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印鈔卷第七十六

沙門阿寂記
輸入者 韋小燕
  一校者 江 進
  二校者 程海燕
  改稿者 劉海燕

三三昧耶品第五之餘(經第六中疏九終)

三從復次三三昧耶者下。明三身三三昧耶中。又分為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別牒可云。若住此三等乃至三身自在轉(云云
二從復次下。明隨釋中。謂住此三昧等者。由三平等故即成大菩提。由成大菩提故為一切眾生示現種種隨類身。即是三身也。所三平等法身也。成菩提報身也。示現種種隨類應身也。故云謂住此三昧耶即成菩提乃至上說三寶三三昧耶也。三昧耶是等者。言三昧耶者是平等義也。三寶平等故名三昧耶。又由住此三平等三身。即平等故名三三昧耶。故云三昧耶是等義乃至攝是自在攝取義也。
四從祕密主三藐下。明一身三三昧耶中。又二。一明總牒。二明別釋。
初中。祕密主三藐三佛乃至成就眾生者。經之祕密主三藐乃至成就眾生文。未會總牒也。
二從祕密主正下。明別釋中。又二。一約十二分教明義。二約一體三寶明義。
初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祕密主乃至化身者。別牒也。
二從教下。明隨釋中。教即二等者。所謂應化身所說十二部經也。此中種種方便利益眾生一身持者。但於應化身一身。而現種種隨類之形。然此變化身平等三昧耶故。教化種種不平等眾生。令歸一平等法界。故為一身三三昧耶。第二品中釋釋迦所坐自蓮云。住彼而說法云云)可思之。故云教即十二分教也。此中種種方便利益眾生一身乃至三昧耶利益也。此中。初變化身者。變化身為本勿無盡化故云爾也。
二從次於下。約一體三寶明義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次於一身乃至佛法僧也者。經之復次祕密主次於乃至佛法僧文。未會引之也。
二從即是下。明隨釋中。即是一體三寶等者。於應佛一身具足三寶。所謂應佛當體佛寶也。令達無量法門即法寶也。定惠和合僧寶也。故云即是一體三寶乃至一身之中起也。此中三三昧耶相承次因前生後者。言依菩提一心三三昧耶一心三三昧耶三寶三三昧耶三寶三三昧耶三身三三昧耶三身三三昧耶一身三三昧耶次第相承說之。故云此中三三昧耶相承次因前生後也。
五從次承下。明三乘三三昧耶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交牒可云。復次祕密主從此成立乃至成就眾生云云
二從次承下。明隨釋中。次承上復生者相承上之一身三三昧耶。而復說三乘三昧耶。故云次承上復所生也。謂示說三乘等者。言廣說三乘教法度眾生所作已辨竟涅槃即是三乘果相續不間斷涅槃。是三三昧耶義也。故云謂示說三乘乃至涅槃也。涅槃後復成就無量眾生也者。眾生根無盡故。在世時雖不發心修行。依入滅生戀慕渴仰之心。有修行證入之者。或又見舍利神變等作難遭之思有發心修行得入佛道之者。是發心修行果相無間故成三三昧耶義。故云涅槃後復成就乃至成就者皆是也。
六從祕密主彼下。明修三三昧耶法則中。又二。一明總牒。二明隨釋
初中。祕密主觀修彼三三昧耶乃至不著一切妄執無為障者。經之祕密主彼諸真言乃至謂飲諸酒及寢上文。未令引之也。
二從經文下。明隨釋中。又二。一明無障因緣二明生障因緣
初中。佛告金剛手觀上來所說等者。言案從初品以來之所說。皆悉三平等三昧耶而為大綱。然不著一切妄執故。住如法持誦心心間斷。是即三三昧耶義也。妄執者諸障得便。如法持誦即不成就。若住平等三昧耶。諸障何而得主耶。故云經云祕密主彼諸真言乃至不著一切妄執能為閡者除也。疏云佛告金剛手乃至三平等即是菩提行。功德修行。諸障何由生耶。此即是一切障之宗也二從復有下。明生障因緣中。又二。一明五種非法二明二種不善
初中。又五。一明不欲。二明懈怠三明無利談話。四明不生信心。五明積集財。
