故。如何。
會云。於行苦行力。藥王菩薩。自行苦行。妙音大士。教化眾生。令行苦行。自化既異也。何不分二種。故玄贊云。藥王自行苦行力以流通。妙音教化眾生行苦行力(云云)。但於論文者。實似不開二種。○而見行論。於勝妙力無上表三種。法力持力修行力。如次列之。修行力有五門。以行苦行力為一。指藥王妙音二品。玄贊先勝妙力唯有二種。不舉持力。於修行力分七種。以持力入其中。又行苦行力分自他。自餘三種。同論常說也。玄贊引論不只一處。上下皆同也。如見行論者。疑難實可然。若任玄贊所引者。苦行自他。無諍別數也。不爾者。修行力唯六種。可非七。仍非難。次救護眾生諸難力者。所化未發心已發心雖不同。能化相同只救護眾生難。於行苦行力者。妙音說法勸人故。所化眾生雖苦行。妙音未示苦行相。於藥王大士者。燒身燒臂難行苦行既異妙音。何不為別類。仍非例難。
玄贊云。來意者。上之二品既明付授。下之六品受命流通。准本論文分之為五。藥王自行苦行力以流通。妙音教化眾生。行苦行力流通。觀音陀羅尼護眾諸難力以流通。妙莊嚴王功德勝力以流通。普賢囑累護法力以流通(云云)。
論云。
問。付今品題目。本事言大師如何釋之耶。
玄贊云。本者因由。事者體業。付之本者宿世之義。事者因緣也。明此菩薩宿世因緣故。為品名也(云云)。何云本者因由耶。彼釋妙莊嚴王本事品題目。宿世因緣名為本事。此何不爾耶。
會云。玄贊解釋道理分明也。何及疑難。但嚴王品玄贊者。宿世因緣者。即同今因由義。因緣自有體業。即同今事之義。下疏總釋。今疏具釋本事二字。其意全不違。
玄贊云。藥者能去疾之神功。王者有自在之威力。本者因由。事者體業。今此菩薩願為藥樹。療八塵之痼疾。除七漏之深痾。勢力無雙威神牢匹。故名藥王菩薩本事品。
同下(嚴王品處)云。釋名者。在俗皇貴妙珍綺以飾容迴邪入真勝法寶而瑩體故。名妙莊嚴王。宿世因緣故名本事(云云)。
問。藥王以下諸品中。可有說聲聞眾之文耶。若有者。義決無別分身證付不可云設下經文不說化佛。何廢猶在。如藥王品下不言聲聞聲聞豈即非有以知。此品已下無說聲聞文云事。若由之爾者。今品云及此聲聞眾聞皆歡喜。勸發品舍利弗諸聞聞(云云)如何。
會云。淄州御難云。雖不說文。義若可許者許之。即以聲聞為例難也。然者。設雖一二品有其體文不言可舉例難故。今疑不負解釋歟。況藥王以下者。除藥王之以下品也。付此事勸聞發品聲聞等眾者。恐是譯者。以囑累品說移彼品也。囑累品亦他宗謂經中。故兩宗共許聲聞言者。妙音等品無之。仍無過歟。
義決云。十無別身證不可云。設下經文不說化佛。何廢猶在。如藥王品下不言聲聞。聲聞豈即非有。若以普賢品中說有。即證現有聲聞。准正法華。囑累既有經末。明知。化佛亦有。文義須說可即說之。文義不須。何為強說故為不可(云云)。
問。日月淨明德佛國土。以菩薩聲聞為所化耶。進云。經以八十億菩薩。七十二恒沙聲聞為所化(云云)付之國土純淨眾生易化。菩薩聲聞。其數可無邊。況佛壽四萬二千劫也。得益類。豈只爾許哉。又釋尊出穢土壽量八十歲。一代得益幾許乎。彼華嚴經。說百千佛剎塵數菩薩得一生補處益。一切剎微塵眾生發菩提心等也。況法華一會無數得益等不可稱計。穢土八十年尚爾。淨土四萬二千劫。何不及之耶。
會云。菩薩數不幾。實以為疑。但如此事。皆逗當座宜聞。未必盡理。或別云舉大菩薩。若且舉等覺究竟菩薩歟。
經云。
問。今品說日月淨明德佛壽量。四萬二千劫(云云)爾者。為晝夜歲數劫將何。兩方。若盡夜歲劫者。見一品上下。佛壽云四萬二千劫。喜見苦行時萬二千歲(云云)。既分劫歲各別說之知。非晝夜歲數劫云事。依之人事非日夜歲數劫(云云)。若由之爾者。法華論釋今經所說劫。日夜月時年也(云云)。況正法華壽命四萬二千歲(云云)。如何耶。
