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209[cf.No.1753]
觀經疏傳通記考例
輸入者 彭忠琴
一校者 毛小燕
二校者 崔世湖
改稿者 毛小燕
一記主著述晚年尤多。而其詳且精者。決疑鈔居其最。是記則次之矣。良以選擇是宗義綱領。本疏乃聖僧指授。其於註釋一字不茍。殊慎筆削。屢加修治也。故曰。予年三十八稟師說於鎮西。乃垂六十始為是記。今茲建治元年重修定之。時年七十有七。可見。惓惓竭情翰墨。至于耄年不衰。雲棲有云。仲尼三絕韋編。而十翼始成。晦庵臨終改定大學誠意之旨。古人慎重往往如此。記主則近是矣。
一是記初無刊本。師資轉寫傳之者。殆三四百年矣。以故不能文字無訛謬也。語曰。字經三寫烏焉為馬。況積年之久。不知其經幾人手書。何但三寫而已哉。宜多脫落差舛。後之刻是記者。不能考訂令悉歸正。故致今猶有失誤。
一此刻初原典壽律師校本。律師嘗搜索數本。略定疑似。而自以為。有所未盡。更俟他日。將再治上梓。未果而卒。於是屬予。以繼其業。予復獲校讎之華頂所藏古本。正字誤者文倒置者無慮若干處。其他雖猶有可疑者。而以諸本咸同。不敢妄改。
一如所援引經論諸部。壽律師往往為參訂。然而當時不遑悉就原本勘之。頃者傳通院騰譽上人。更對校緣山三大藏并藏外諸本。脫者補之。誤者正之。若此善於彼。仍存其舊。若涉兩是。姑從記之所引。今刻用之。
一所引經論間有合于麗本宋本。不與明本同。卷帙亦然。但從其所覽耳。皆不改之。
一記引外典。有言孝經曰。其文安國註。又有言論語曰。其文禮記。安知其非轉寫之謬乎。今隨改正。令初學無惑焉。
一糅鈔間依錯本。強為之解。意冏師生干戈之世。處巖洞石室。以著書。載籍浩漫。固有不暇對檢者矣。不可深責。今悉正之。後人莫據彼而以此為誤。
一此本自壽律師三歷校正。雖不敢謂無遺漏。比諸舊刻亦足以稱善本矣。觀者并讀。精粗有自辨焉。
文政元年戊寅六月
平安 住淨福寺沙門音澂 謹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