初中。有餘障生之由者。前不著一切妄執是離障因緣也。此外不等是皆障生之由緣也。故云復有餘障生之由也。謂不者以三障四魔重障故。於此真言三密門之中。更無樂欲願求之心。是即第一重障也。是故最前說之。故云謂不欲即於此真言乃至不願求等也。
二明懈怠中。懈怠以不勤進故者。適雖發心樂欲。以懈怠故即障得便。欲云懈怠不動乃至即障入之也。
三明無利談話中。又無益談話等者。適雖發心修行。不住精修行之心。而致無益無利談話。空送日時。是故障便生。所謂謗人謗法等是即重障也。
四明不生信心中。不信不信故障其便也者。適雖發心勤行。以不具故不信人法。既不信人法。何由自然自證大菩提成就。是即重障之中重障也。具如初品記之。
五明積集財中。又廣聚財等者。適雖具信心。深貪著世間財等。欲求之而馳散忿動。既求得之。為令不散失而方便勤勞護。若失懷之時。追悔愛愁而苦惱。以如是因緣。令真言退失。是即重障也。故云又廣聚乃至以上皆是障生之緣也(云云
二從復有下。明二種不善中。又二。一明飲酒二明上。
初中。謂不得飲酒等者。酒是諸惡之源起罪之本也。是故大論等出過。故云謂不得飲酒乃至不善生也。
二明上中。種種心等者。依安寢上。種種無量欲貪放逸之心。因茲身心熱惱不能修於道。是即尤障起之因緣也。餘文自可見。

已上三三昧耶品竟
釋說如來品第十六(經第六中疏九後)

將釋此品。即開為四。一明意。二明品題三宣來意。四明判釋
初明意者。金剛手四問奉問於佛。如來即因問而說之。所謂住如實菩提心而樂求彼菩提菩提滿足十地無性。上冥法身下契眾生。是為佛。覺無相十力圓滿。是名正覺。起無明自證智。此名如來。說四種名義。以為此品大綱也。
二釋品題者。若具題者。應云菩薩正覺如來品。雖然且從始云如來品也。其一一釋義具如疏(云云
三宣來意者。上來諸品中雖說菩薩名字。未說名字所詮義理故。金剛手為除未來世一切眾生疑網奉問之。仍如來答說之。故疏云。佛上來說法已。處云佛或菩薩然我雖聞此。猶未蒙決擇名義之相。以何義故菩薩名。名。得如來名。人中尊名(云云)是此品來意也(云云
四從爾時下。明判釋中。又二。一明金剛手問。二明如來答。
初中。又二。初明牒經。後明隨釋
初中。爾時執金剛乃至摩訶衍有上金剛手白佛言。云何如來云何人中尊菩薩云何云何覺此。我疑導師除。牟尼疑慮棄捨菩薩稱當行大乘。行有上者。經之爾時執金剛乃至有上長行偈頌文。未令引之也(云云
二從以下。明隨釋中。又二。一明正釋問意。二明佛德
初中。上來說法處云者。從初品以來雖佛說菩薩等名。我未決擇其名義。何故名菩薩如來等耶。是則為從父母所生之處此名。為當行滿德積然後此名耶而問也。故云意言佛上來說法乃至此號耶也。
二從大乘下。明讚佛德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交牒可云。當摩訶衍。行有上云云)二從大下。明隨釋中。大乘行王者。今此真言乘大乘之中大乘。於此極大乘之中。住平等法大自在之行。得最大自在之果。故云大乘有上。然言行者。且因故云爾也(云云
二從次品爾時下。明如來答中。又二。一明總牒。二明隨釋
初中。次品者。於此品有金剛手問及如來答。然前已明金剛手問之意竟。以欲釋如來答之意故云次品也。非三品之品也。爾時毘盧遮那世尊乃至說為如來者。經之爾時薄伽梵乃至說為如來長行偈頌餘文。未會引之也。
二從佛次下。明隨釋中。又分為二。一明告敕。二明正答。
初中。又二。一明嘆。二明誡聽。
初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交牒可云。爾時乃至問吾如是義(云云
二從佛下。明隨釋中。佛次又歎善哉者。其義自可見(云云
二從乃至下。明誡聽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祕密乃至摩訶衍道頌曰(云云
二明隨釋中。乃至者。此告敕中佛意雖甚多。讓其義於上來諸品。故云乃至敕其諦聽方答也。
二從大乘下。明正如來答中。又分為五。一明菩薩名義二明名義三明人中尊義。四明如來名義。五明總結。