會云。佛語甚深也。凡智難測故。若且任經文可云實劫數。國土相又以殊勝也。如來壽命定超過年歲分齊歟。下文處處皆云年歲。知。佛壽四萬二千劫者不年歲。若又月日等者彌短促也。豈非大疑乎。法華論者旁未定文也。攝釋有多釋。准彼等可會。次正法華經者。法護羅什意解多異也。仍無過。
問。經文得現一切色身三昧(云云)爾者。於何地得此三昧耶。進云。初地或八地。付之十住菩薩。依有漏定現種種色身。如云清淨妙法身應現種種形。若爾者。現一切色身三昧者。豈非地前所得耶。是以見經下文。求聲聞人及初發大心菩薩。住此三昧(云云)。以知。今經論分得可說地前所得。
會云。玄贊云。初地即得八地自在。十平等中。以隨眾生所樂示現。初地得故。准之以十平等隨一。知初地以上所得也。但有漏相似三昧者。或通地前歟。經文無過。
問○(如上)付之見經文。依此定力所起神通光明。照八十億恒河沙世界(云云)。若初地所得定者。可云照百世界。況文殊請問妙音所得三昧。修何功德行何三昧(云云)。釋尊指其三昧名現一切色身三昧。文殊既不知此三昧。知。又非初地所得定云事。
會云。藥王即極位菩薩也。現在所成就設雖照無邊世界可自在。初地已上得者。玄贊既為初地。全不及問。
玄贊云。經是一切眾生至色身三昧。贊云。下第三修行有三○得此定已。能隨樂現身初地即得八地自在。十平等中。能隨眾生所樂示現。初地得故(云云)經云。令無數求聲聞眾。無量阿僧祇人發阿耨○菩提心。皆使得住一切色身三昧(云云)。
問。一切眾生喜見菩薩燒身供養者。為業果身將何。
若業果身者。經下文以神通力願而自燃身若由之爾者。燃定通所變化身者。是豈難思行哉。依之經云。我難以神力供養於佛。不如以身供養業累實身。
會云。可有二義。一者業果身也。苦行真實也。得益廣大故。若定通果身者。實全不可焚燒故。但以神通力願而自燒身之文者。其意未定也。設雖業果身。燒身事猶可借通力。猛火燒身不命終而及千二百歲事。業力中不可得故。或定能果身也。玄贊云以彼佛為報身故。報土中必此定通力○感身故。燒身義雖似化現。內心真實故可堪苦行。
若依前義者。佛雖報身實必兼化身。喜見菩薩在化土燒身歟。苦行已後初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彼初得初地以上也。知。燒身時在時前歟。
攝釋云。疏得此定已能隨樂示現身者。所起色身即是定果也。或得定已而能發通現諸色身。身即通果所攝色之三昧依主為稱。餘皆類知。或有財釋(云云)。
水抄云。糅云。此是化現之身。神通願力滿千二百歲。長亦何疑。此亦不定。後生於淨德王家化生故(云云)。
問。喜見菩薩燒身供養。財施法施中何兩方。若財施者。經或云是名真法供養。或說以法供養諸如來故。以知。法施也云事。若法施者。以內外財寶與皆是財施。既捨所愛身供養佛。豈非財施耶。
會云。興法師意。藥王燒身設財供養為報恩初(云云)。彼師未會真法供養文其心難知。今何可言設。雖財施如法所作有名法施。如無盡意瓔珞云受此法施也。何況藥王燒全身乎。經既云是名真法供養。或云以法供養。定可超財供養分。非佛法云難者。經云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者。雖非常途法供養。以之亦名法供養云也。會釋先立顯經文。仍無過。
興疏云。妙音品云。初來意有二。一者顯法供養故。藥王燒身設財施供養為報因之初。既彰妙音奉行為法供養。可成弘經之旨故(云云)。