初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大乘道虛空乃至樂欲菩薩名者。經之菩提虛空乃至菩提薩埵文。未會別牒也二從此答下。明隨釋中。虛空有相等者。言如虛空無相無分別而為諸法所依自然自證大菩提如是畢竟無相雖離分別。然具無邊德。如法實相解了已。如法實相願求證得。即菩薩也。故云虛空有相乃至是名菩薩也。
二從次釋下。明答名義中。又二。一明名義二明正覺名義
初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次釋佛義十地乃至於佛得名者。經之成就十地乃至正覺一偈半文。未令引之也。
二從次答下。明隨釋中。謂滿足十地等者。非但豎剋證十地而已。復能於一一地中。始心心後心住出自利利他等通塞之相。一一次第通達之。復能通達諸法自性空。復能鑒達一切眾生深心所行可度不可度等之相。具足如是等大功德。世號為佛。故云謂滿足十地乃至佛之名字因斯而起也。
二從虛空相下。明正覺名義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虛空乃至是名正覺者。經之法如虛空乃至故號三菩提一偈。末會別牒也。
二從亦釋下。明隨釋中。亦釋佛義也者。前既說佛之名義中。故正覺者。言佛者正覺正智之義故。直指佛之義而云正覺也。猶此正覺深義未窮盡故。復以一偈正覺之深義。故云亦釋佛義也。前但云知法如幻等者。如幻即空之義也。是即遮情源底也。今云虛空一相無相者。不二平等法大智是即標德之實際也。平等法大智獲得十力而名正覺。故云今云虛空一相無相乃至住此十力正等覺也。以正覺正智名佛故。佛與正覺體同。故云佛與正覺名號殊而體一也。
三從調下。明人中尊義中。調口意等者。言至三平等地源底。能於降伏攝取而得最自在。是故非但外降伏四魔而已。復能內降盡三障。而於世間出世間之中獨步無畏。是故名人中尊。故云調口意乃至復號人中尊也。然經文闕不說。今依口說記之。故云此義經中闕文不釋餘文如是解也。
四從惠害不。明答如來名義中。又二。一明別牒。二明隨釋
初中。惠害唯無明言說乃至此是如來者。經之唯惠害無明乃至故說名如來文。未會引之也。
二從此答下。明隨釋中。又三。一明斷惑二明如來義。三明如去義。
初中。雖不云無明然所害等者。向未會之經作釋故。未會經無無明之言。故云雖不云無明乃至其義自顯也。所言無明者。如實不知心之實相。即不之見是也。
二從此自下。明如來義中。此自證境界者。指自性清淨境界遠離修因證得之分。故云自證境界。從此如法之智而來。故云此自證境界乃至如來名也。又如佛之理者。所言佛者指自性法界之佛也。所謂五大之境也。於此自然自證之理。自然知故名如來。故云又如佛之理乃至如來也。前約能契之智而得名。後從所契之理而得名。只是一法二義耳。
三從又如下。明如去義中。又如諸佛所行之道等者。言如十方三世諸佛二利圓備然後去證涅槃。今佛亦二利滿足涅槃。故名如法也。
五明總結中。大本中具答此等者。言萬頌經中答此金剛手四箇問。如來各以百餘偈頌答說之。然傳法聖者採其宗旰各以一偈說之。於不失。故云大本中具答此各有乃至意亦具也。

已上釋說如來品竟
出世護摩法品第七(經第六中疏九終)

將釋當品。即開為四。一明意。二釋品題。三宣來意。四明判釋
初明意者。此品中雖說出世護摩。竊搜佛意更尋源旨。以三處為一瑜伽內護摩而為宗。所謂本尊火爐行者此之三種一而平等也。復次口意之三一而平等也。謂本尊口意即爐之口意。爐之口意即行者口意也。行者三密本尊三密及爐三密平等故。本尊之火能燒盡煩惱之薪。如爐火能燒盡薪木。復爐火能燒盡薪木。如行者火能燒無知之薪。以三平等義故。所燒妄執之薪既盡。能燒智慧之火隨息。能緣所緣都盡已。但住本初不生明。受平等法樂。息災用。以災殃盡故。本有德顯現圓滿增益用。以德圓備故惡愛義。此愛用。備愛德故無怨可敵。此降伏用。無怨無敵德不歸。是即鉤善義也。此等五種妙用。偏是三處為一瑜伽內護摩之力用也。故經云。復次於內心一性三。三處為一。瑜祇內護摩云云)又疏云。三和合謂火不異神不異身也。彼同是他俱同也。作者本尊即火。火即身也。今謂理釋者。本尊即是毘盧遮那自然惠火。亦不異我身也。即以一自性三和合名內護摩。復次三和合者謂口意也。身印口真言心本尊。此三事和合畢竟等是名三和合也。以如是義。即為當品大綱也。