私記云。問。喜見菩薩燃身。光明遍照八十億恒河沙世界時。其中諸佛同時讚言。善哉善男子。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云云)。就此有人徵言。燒身內財。何法供養(云云)如何通釋。答。獻云。燒身是內財今為法故。名以法供養(云云)。
問。經文甄迦羅。頻婆羅。阿閦婆等偈大師如何釋耶。答。俱舍六十數中。第十六第十八並第二十。如次名甄迦羅頻婆羅阿閦婆等也。付之俱舍六十數者。從一至十為一十。次第十倍遂至六十。以十十為其數。全無以八為數。而今經八百千萬億乃至阿閦婆等(云云)既以八為數。知。不依俱舍六十數云事。況依六十數者。付至極數唯可舉阿閦婆。何必出那由他甄迦羅等數耶。是以人師釋云。四言五言七言偈頌。如次名甄迦羅。頻婆羅。阿閦婆偈耶。若爾。八百千萬億者。舉數甄迦羅等者。出三類偈也。如何。
會云。俱舍論出數有六十。其中第十六名矜羯羅。同今經甄迦羅第十八名頻跋羅。同今頻婆羅。第二十名阿芻婆。即此阿閦婆也。故玄贊云。此總三種即是十六十八二十數也(云云)。言音既同。何不相配。但十十倍倍數量常習也。設雖然何不云八百千萬億那由他阿閦娑等。意者以甄迦羅為一數。至八百千萬億歟。以八為量非倍倍。彼說阿彌陀身量。六十萬億那由他由旬(云云)萬億那由他等皆十十雖倍。然有六數。此亦可爾。此例不可稱計。次可舉一極數云事。亦以非難即其例不可求外。今文千萬億那由他云是也。何於阿閦婆等三。強至難耶。次人師釋者。未見證據。不如俱舍論現文。玄贊解釋尤○可依用。
玄贊云。甄迦羅等者。俱舍論第十二卷說。數有六十。忘失餘八。以十漸積至第十六名衿羯羅。第十七名大衿羯羅。第十八名頻婆羅。第十九名大頻婆羅。第二十名阿芻婆。第二十一名大芻婆。此總三種。即是十六十八二十數也。
興疏云。有說。甄迦羅者。四言頌。頻婆羅者。五言頌。阿閦婆者。七言頌。此恐非也。雖有言得。無可據准故。今准藏論六十數。以十漸積至第十六名衿羯羅。即此言甄迦羅。十八名頻跋羅。即此云頻婆羅。第二十名阿芻婆。此云阿閦婆。唯有可返梵音之別(云云)。
問。經云。我以佛法囑累於汝(云云)佛法者。為一乘法。為當如何。若一乘法者。見經初以佛法付囑。後以阿耨菩提法付囑。佛法者。三乘法。阿耨菩提法者。一乘法也。不爾者。豈非重言哉。況彼佛土有百七十二恒河沙聲聞。何為彼不說二乘法耶。依之鏡水抄等。以三乘法。云佛法也(云云)。若由之爾者。日月淨明德佛是他受用佛也。豈以三乘法囑累補處菩薩耶。是以唯識論。說他受用身。令彼受用大乘法樂(云云)。
會云。佛法及阿耨菩提法兩重付囑。實如所難。如次三乘一乘法歟。囑累品等以今經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付囑菩薩故。或又如次小乘大乘之法歟。雖說三乘。大乘即一乘也。無淺深故。付二義。淨土之中說小乘等事。旁可推之。先華光如來。雖非惡世。以本願故說三乘法。日月淨明德佛。又以可爾。或於一佛並有淨穢二土有何過。或為大菩薩兼說權教。為令彼度二乘機也。仍旁無相違。
水抄云。問。初文早言付佛法。又言付阿耨菩提何別。答。初佛法通貫三乘。後付阿耨菩提。唯一乘法故別也(云云)。私記云。問。未說法華時分別三乘。既說法華後。即是一乘法故。何故分別三乘一乘。答。彼佛土中既有七十二恒河沙聲聞眾。所被機中有三乘法故。於能被教有三乘法也。問。彼聲聞眾。若是實行聞法華經即迴心故。彼等所行是菩薩道。若是權化皆悟一乘法。何用二乘法哉。彼佛土應無二乘法。答四諦十二緣六波羅蜜等。是三乘法。教理行果是一乘法。以此等乘法付囑菩薩故。初言三乘法。後言一乘法也(云云)。
問。日月淨明德佛。為他受用身將何。玄贊他受用也(云云)。付之。