二釋品題者。於此品中。初四種之世間火法故云世。後說十二火內護摩之法故云出生護摩者焚燒義。謂所以平等法界字之火。焚燒無明妄執三障四魔之薪木。故云焚燒也。法者外諸火軌持法則也。故云出世護摩法品也(云云
三明來意者。上來諸品中。處品品雖說大智明之相。未說外護摩義相。以是義故今說出世火法。為令彼一類事火之迷者邪歸正也。故疏云。外典淨行圍陀論中有祠之法。然大乘真言門亦有火法。所以爾者為攝伏一類故。以佛韋陀事而攝伏之。然其義趣猶如不可相並。今欲分其邪正之相。令行者復餘疑故。傳法人於此品中廣出緣起也(云云)此即當品之來意也。
四從復次下。明判釋中。自分為二。一明自說二明薩埵問而說(云云
初中。又分為三。一明往昔答梵問說邪火。二明佛說二種火法三明佛說內護摩法。
初中。又二。一明梵天問。二明菩薩昔依梵問說邪火。
初中。又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復次祕密主往昔一時乃至如是者。經之復次祕密主往昔乃至時我如是答言文。未會引之也。
二從外典下。明隨釋中。外典者指四韋陀典等也。有祠之法者。如下四四種火法。然大乘真言門等者。今於真言門亦為攝伏彼事火婆羅門等故說外護摩。故云然大乘真言乃至而攝伏之也。彼邪正義天地雲泥不可勝計。故云然其義趣猶如不可相並也。今欲分其邪正等者。言雖三千頌略經。為欲分別火法邪正真言行者正之徑路故。傳法聖者至於此品不存極略。廣舉其往昔之緣起因緣也。故云今欲分乃至廣出緣起也。諸淨行者等者。指彼事火婆羅門等也。從梵天已來展轉相承計但此真實而餘者皆不實。然汝所尊奉之梵天不知祠之法而問於我。爾時為彼梵天四種祠之法授與之。是則因位未覺之時故。不知真實之火性。唯說世間淺近邪見火法廣說如是因已。然後說真訥證真實護摩之法故。彼外道婆羅門等聞昔本因緣我所尊奉之梵天猶受此菩薩火法。何況我等不順佛說耶。知已邪歸正。故云佛除彼未來世乃至後說真言正行也。謂我先世菩薩道時示作梵爾時乃至不宜用先虛妄不正之法也。是即重引經文而結釋也。
二從彼火下。明菩薩昔依梵問說邪中。自分為十。一明次第相生火。二明淨行初娶其子復初娶火。三明童子度世時諸作法火。四明四種法火。五明燒林木火。六明消化不食火。七明授諸火時火。八明海中火名。九明劫燒時火。十明總結。
初中。又分為一。一明自然火。二明簸縛句火。三明梵飯火。四明畢怛羅火。五明吠涅捺羅火。六明訶縛奴火。七明合毘縛訶那火。八明簸說三鼻都火。九明闥末拏火。十明缽體多火。一明補色迦路陶火(矣)
初中。又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彼火名我慢自然者。經之所謂大梵天。名我慢自然文。未會引之也。
二從以下。明隨釋中。以下次列等者。從偈始所謂大梵天以下列諸邪見祠法也。是韋陀典所說。往昔菩薩未覺之時。依梵天致請所說邪見祠之法。故云以下次列乃至所明也先說火神之本者。以梵天為諸火根本。故云最初是王也。以彼如是計者。王念一切眾生皆依我所念而生。是故一切世間本初也。一切眾生我之所生之子也。如是堅計如是我慢。故云以彼如是乃至如是我慢故也。自然生者等者。彼不知業因緣所生也。我念自然梵世生。又想一切眾生自然生。故云自然生者又計自然常故乃至大梵王也。
二明次梵下。明簸縛句中。又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次梵天子所生乃至最初之火者。經之次大梵天子等三句。未會引之也。
二從次梵下。明隨釋中。次梵天子名梵天子等者。是彼最初所生之子也。故云次王子乃至此是彼天火初也(云云)次梵天子以下是偈所生簸縛句乃至而無用處也者。從次大梵天子以下偈是彼根本所生之子祖也。故次第生相續說之。但皆是邪宗供養也。於大乘真言宗無用也。故云爾也。
三從梵下。明梵飯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挍牒可云。其子名梵飯(云云
二從梵飯下。明隨釋中。梵飯子者。是之孫也。故云梵飯子乃至梵子之子也。
四從畢下。明畢怛羅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挍牒可云。子名畢怛羅(云云
二明隨釋中。畢怛羅(又其子)者。是即梵飯之子也(云云
五明吠涅捺羅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如疏文可見。
二明隨釋中。又其子者畢怛羅之子也。
六明訶縛奴中。又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挍牒可云。復生訶縛奴(云云
二明隨釋中。又子者。吠涅捺羅之子也。
七明合毘縛訶那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如文可見。
二明隨釋中。又子者。訶縛奴之子也(云云
八明簸說三鼻都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疏句終有體字。經為莊嚴句略一字。疏具存也(云云
二明隨釋中。又子者合毘縛訶那之子也(云云
九明闥末拏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挍牒可云。及闥末拏(云云
二明隨釋中。又子者。簸說三鼻都體之子也(云云
十明缽體多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挍牒可云。彼子缽體多(云云
二明隨釋中。又子者。闥末拏之子也(云云
一明補色迦路陶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如文可見(云云
二明隨釋中。又子者缽體多之子也(云云)已上根王并所生之子孫次第相連一句也。是則略舉劫初一人。從其以下次第無量無邊。皆具有韋陀典中。故疏第十云。昔未成正覺所曉知。略說如四四種火法。廣則無量。如韋陀典中具明云云)已上皆供養者也者。上首火天等。事火婆羅門皆所虔誠供養之神也。故云爾也。
二從初置下。明從淨行初娶其子復娶中。自分為十。一明忙路多火。二明縛訶忙囊火。三明瞢蘖盧火。四明缽伽蒲火。五明簸體無火。六明戍脂火。七明殺毘火。八明三謨婆縛火。九明素哩耶火。十明瑜赭迦火。
  初中。又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初置胎時用者。經之復次置胎用忙路多火二之。未會引句也。
二從是淨下。明隨釋中。是淨行者等者。彼事火婆羅門之子漸成長。二年勤苦之後。初娶婦。其種子降婦之胎時。用此忙路多火也。故云是淨行乃至或咒而加也。火名在經中者。經云用忙路多火。然疏不舉之。故云火名在經中此不出也。下同者。從此以下皆可效之。故云爾也。
二明縛訶忙囊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欲後洗浴時者。經之欲後等句。未會引之也。
二從彼下。明隨釋中。彼胎六月等者。彼妻既胎以後至六月。其夫令洗浴之時用此火也。故云彼胎六月乃至名嚩訶忙囊火也(云云
三明瞢蘖盧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浴妻乃至盧火者。經浴妻乃至盧火句。未會引之也。
二明隨釋中。浴妻者。前浴夫已。故次又浴妻之時用此火也(云云
四明缽伽蒲中。又分為二。初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生子之後者。經之若句。略引之也。
二明隨釋中。生子七日後父母等者。此子生七日後。夫婦解髮用此火也(云云