問。今品中明日月淨明德事。爾者。他受用佛歟。玄贊他受用身(云云)付之見一品前後。上列眷屬云有七十二恒沙聲聞。下出得益。求聲聞者及初發心菩薩。得現一切色身三昧(云云)。若他受用佛者。何云有聲聞眾。出異生等得益乎。加之彼佛以三千世界付囑喜見菩薩。以知。一三千界能化也。況滅後起塔收舍利。尤可變化身事。是以興法師他受用佛也(云云)。如何。
會云。彼佛報身也。故玄贊三起塔。此他受用故量極高(云云)塔量者。高三世界之文也。其量實不應化身土。但一邊多難有。實皆計化土邊故無相違。准智勝如來可知之。或又聲聞者。借彼名說。實是菩薩。三千界者。百千萬三千界也。擬花臺葉葉。且舉其分歟。
尋云。報身實有舍利哉。若有者穢土天眾猶化生故無遺骨。諸佛受胎生者。為留舍利也。而他受用身者超過三界。猶難云化生。況有遺骸乎。若又無舍利者。玄贊何以舍利塔量為報佛證耶。
答。變易身能化實報身難留舍利。今品所說若是為七地已前分段身菩薩。雖報身佛。傍現父母王國之時。示舍利歟。可尋之。
經曰。日月淨明德佛○於夜後分入於涅槃。爾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既滅之後收取舍利。作八萬四千寶瓶。以起八萬四千塔高三千世界。表剎莊嚴垂諸佛幡蓋。懸眾寶塔(云云)。
玄贊云。經爾時一切至懸眾寶鈴。贊曰。七起塔有三。一悲戀。二燒身。三起塔。此他受用故。量極高(云云)。
水抄云。問。云何下經言爾明諸菩薩天人阿修羅等。見其無臂憂惱悲愛而作是言。此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是我等師而今燒臂身不具足。何云無惡。答。今約實無。下文約眷屬莊嚴變化現言有。若非化現者。云何報土得有七十二恒沙聲聞眾。問。寧知報土。答。若非報土者。云何佛壽四萬二千劫。又非成壞之劫。何以之知。准下。喜見菩薩。燒臂燃身。供養七萬二千歲。已供養淨明德佛。若約歲數劫。即壽命時短。供養時長。知。報土若是報土。何有父母。若八地已前。悲增有故。問。若是悲增菩薩。父母豈在淨土中乎。答。應云一處見異也(云云)。
分段身菩薩。不生淨土之義。在此抄也。
問。經文喜見菩薩。於八萬四千塔前。燒百福莊嚴臂(云云)爾者。經幾年歲耶。答。經云。七萬二千歲(云云)付之既燃一支。設雖定力。何及幾許年歲耶。燃全身。猶千二百歲也。況於燒臂哉。
會云。披經文。案藥王本事。燒身在先生。燒臂是後身也。前後既有次第。知。前行是淺。後行可勝。是以苦行時節。初短後長歟。此則願力行力。從劣至勝也。故唐土人師釋云。前生捨身。神通願力小。只延得一千二百歲。今生神通願力太故。延得七萬二千歲(云云)。依之燒身之時。諸佛同時。雖讚是真精進。無明得益。燒臂之時。無量阿僧祇人。發菩提心。皆使得住現一切色身三昧。明知。依先生精進。其德勝進故。後時照臂。神通願力。超過以前云事。
水抄云。問云。何故前生捨身。千二百歲燒盡。何故今生燒臂。七萬二千歲乎。 答。前生捨身。神通力小。只延得一千二百歲。今生神通力大故。延得七萬二千歲。留臂經爾許時益人。壽亦過八萬歲時也。化度表居因位。其法未圓故。定七萬二千歲也(云云)。
問。經文十寶山中。須彌山為第一。爾者。十寶山中。可取須彌山耶。兩方。若取者。十山中。既取須彌者。何對十山。須彌山為第一耶。彼川流江河中。海為第一。眾生中。月天子為第一。所對之外舉勝。諸小王中。轉輪王為第一。凡夫中。四果支佛為第一。豈以輪王四果等屬小王凡夫耶。例是可爾。若由之爾者。華嚴經中。列寶山中列須彌山如何。
會云。顯事勝劣。或對他類。或比自類。不必一准。須彌山。設有十寶山中。何有相違。況以月天子。或有攝星宿。若依其門者。豈非同類之中勝劣耶。或華嚴經十寶山。雖攝須彌。若此經意。存別義歟。或十寶者。本舉總數。攝須彌等別類。無寶山而不攝之。自餘譬喻。無總表數故。若依此義。比自他類事。不同歟。
興疏云。經曰。又如土山至最為其上者。述云。此以高顯勝也。十寶山者。則華嚴云。何等為十。一雪山。二香山。三毘那陀伽山。四仙聖山。五由乾陀羅山。六耳馬山。七尼民陀羅山。八斫伽婆羅山。九眾相山。十須彌山。世親論云。如若次第說十地因。今則別以妙音山。況經高顯也(云云)。
水抄云。十寶山者。??云。引華嚴經有十山王。謂雪山王。高山王。鞞陀梨山王。神仙山王。由乾陀山王。馬耳山王。尼民陀羅山王。斫羯羅山王。都計末底山王。須彌慮山王○初二是(云云)。
新抄云。經云。十寶山者。准佛本行經。須彌。七金。小鐵圍山。大鐵圍山。為十。若依此說。即今經中。及字無用。前大既列鐵圍山故。今疑。抄寫之差。應是七字故添品法花云。及七寶山。依此為正。七寶山者。即七金山也(云云)。
問。緣覺聖者可說法耶。若說法者。見經文。一切如來所說。若菩薩所說。若聲聞所說。若有緣覺所說者。何不出之耶。若由之爾者。聲聞劣。尚說法度人。緣覺何無此德耶。妙音觀音。現緣覺身說法(云云)。權引實故。支佛可說法。由之樸揚大師。緣覺說法。如何。
會云獨覺聖者。少分可有說法華。如彼梵德王。依辟支佛說法。生歡喜也。故智度論云。諸聲聞辟支佛。亦如是。未曾大菩薩。明能師子吼說法教化(云云)。今經妙音觀音。現辟支佛身。而為說法之文。亦以權可知實。但今品依多分說略之歟。攝釋云。若有所言不說法者而有二意。一不多說故。故名不說。二說法不能。令他得聖。亦名不說(云云)。獨覺深欣寂靜。無師自悟。言說事少。其所化人亦多似師。故不待他說。稀雖聞之。不能得聖。設所化中。雖有聲聞機。植解脫分善。不及得果。仍不說法歟。
攝釋三云。疏獨覺至煖等法者。問。有經亦說。獨覺化生而亦得聖。一何乖返。答。若現神通。令他得果。理則可然。說法不爾故。大法炬陀羅尼經第二云。彼辟支佛具足智慧。然復不能說法度人間。為總無說。為亦少說。答。且少說故。佛本行經云。爾時梵德王。到辟支佛邊時。辟支佛。少說諸法。令王歡意踊躍無量。顯示善事。若有處言不說法者。而有二意。一不多說故。故名不說。二說法不能令他得聖。亦名不說。問。觀佛三昧經第四云。諸辟支佛。一足下擲缽虛空作十八反。諸辟支佛。一一足下。皆有文字。具說十二因緣。答。諸經不言一切辟支皆不說也。容有即得(云云)。
智度論三十五云。諸聲聞辟支佛。亦如是。未曾大菩薩時。能師子吼說法教化(云云)。
問。經文如暗得燈。如炬除暗(云云)。二喻可有差別耶。若有差別者。云燈云炬。其相不異。同破黑闇。何有差別。若由之爾者。十二譬譬中。並舉此二喻。豈無別義乎。
會云。玄贊釋第八如暗燈。云得智慧。釋第十二如炬除暗。云破癡闇。法喻意。非無差別。重見經文相。初先舉暗時。云得燈。是愚暗中。得智慧體故也。後只舉炬之體。云除闇。知。顯智慧除迷用也。體用表遮。其意實異也。
玄贊云。經如清涼池至如炬除闇。讚曰。此喻說有十二。一充滿願。二道成。三具慚愧。四得導師。五得歸趣。六越生死。七除煩惱。八得智慧。九獲聖財。十有承稟。十一智寶所。十二破癡闇(云云)。
水抄云。問。除煩惱與破癡暗何別。答。除煩惱。是總除煩惱也。破癡暗。是別破無明。問。燈炬何別。答。得智慧名燈。破癡闇名炬。二義別(云云)。興疏云○除惑歎。則病得醫也。八難智歎。即闇得燈也○十二破愚歎。即炬除闇也。