五明簸體無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立名時者。經之為子等句。略引之也。
二明隨釋中。其子既等者。其義可見(云云
六明戍脂中。又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食時用此火者。經之飲食句。略引之也。
二明隨釋中。謂子等者。其文可見(云云
七明殺毘中。又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為子作髮時者。經之為子作髻時用殺毘火句。略引之也。
二明隨釋中。為子漸長等者。子既後漸成長。刺胎藏所生之毛髮時用此火也。留朱荼之髮者。留殘頂上字髮。故云爾也。
八明三謨婆縛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受戒時者。經之次受禁戒時三謨婆縛火句。略引之也。
二明隨釋中。與本族戒者。彼事火婆羅門家本族所制文戒也。此童子漸長。先受己本族之戒。此時用此火也。有文闍草者。作彼三股線之草梵名也。似此間箭竹者。似此土之耶能陀希草也。治此草作繩三股線繫身及絡背三岐之曲杖也。故云有文闍草乃至三岐杖也。食與不食任意者。彼父母及師。不食任其意也。
九明素哩耶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禁滿施牛時者。經之禁滿等之句。略引之也。
二從謂戒下。明隨釋中。謂戒滿等者。本族戒。繫三股線。用三岐杖及軍持。身被鹿皮。以赤銅缽乞食難行菩行而經二年已。然後為報師恩。以種種珍寶而報償。及以牸牛(母牛)犢子(牛子)等。與其師。故云謂戒滿二年已乃至及犢子施師也。
十明瑜赭迦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挍牒可云。童子婚媾時以瑜赭迦火(云云
二從師受已下。明隨釋中。師受已又令彼婚等者。此師受弟子所施之母牛已。即令其弟子婚此母牛時。用此瑜赭迦火也。爾時其師為弟子說婚因緣。故云師受已又令彼婚故說乃至我乃行牛行也用瑜赭迦火也(云云)已上種明從父之淨行婆羅門初婚時。至其子童子戒滿後又婚時所用火也。
三從造作下。明此童子度世時諸作法中。為十。一明跛那易迦火。二明簸嚩句火。三明梵火。四明扇都火。五明阿嚩賀寧火。六明微吠脂火。七明訶娑火。八明合微擔耶火。九明你地火。十明密栗多火。
初中。又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造作時者。經之造作業。跛那易迦火文。略引之也。
二從即以下。明隨釋中。師以下供養等者。從此以下供養業時用此火也。如是如是作種種不同。故如是如是火神名亦別。故云初受此法時火神別。乃至別有火神咒等也。
二明簸嚩句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供養天神者。經之供養諸天神以簸嚩句火句。略引之也。
二明隨釋中。然彼供養等者。明供養天神等之時器物作法等也。謂如家中井灶門等者。家中室外一一每處皆一撮食供與之時。而誦其一一神咒。是以各別咒祭之。是又一種之火也。
三從次造下。明梵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挍牒可云。造房以梵火(云云
二從次造房下。明隨釋中。次造房用梵火者。造作房時火也。立房時。建立房時用別火。故云爾也。以法加之者。淨此房時又用別火故。此中有三火也。
四從若行下。明扇都中。又分為二。一明牒經。二明隨釋
初中。挍牒可云。惠施扇都火(云云
二明隨釋中。若行惠施時即施其本類也者。不施餘剎利等三姓。亦不語。故云若行惠施時乃至但於類而行施也。本意云扇都火為此物等者。為猶謂也。言此物源從梵天而得。今還施彼天之意也。故云本意云扇都火乃至亦云沙訶也。

已上釋第九卷竟

妙印鈔卷第七十六 一交了
(御本云)元德三年(辛未)五月五日加點了
沙門宥範(六二)