問。經文若有女人聞是經典。如說修行。即往安樂世界(云云)。顯何事耶。答(如文可訓)。付之安樂世界者。大乘善根之境也。都無譏嫌名。何以垢穢身。輒生彼土耶。彼釋梵輪王。為穢土報。尚嫌五障之身。淨佛國土。出過三界。豈女人住所乎。是以天親論藏云。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龍樹讚頌之。忽無女人惡道怖。經文一往有疑何。
會云。安樂世界。報化二土之義。大師作二釋。若依唯報土義者。今經文或權化女人也。或別時意趣也。實類女人。順次不生。若通化土釋意者。今世雖女人。改生改身。何不生淨土。韋提希夫人。五百侍女。生極樂。聞經生淨土。即其證也。一乘法華。如說修行。力往生利益不難。淨土論等。談報土邊也。
問。聞今經。如說修行。女人生安樂世界。爾者女人者。指修因位歟。將生彼界受女身歟。兩方。若如先者。大師對法抄。破有人云修因通女。生彼皆男之義。以女身生。不爾。殊勝妙顏事。如何通耶(云云)。若由之爾者。西方要決中。女人生彼皆轉女成男。通贊疏。觀經淨晾疏等。皆以同之。加之平等覺經。雙觀經等。生極樂皆成男子(云云)如何。
會云。諸經說彼世界。皆無女人及惡趣。尚不聞其名況有其體哉。西方要決等。皆無異義。但對法抄等者。依鼓音王經說。破他師偏執也。彼經。又說一機所見歟。難為淨土本相矣。
此事又有義。如別抄。
有人云。此品既有盡。是女人後不復受。文如說修行女人。即往安樂世界者。至後生改女身云也。
經云。若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中。若有女人聞是經典。如說修行。於此命終。即往安樂世界。阿彌陀佛大菩薩眾。圍遶住處。生蓮華中寶座之上等(云云)。
問。釋尊滅後。正法幾年歲耶。兩方。
問。經文病即消滅。不老不死。顯何事耶。答。以攝釋多釋可會之。
攝釋云。問。經病即消滅。不老不死者。問。夫有漏者。皆有病老死。云何凡夫聞今經。離病老死。答。古有多釋。一云。由聞經已。要至老方死。無中夭者。云不老不死。又云。百八煩惱。名之為病。得聞彼經已。能斷煩惱故云病消。不起六十二見。名為不老。不失慧命。名為不死(云云)。由聞此經。知老病死。本來寂靜故云不老病死。又云。由持經故得好顏色故不老。得延命故云不老。不病可知(云云)。
問。多寶如來。於寶塔中讚宿王花菩薩言等說何事耶。答付之二佛同坐初。眾會皆致瞻仰。何不云多寶如來讚宿王花。煩云於寶塔中耶(恐似他宗義勢。如何)。
會云。多寶如來。本居塔婆中。出聲讚菩薩。不云於寶塔中讚言善哉。初多寶如來者。正舉能讚主。何依塔婆開閉決文言順違。但疑難範法師不言佛讚證意歟。淄州大師。述其不可云。雖開寶塔。佛無在中。今言。多寶在寶塔中。讚言善哉。不言塔讚(云云)若夫藥王以下品。塔婆閉戶故。不直舉佛名者。妙音品時。多寶佛。告妙音言文。如何會之。爰知。他師所證。不叶經現文。
義決云。二不言佛讚證不可。藥王菩薩本事品云。多寶如來。在七寶塔中讚言。善哉善哉。雖開寶塔。佛無在中。今言。多寶在寶塔中。讚言善哉。不言塔讚。云非佛讚證不可言。
義疏云。多寶如來下。第四多寶稱歎。前雖閉塔。而猶稱歎。則不滅義彰(云云)。
正法華云。於時眾寶如來。讚言。善哉善哉(等文)。
以寫本一交畢
春日社新造屋開示抄二十八帖之內第二十四
料紙圓禪房權大僧都沙汰之
以筆功之微善生極樂見佛聞法而證菩提利無邊群生臨修正念魔障遠離矣於松屋書之
永祿三年十二月三日
筆主清胤
寬政七年仲春下浣以寫本一交畢
筆者玉手國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